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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光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內容預告
2011/08/0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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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僑光科技大學原規定各級先服務時數為70、54、44、34、24小時,該校已於
值得注意的是,該校申領助學金學生人數仍持續成長。由於服務總時數「不患寡而患不均」,該校規定當學年度獲助學金補助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實施期間為該學年度第2學期及次學年度第1學期。
僑光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年收入70萬元以下)助學計畫實施內容
已核准補助學生需完成二階段「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第一階段服務為當學年度下學期(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階段服務為次學年度上學期(101學年度第1學期),使具備再次申請資格。
上學年度(99學年度)已獲補助,須於100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二階段應服務之時數,俟教育部核准後,始於100學年度第2學期之繳費單上扣除,未完成服務時數者不預扣;期末未依規定期限完成服務時數者,則取消獲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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