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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大埔案的判決結果
2014/01/0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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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大埔農地徵收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3日宣判,張藥房等48人逆轉勝訴。

這個令人感到意外的逆轉勝消息一出,各社運人士、公民團體、職業大學生,紛紛搶著將這個「功勞」往自己身上攬,似乎這個判決結果,是靠著他們數月的流血抗爭、丟鞋潑糞、攻佔內政部,所得來的「戰功」。

被拆的四戶家屬只要求原地重建,申請國賠,但是那些跟著抬轎打頭陣的抗議團體,包括某教授、陳姓職業大學生、宅神等人,強調這個勝利只是「微勝利」,似乎沒把苗栗縣長、內政部長、行政院長、馬總統一干人一起拉下台來陪葬,無法善了。

吊詭的是,如果這些人,包括這四戶與抗議團體,認為法院更一審的判決,還給了他們公道,那麼法院原來的一審判決,雖然不符合他們的期待,難道就不是給了其他九成贊成拆遷戶的公道?如果他們真的相信法院的判決絕對是公正的,為何如此前倨後恭、兩套標準? 難道所謂公正與否,完全是以自身的輸贏作為檢驗的唯一標準?贏了,就是司法公正,輸了,就是政治力介入?這不是正與民進黨對司法的一貫態度,完全吻合?

因土地征收發生的法律糾紛,在美國已經司空見慣。誰是誰非、賠償多少,完全由告訴人與被告方委托律師在法院攻防,由法院的判決結果來決定,如果不同意,就繼續上訴,那還需要其他毫不相關的第三者出來上街抗爭丟鞋子?這種企圖影響司法審判結果的行為,如果發生在美國,極有可能構成妨害司法公正罪而被檢察官提起公訴。

在台灣,這一樁純粹因為執法方對所依據的法條的解釋,與被拆遷方不同,所造成的民事經濟糾紛,卻因為這些教授、大學生、農陣等人的參與,把一樁民事糾紛鬧成大型政治事件;借口是在追求所謂的土地正義,其實項莊舞劍,目的在鬥爭執政黨幾位官員,結果還擦槍走火,造成數人死亡,實在是其心可誅!

被拆遷戶贏了官司,卻死了人;地方及中央失了面子也輸了裡子;你我納稅人的錢得用來重建更新、更堅固、可以再保用百年的房子還給拆遷戶。所有人都是輸家,唯一的贏家,就是那些農陣、教授、職業大學生、作家、宅神等人,既能上新聞版面贏了面子,又能得到維護土地正義的虛名,而且還能毫髮無傷。

讓人感到憂慮的是,這個判決結果,將對日後所有的區域重劃與都市變更案造成重大衝擊。即令有九成九的住戶贊成拆遷,只要有一家釘子戶因條件談不攏誓死不同意,就會讓都更案胎死腹中,而且沒有那個單位敢再貿然執行公權力。因為即令地方法院認為合法,都有可能在抗爭後,更一審改為非法,執法單位就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造成的影響是:政府會對未來的都更案,更加瞻前顧後,老舊的危樓到處林立,牆壁脫落危及行人,都更案原地踏步數十年。結果是:除了讓台灣的都市面貌停留在六零年代,遇到地震,還會造成更多的老舊樓房倒塌、死傷無數。

這就是台灣政客實行「多數屈從少數」的偽民主制度下,人民不得不接受的宿命!


(本文同步登載東網(tw.on.cc)論壇:捕夢網 - 如何看待大埔案的判決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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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7) :
7樓. 清道夫
2014/01/06 15:55

政客煽動、理盲盲從、民粹高漲、法官屈從、司法已死,臺灣人何去何從?

6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14/01/06 14:45
大埔案的判決 不是勝負 也非正義
大埔案的判決與所有判決相同: 是這次審判官的意見, 仍可上訴,

其實只是簡單的行政見解,審判官各不相同而已 .

死刑亂判多得很, 蘇建和案, 江國慶案... 何況此小案?

真相是:如何操作此判決得利而已.

中天新聞》劉政鴻轉硬!批大埔案「台灣沒法拚經濟」

內政部到目前­為止尚未決定是否上訴,如果不上訴,大埔案成判例,後續全台15縣市33件,面積涵蓋­5345公頃的區段徵收案,恐怕難以推行。
2014/01/05 08:34:43瀏覽992|回應6|推薦24
正是如此,哪有公義可言? 洛杉基2014/01/06 15:53回覆
5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2014/01/06 14:09

這不是什麼勝利,是司法向民粹低頭的變態現象。

連民進黨黨鞭柯建銘鐵證如山的經濟犯罪,和叛藍國會議長王金平為他關說得逞的違法事實都可以倆倆相安無事,還反咬偵辦他們的檢察總長王世銘,並策動全體喪心病狂的立委對後者進行一窩瘋狗似的「犬決」惡行,大埔事件的最新判決只不過告訴了國人:在變態人等猖狂的挾持下,我國司法已然破格破產,國人再不猛醒只有靜候集體敗亡一途。

 103 年新臺灣希望工程 —— 「人人工程師」行動綱領

可不是?! 洛杉基2014/01/06 15:52回覆
4樓. 鴨公
2014/01/05 20:23
古有明訓,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這下公務人員爽了。沒人怪你不做事了,感謝恐龍法官。
可悲! 洛杉基2014/01/05 21:15回覆
3樓. 安心
2014/01/05 14:54

內政部還會再丟臉一次的----把"規劃不上訴吞回去"!!

這種案子依民主法治精神,就是要告到定讞為止!!因為已經是進入"民粹"程序了!!

竟然還要求政府不要上訴,以證明那四戶是合法合理的,簡直把其他同意戶政府納稅人當白痴!!

什麼叫做不準備上訴?官司當然要打到底, 難道準備把納稅人當凱子!

如果原地重建,要用什麼高規格的材料與設計,才能讓他們這些人滿意?要再國賠多少錢?如果不經過法院裁決,誰有權做決定?

洛杉基2014/01/05 15:45回覆
2樓. 303101
2014/01/05 10:02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我國民生主義的「土地國有」政策,是採行「土地國有民用」的方式。國家有土地的「所有權」,政府有土地的「支配權」,人民有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農地實施「土地國有,耕者永耕」的政策;)- 網路



那些人根本就不鳥你什麼憲法。 洛杉基2014/01/05 10:09回覆
1樓. 蘇信
2014/01/05 09:24

合理的懷疑‥‥

這個更一審的法官家曾被徵收過!

因為他最重要的理由是‥‥

只要人民不同意政府不可以強制徵收!

那以後國家還建設個鳥?

換成是民進黨執政,就沒有人會抗爭了。 洛杉基2014/01/05 10:0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