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於2011年11月28日向「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信箱」提出意見,建請教育部緊急處置
教育部:部分學校疑似未符相關規定部分,本部業以100年11月3日臺高通字第1000920497號函請各校檢視修正在案。
RICE再度投書教育部:有關 大部回覆內容提及「100年11月3日臺高通字第1000920497號函」,敬請提供該函抄件乙份供參。
(2011年12月7日)教育部回復
信件編號:201112050075
承辦單位:高教司
發文日期:100-12-07
發文文號:臺高字第1000922793號
回覆內容:
RICE您好,有關您致部長信箱請本部提供100年11月3日臺高通字第1000920497號函一案,檢附該函文抄本供參。
再次感謝您對本部弱勢助學政策之關注;嗣後若有相關問題,亦可逕與本部高教司聯絡(02-77366731)。敬祝
闔家平安
教育部敬復
(抄件)教育部函
受文者: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臺高通字第1000920497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民眾檢舉信函1份
主旨:為民眾陳情貴校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助學金服務學習事宜,請即檢討改善,並於文到7日內說明見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民眾100年10月27日致部長信箱辦理。
二、為回歸旨揭計畫助學意旨,並彰顯其公共性及公益性,將原申領助學金各校得要求學生履行之生活服務學習,配合現行服務學習方案,名稱修改為「服務學習」。各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之參考,並請各校遵行「時數合理」等實施原則,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相關應遵行事項本部均以100年8月1日臺高通字第1000129572號函知在案。
三、本部多次強調,案內助學金核發金額係依據學生就讀學校公私立別及家庭年所得而定,與服務學習時數並無關連;再者,服務學習非屬工讀性質,相關勞務與給付間並無對價關係。貴校現行作法使學生家庭所得影響服務學習時數多寡,對於家境相對弱勢之學生未盡合理。爰請儘速修正校內相關規定後報部備查。
RICE持續追蹤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修訂情形(隨時更新)
資料日期:2012年4月11日
【公立校院】7校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30】*11月24日修正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免】*12月8日修正
國立高雄大學 【30】*12月9日修正
國立中山大學 【免】*12月28日公告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40】*101年3月7日修正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8】*11月23日修正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2月27日修正
【私立校院】27校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50】*11月30日修正
南榮技術學院 【100】*10月20日修正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50】*101年1月13日修正
佛光大學 【64】*11月11日修正
康寧大學 【40】*11月16日修正
高鳳數位內容學院 【50】*11月25日公告
慈濟大學 【90】*11月23日修正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50】*11月22日修正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50】*11月18日公告
開南大學 【60】*11月23日修正
明道大學 【?】*101年3月27日報部
興國管理學院 【45】*12月7日修正
臺灣觀光學院 【50】*12月27日修正
美和科技大學 【60】*12月2日修正
修平科技大學 【50】*10月3日修正、12月22日公告
環球科技大學 【40】*101年2月17日公告
長榮大學 【50】*11月24日修正
僑光科技大學 【50】*101年1月16日修正
崇右技術學院 【35】*11月16日修正
銘傳大學 【50】*11月14日修正
明新科技大學 【40】*11月18日公告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40】*11月8日修正
南開科技大學 【50】*9月28日修正、11月10日公告
東南科技大學 【30】*11月18日公告
育達商業科技大學 【36】*12月22日公告
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清雲科技大學 【25】*11月17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