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從打消庫存談起
2009/03/13 11:06
瀏覽12,038
迴響1
推薦0
引用0
從去年底開始, 許多企業不約而同的進行打消庫存的行動, 為什麼 ? 先看兩則新聞片段:
  • 某公司去年第四季由於打消庫存認列損失,導致單季大虧7.81億元,因而去年全年稅後純益僅有3.43億元,每股稅後純益0.32元,創6年來獲利新低。由於營運表現大出市場預期,使得今日在賣壓出籠下,股價跳空開低走低,盤中一度大跌 ,表現也相弱勢。
  • 10號(庫存)公報是認列與計算「存貨」價值的會計準則,一般認為,存貨多、去化慢、跌價速度快的產業例如DRAM、面板、電子零組件與營建業等,受到衝擊較大;提供勞務、或服務為主的產業例如賣場通路、觀光飯店或百貨業等,影響層面相對最小。金控、銀行、保險與證券等金融業沒有「存貨」問題 (但是有「呆帳問題」),不適用新會計準則,幸運躲過這波「10號風暴」。由於10號公報將存貨損失視同「營業成本」計算,毛利率低的「微利」產業,也是「受害人」之一。
我們所便宜買到的 PFP 就是第一項行動的廢物再利用, 促成第一項行動的原因, 一方面是景氣問題, 另一方面就是第二項的10號公報影響, 從2009年 1 月開始, 金管會對所有上市櫃公司要求遵循10號公報的存貨會計準則, 其中最大的影響就是庫存的認列準則. 我們再看一則對10號公報的分析報導:
  • 因為存貨會計處理方式的變更,電子等製造業,明年第一季就須認列最高達數億元的跌價損失。10號公報修訂後,要一改過去以「重置成本」評價原物料的作法,改採用「淨變現價值」。此外,以後認列存貨跌價時,也取消大部分上市櫃公司普遍採用的「總額比較法」,改「採逐項比較法」,公司不能再以賺錢的產品,去和虧損的產品互抵,帳上的損失恐將增加,進而影響公司利潤。
在會計準則上對於庫存處理有兩個專有名詞, 分別為 write down 降值 和 write off 沖銷. 沖銷是用在 AP 和 AR 方面. Inventory Write Off 比較通俗的講法就是報廢, 企業比較常做 Inventory Write Down, 在會計上的手法就是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 所謂重置成本就是現在重新購置同樣資產或重新製造同樣產品所需的全部成本。以前的存貨跌價損失是採用成本市價孰低法,現在是採用成本淨變現價值孰低法。淨變現價值與重置成本有什麼不同?請看下面的例子:
  • 例如黃豆一公噸900美元,帳上的歷史成本是1200美元,則每噸要提列300 美元的存貨跌價損失。淨變現價值就是假如你用黃豆作豆漿,每公噸的豆漿可以賣1500美元,則淨變現價值就是銷售價格減去銷售費用再減去黃豆作豆漿所必須增加的加工成本。例如豆漿一噸可以賣1500美元,銷售費用率10%,就是銷售費用為150美元,減去黃豆加工到豆漿的加工成本為200美元。則淨變現價值就是售價1500美元減去銷售費用150美元再減去加工成本200美元,等於1050美元,只需提列150美元的存貨跌價損失。所以引出一個重點是大部分的公司的黃豆進貨價格都相似,但是淨變現價值隨公司的銷售費用與加工成本而有所差別
又因為再加上不能使用總額比較法, 必須採逐項比較法, 讓許多公司跳腳, 請看以下一位會計師的說明:
  • 因為目前景氣不好,售價偏低,所以用淨變現價值評價產生存貨跌價損失的機率越高。而且又是用逐項比較法而不是用總額比較法,A商品的存貨漲價利得不能承認,B商品的存貨跌價損失卻必須提列。以前兩者可以相扺的,現在則是漲價利得不能扺跌價損失,所以廠商在唉唉叫!
在最後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說明做一個結尾, 這是個時代潮流, 台灣廠商更需要去注重如何創造產品的價值和控制加工, 銷售成本, 回歸基本經濟學理, 不再投機取巧.
  • 因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存貨是要用來銷售的,所以他的成本只要低於售價減去銷售費用及加工成本,就必須提列減損。這樣符合資產的評價原則,未來的經濟效益(銷售價格)才是影響資產價值的因素。至於買進來的成本(重置成本),則因為廠商買進來原料是要加工,而不是直接出售,所以重置成本反而不符合資產的評價要求。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財經
自訂分類:隨筆雜談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迴響(1) :
1樓. 飛虎行空
2009/03/25 13:22
10 號公報家庭版
MH 提供的10 號公報家庭版, 很好玩!
時薪$100 * 工作一天8小時 but 回家途中不小心掉了$400, 回到家老婆(會計師)算帳.
修訂前:
收入 $800
上班其間支出 $0
其他支出 $400
老婆: 時薪還有$100, 勉勉強強饒了你
修訂後:
收入 $800
上班其間支出 $400
其他支出 $0
老婆: 時薪只有$50!! 你這摸耗低渣玻郎!!  ~~囧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