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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享有免費住宿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
2012/06/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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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愛校生活服務學習辦法(
第三條 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期間:
享有「免費住宿」者:自當學期進住宿舍日起至當學期離宿日止。
第四條 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享有「免費住宿」者:一學期服務10小時;學期中候補進住者依其進住之時間比例計算。
第五條 生活服務學習執行單位:
享有「免費住宿」者:由學生住宿組指定服務內容與地點。
100學年度東吳大學愛校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規則(
東吳大學愛校生活服務學習辦法(
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享有「免費住宿」者:一學期服務10小時;學期中候補進住者依其進住之時間比例計算。
東吳大學愛校生活服務學習辦法(
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享有「免費住宿」者:一學期服務20小時;學期中候補進住者依其進住之時間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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