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恐怖分子傷及無辜 誰的人權比較重要?
2014/03/03 08:08
瀏覽2,810
迴響16
推薦40
引用0

動輒高舉人權大旗、為法輪功成員辯護的台大教授張錦華,在今年二月發聲維護「疆獨」的人權;並指控《中國時報》以恐怖分子形容疆獨,已「淪為中國喉舌」。她贊揚《自由時報》稱疆獨為「動亂」、《蘋果日報》稱之為「官方武嚇」,才是從人權角度出發。

沒想到,沒隔幾天,十餘名張教授所謂的新疆「動亂分子」就在在昆明犯下了駭人聽聞的三一慘案。據美聯社報導,這些暴徒已造成33人死亡,143人受傷。

不知道為新疆「動亂分子」的人權不斷奔走呼號的張教授,如何看待這無辜慘死的33人與143傷者的人權?是否前者需要保護,後者是活該?那些逢人便砍便殺的肇事者,是否因為反抗中共高壓統治,不得不濫殺無辜,便不算是恐怖分子?

其實張教授與台灣廢死聯盟的論調是同一個論調:殺人者一定有他不得已的理由;為了維護殺人犯的「人權」,文明社會就不該判他死刑、奪走他的生命。

記得在日本也有一位堅持廢死的聯盟成員,就在他的親人被無辜謀殺以後,他幡然悔悟,認為這些兇手已經泯滅人性;既然不是人,如何需要維護他的人權? 他終於瞭解到,被害者與悲痛家屬的人權,比加害者的人權,更該受到保護。

當年主導911事件令數千名無辜美國人死亡的賓拉登,他與他所率領的基地組織,堅持自己的宗教理念,對異教徒展開聖戰,卻被美國政府稱之為「恐怖分子」。如果依照張教授的觀點,美國政府是否侵犯了他們的人權?美國媒體是否淪為CIA的喉舌?

只不過,這些把自己當人肉炸彈、炸死成千上百的聖戰士,認為他們死後可以上天堂擁有三妻四妾,快活做神仙。他們視死如歸,根本不屑什麼撈什子「人權」。

據報導,許多信奉伊斯蘭教的菲律賓、新疆「動亂分子」,都接受過基地組織的訓練與資助。他們的目的,就是要用殘殺無辜的方式,讓當地政府正視他們的存在,屈從他們的要求。

我們很想知道,那些為了反對中共而力挺疆獨人權的政客學者教授,如果那一天自己的親人在某處車站、機場、大廈、公車上,也遭受這些「動亂分子」的無辜濫殺,是否依然會力挺到底,為他們的人權奔走呼號?

(本文登載《東網》捕夢網 - 恐怖分子傷及無辜 誰的人權比較重要?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時事評論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15) :
15樓. zgr
2014/03/05 11:33
美國態度在轉變

昆明屠殺事件發生後,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譴責此一暴力事件,但未把兇徒稱是《恐怖份子》,也未說此事是《恐怖攻擊》,此事還引發大陸學者在CCTV13嚴詞批判美國的雙重標準。

俄國和烏克蘭事件發生後,美國改口了,改稱「恐怖主義行為」,我覺得,這是美國在討好大陸,防止大陸全力支持俄國。

======================================

昆明慘案 美改稱「恐怖主義行為」

在中國網民轟批美國雙重標準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薩琪3日在國務院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美國將中國雲南昆明火車站事件稱為「恐怖主義行為」,對遇難者表示哀悼,並稱美方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

全文網址: 昆明慘案 美改稱「恐怖主義行為」 | 昆明慘案 | 兩岸台商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N2/8524322.shtml#ixzz2v3UaogUH
Power By udn.com


台灣最需要的
是和平和尊嚴
這卻是台獨無法提供的
不知道支持台獨的媒體及學者改口了沒有? 洛杉基2014/03/05 14:44回覆
14樓. ski
2014/03/04 10:42

冤有头债有主

再大的冤屈

应该是去跟迫害者报复

不是一般的老百姓!

这些杀人凶手丧心病狂

不管什么样的社会

都是天理不容!

13樓. ilovereading
2014/03/04 09:21
謝謝BlueGreenRed的詳細說明。
12樓. 超級不爽
2014/03/04 09:01

國民黨的教科書不是從小就教我們

革命志士拋頭顱灑熱血推翻滿清建立亞洲第二個民主共和國?(第一個是台灣民主國)

依我看

這些疆獨人士也是在做相同的事而已

台獨不是把熱比亞當盟友嗎? 何不與藏獨結盟,到對岸參加恐怖攻擊(或動亂),拋頭顱灑熱血,一起推翻中共,建立西藏國與台灣國?

