有需要這麼刁難嗎???
2010/09/07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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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又回來原來的工作,於是,8月份開始,不用再被訓練的我,就馬上被安排出差了...
但是,這次搭配的某人(以下以A君稱呼),挖哩咧...真令我#!%&*
到工廠檢查那天,A君執意要將工廠某項未執行的項目列為缺失...
由於我不同意,於是,我就一直翻A法規的條文
(我們是依據A法規檢查工廠)
A君看著我的動作
,馬上回答我說:「sara,那是B法規規定的!」
挖哩咧
...我當場感覺一群烏鴉從我頭上飛過





當時,我真想對A君說:「我們是根據A法規檢查工廠,還是B法規檢查工廠ㄚ
」(OS...如果當時工廠的人沒坐在我們兩人的中間,我一定會嗆出這句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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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複審人員將審核過的檢查報告交還給我(裡面有一些問題要回覆)...
我去詢問A君自己寫得缺失要回覆的內容時,A君又開始提我不讓她列那條B法規的缺失
是怎樣...有必要這麼刁難廠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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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列了,廠商以後真的會照做嗎(因為廠商沒有檢驗儀器,一定要送檢驗公司檢驗,聽說檢驗1次要2萬元以上)
而且,那條缺失真的有那麼重要嗎(我問了其他人,他們也覺得根本不用列ㄚ)![]()
ㄞ...
為什麼有些人都喜歡列一些雞毛蒜皮的缺失呢![]()
為什麼老是要逼廠商做一些他們做不到的事情呢![]()
(難道一定要逼廠商造假,我們再去抓他們造假,這樣就很爽嗎
)
鳴鳴鳴...以後...我再也不要幫廠商講話了(檢查當時,A君還當著廠商的面對我說:「sara,你很替廠商說話喔」,是怎樣,我只是依法行事,這樣說,好像我跟廠商勾結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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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今天再次提起這件事,又讓A君對我不爽一次)![]()
以後,那些機車的人,愛怎麼列就怎麼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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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複審人員和長官自己決定是要列還是要刪除吧![]()
反正,倒楣的又不是我咩
迴響(1) :
- 1樓. 柏田2010/09/09 18:19鮮
文圖並茂 有創意! tobe呵呵呵...這些表情符號剛好可以加強我實際的心情咩
最愛喬治麥可的sara 於 2010/09/10 22:18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