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康寧大學低收入戶學生免住宿費之服務學習規定
2012/06/28 11:36
瀏覽502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101年
第二條 申請資格及補助標準:
二、補助標準:
4. 免費住宿提供住宿優惠
低收入戶學生:實際住宿學生宿舍者,補助所繳住宿費
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提供住宿
第五條 相關規定
一、凡獲得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同學個人能力及課餘時間為依據,每學期服務時數40小時。
立德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第五條 相關規定
一、凡獲得弱勢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如下:
(六)低收入戶免住宿費者,每學年須服務40小時。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