蝙蝠俠更該作為獨派表率,做台獨的革命志士!

洛杉基2014/03/04 09:13回覆
11樓. abcteddy
2014/03/04 06:15
自由和人權是有前提的

您寫得很棒。

有些人尤其是臺灣的有些人搞不清楚狀況,其實自由和人權不是絕對無條件的,而是相對有條件的,其前提就是要遵守當地的法律,在法律的范圍內做事。否則,違法者就會主動喪失法律賦予其的自由和人權。

您說的沒錯! 洛杉基2014/03/04 08:56回覆
10樓. 李中堂
2014/03/03 21:56
不管任何藉口,都無權,也不該對無辜的人下手
9樓. BlueGreenRed
2014/03/03 18:17
2013年6月26日,新疆鄯善縣暴力恐怖襲擊案件,暴徒殺害24人死亡,其中維吾爾族16人,漢族8人,這24人中包括2名女性。如果新疆的這些恐怖襲擊事件只是簡單的維漢衝突,那麼這些暴力分子按理說不應去傷害維族同胞才對(維族和漢族從外觀上還是比較容易區分的)。
一名名叫伊布拉音·艾力的暴徒事後被捕,在接收央視記者採訪時他說他以為殺了人後能進天堂:”天堂有仙女、想要什麼有什麼。酒在凡間不能喝,但天堂裡喝完美酒,發出來的汗特別香……“,可想而知真正的穆斯林不會有這樣的想法的......
不過不清楚台灣網友有沒有機會了解到這些細節。
8樓. BlueGreenRed
2014/03/03 18:01
其實很多恐怖分子並不能算是真正的穆斯林。宗教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比如伊斯蘭教最基本的“五功(念功、禮功、齋功、課功、朝功)”和“六信(信安拉、信先知、信經典、信天使、信末日、信前定)”的教義,很多自詡為穆斯林的人並不知道,更不知曉伊斯蘭教的教規,只知道“自己是穆斯林“,這樣一來,他的”老師“叫他去殺人,說這是為了真主,他也就相信了。
這種例子在基督教世界也發生過,當年的十字軍東征,那些所謂的”基督教徒“不知屠殺了多少無辜百姓,現代的我們多少對基督教都有些了解,耶穌基督可從來沒說過要把異教徒全殺光,對吧。
所以不論是歷史上的十字軍東征還是現在的所謂伊斯蘭恐怖主義,其實都是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曲解的教義來蠱惑無知的民眾,繼而為他自己的利益牟利。
7樓. ilovereading
2014/03/03 15:54

如果罪行不應合理化,那麼台灣去年執行死刑時,歐盟表達了什麼立場?請大家google。

穆斯林也是人,有七情六慾,如果穆斯林犯了錯,犯了罪,請以他的罪定奪他,而不是以他來自的民族或宗教!

這裡的朋友們,如有機會,歡迎您至清真寺參觀、作客。

(版主,不好意思,藉您的版打了個廣告)

沒錯,不應對宗教貼標籤。信徒有好壞,個人造業個人擔。

其實台灣對宗教的包容度,要比其他國家要高。

洛杉基2014/03/03 16:04回覆
6樓. ilovereading
2014/03/03 13:15

謝謝版主及四樓朋友的回應!

我不確定五樓朋友的問題到底是指什麼?您是否實際計算過其比例?仰或憑印象中媒體報章所呈現的? 如果真要計算比例,引發兩次世界大戰是穆斯林嗎?南京大屠殺是穆斯林做的嗎?將核彈投放在廣島、長崎也是穆斯林?屠殺猶太人也是穆斯林?... 再說,台灣任何一家報紙社會版翻開,各種各樣殺人、放火、強劫、強姦、亂倫、關說、貪污案件...是否提及犯罪人宗教信仰?而放眼國際新聞,挪威的殺人狂、歐美國家許多連續殺人狂,讀這些新聞時,是否提及這些殺人狂來自什麼宗教信仰的國家或民族?

在這裡回應並不是要為那些犯下濫殺無辜罪行的 so called "muslim" 說話,而是覺得把罪行歸咎於於一個在全球有五分之一信徒的宗教上是否過於簡單?希望眾網友理性深思。

五樓的朋友,如有冒犯請見諒,我不擅、也並非與您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