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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葉大學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
2013/01/2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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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弱勢助學補助審核通過者,自公告日起至102年6月15日止需完成服務學習50小時;未於101學年度完成服務時數者,不得申請下學年之弱勢助學補助。
2、同學可逕至iCare系統-校園生活-弱勢助學補助申請系統查詢申請審核狀態。
3、同學可自行選擇服務單位,需於同一受理單位完成服務學習50小時,以不影響課業學習原則下與服務單位配合服務時間。
4、依據100年12月12日「弱勢助學補助-進修學士班服務學習(50小時)執行協調會」決議略以:為考量進修學士班學生工作及課業繁忙,申請符合資格學生之服務學習50小時採放寬認定,由所屬系助理認可核章;惟針對進修學士班應屆畢業生依彈性制宜,調降服務學習為30小時。
5、服務學習考核表請於學年結束前(102年6月15日)由受理單位統一收齊後,擲交學務處生宿輔導組備查。
6、考核表已請各系所單位至生輔組簽收領回保管,學生個人不必再至生輔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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