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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10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補助申請要點
2013/11/0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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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分三部份《試實施1學年》:
一、校內服務:
1. 各行政教學單位〈於申請時即至系統填寫希望服務單位,供承辦單位參考〉。
2. 校內各單位臨時性活動所需之協助,須於弱勢助學金錄取公告後2週內至生輔組填報到單位。
二、課外組寒暑假返鄉服務隊,須於弱勢助學金錄取公告後2週內至生輔組填報到單位。
三、校外服務:校外財團法人及慈善機構,須於弱勢助學金錄取公告後2週內至生輔組填報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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