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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各校應於學校網頁建置「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專區
2011/07/2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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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應於學校網頁建置(助學金)專區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草案(
教育部100年5月30日臺高通字第1000092736號函
一、助學金
(四)辦理方式
1. 各校應於學校網頁建置專區,主動公告相關申請資訊;若於知悉有就學困難之學生,亦應予主動協助。
應於學校網頁建置學雜費減免專區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2011年7月19日發布)
第 五 條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於學校網頁建置學雜費減免專區,並指定專人提供諮詢及協助。
【相關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於學校網頁建置財務公開專區
教育部
第 三 條
專科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向學生收取學雜費,其財務應公開透明,並於學校網頁建置財務公開專區,依財務資訊公開內容架構表公告學校財務資訊,並置專人提供諮詢。
前項財務資訊公開內容架構表,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定之。
獎助學金訊息刊載於學校網頁首頁
學校提供之獎助學金訊息應區分為「學校」、「政府」及「民間團體」等3類
對於政府與民間團體提供學生申請之共通性獎助學金,各校可將校內網頁連結至本部圓夢助學網(https://helpdreams.moe.edu.tw/index.php),並請定期更新網頁學校資訊。
【相關資訊】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http://ricelohas.blogspot.com)
(http://blog.udn.com/ricelohas)
(http://www.wretch.cc/blog/RICELOH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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