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改革,軍法不肅貪,再多的國防預算,祗是肥了這些貪官!
2025/12/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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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為因應「北京可能在2027年以武力統一台灣」,宣布投入1.25兆強化國防及採購美國軍備。新黨北市議員侯漢廷則提出7項「強化國防」規劃...
本案歷經檢、調吃案,軍法、特偵組拒辦...幕後黑手是誰?
主旨: Re: 本署114年7月25日檢紀玄113他1546字第1149051140號函
國防部回文:案子太大,無權(法)處理,請移送檢方。(其本身也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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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動摇國本的舞弊案,也是國安問題,擬由高檢署及刑事局、廉政署、新北警察局,共同偵辦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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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他們在72年時以?謀總長郝00名義策劃了本案(正歸字09032號文),他們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另也偽造了他們的眷籍卡、切結書、補助款、身份字號...將原有舖面且可優先承購權的合法眷戶告進法院,且在75年改建完成後,逼騙原眷戶搬至樓上,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舖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卅多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這卅多年來,軍、司法不成立「肅貪平台」,不交換卷証,以處相反,互推責任。
且軍、司法聯手將「偵字案」改「他字案」,本人原「告訴人」改為「告發人」後,即不開庭,本人一再陳情、抗議,但官官相護,最後軍法推給死人(在90年,台中上吊的空軍紀亦文少校)。
司法推說已是超過卅年的舊案,都以不具名方式簽結,這是我的過失嗎?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近4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註:另台北市敦化新城整建完成後,由唐飛領軍,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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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來信,惟檢舉案件請詳述人事時地物,以利本局承辦人明確了解您的訴求。
敬祝 平安順心
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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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週一 於 上午11:34
您好,感謝再度來信,惟因本局乃重大經濟犯罪及公務人員貪瀆案件之偵查單位,對於檢察官、法官對於個案起訴與否及判決結果無從置喙。對檢察官偵辦方式或對其處置作為有意見,建請改向該地檢署檢察長或其主管機關法務部(網址https://www.moj.gov.tw/2818/3160/)陳情;且,司法獨立審判,法官依法行使職權,判決結果未涉貪瀆不法,本局礙難受理,如有異議或對其審理過程有意見,請依程序向該地方法院陳述或直接向監察院陳情。
敬祝 平安順心
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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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7年偵辦迄今...
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其實在77年時,調查局與軍方反情報總隊在聯手偵辦本案時,我發現被吃案,曾經問軍方參審人員(為舊識好友),他私下告訴我...算了!
「此案沒人敢辦,你自己安全注意,不要曝光辦案人員名字...」
那時我就懷疑...與層峰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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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司法...都是為持權服務的...
軍法如果有效,國軍中也不會發生「軍購弊案」、「眷改弊案」...兩個足以動摇國本的舞弊案!
「軍購弊案」未破,而負責偵辦本案的海總「軍法處長」、「政三處長」,反而事後榮升國防部中將、上將缺。
「眷村改建舞弊案」中,軍法、政戰,及高級將領、地方、中央政要...均涉案,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國軍之腐敗,早就從根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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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對無法處理的案子,一個方法是冷凍(不開庭),另一方法就是告之:案件遺失...
李xk:
軍法也一樣,當年我向軍法局調閱案件未果,後請帥化民立委約邀軍法局長及承辦處長至立院查詢,局長竟稱[案件遺失,遍尋不著],致我蒙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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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司法...都是為持權服務的...
軍法如果有效,國軍中也不會發生「軍購弊案」、「眷改弊案」...兩個足以動搖國本的舞弊案!
「軍購弊案」未破,而負責偵辦本案的海總「軍法處長」、「政三處長」,反而事後榮升國防部中將、上將缺。
「眷村改建舞弊案」中,軍法、政戰,及高級將領、地方、中央政要...均涉案,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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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尹案錄音帶被消磁...是誰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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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官江x龍.李x宗、郭x高.林x震、蕭x雄等多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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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內政部、協議書...被偽造做案:
檢、調勾結以「人頭告訴人」吃案:
國軍中政戰、軍法、高級將領涉案:
國防部、法務部抗拒行政院調查公文:
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本案貪污上百億元,受害眷戶達萬戶:
國軍之腐敗;在於軍法素質太差,知法玩法,执法犯法,無入敢管,無法可管!
李登輝、郝柏村、王昇、許歷農、林洋港、許水德、黃大洲等人涉案:
宋楚瑜任省主席時,向他檢舉此案,他卻成立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及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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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文被偽造做案,貪瀆上百億,受害眷戶也達萬戶,但因有高級將領、地方政要,及軍、司法,檢、調人員涉案,故近40年來...誰都不辦。
行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其查辦,但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現曾身為法務部長的蔡清祥,未盡督導之責,反而回文大小聲,極盡包庇之能事...
註:
1、眷村改建應由承建方(台北市政府)呈報行政院,再轉内政部,做土地變更,及容積率核定...
2、本案用A、B案(陰、陽合約)手法做案;台北市所呈報的案,對原有舗面的原眷戶有利(改建後可優先分回舗面),但國防部做案所呈報的假公文,舗面卻變成省府所有,要公開標售,錢歸省府...
3、最後在75年改建完成後,將原眷戶逼騙進住樓上,再以合法的原眷戶提岀申請,以「造價」獲得...再高價調包給冒充原眷戶的非法人員...
4、全省近800眷戶改建,弊案重重,但因有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在内做案,所以無人敢管,無法可管...
5、國軍(家)之腐敗,已經從根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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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派遣檢察官指揮新北刑大,及永和分局偵察隊偵辦本案!
依据:陳情信件流水編號 :341977 辦理
說明:
1、正義國宅(現名忠勇新城)改建舞弊案,軍、司法偵辦迄今近40年,雙方不成立「肅貪平台」不交換卷證,以處份相反,包庇軍、政要員。
2、貴署可向調查局調77年底的移送卷底稿,及78年初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的不起訴處份書,即知道檢、調勾結做案(以不知情的眷村受害人蕭明華女士為人頭告訴人吃案)。
(在該不訴書書中蕭女士人別欄中,年齡、職業錯誤,且不起訴中看不到她的答辯,且處份不起訴,僅是照抄國宅處與軍方自冶會住戶代表在72、06、17日所召開的「眷村改建後的舗面分配會議紀錄」原文照抄一遍(該會議紀錄為75年依据自治會所呈報空軍總部「原眷戶分配舗面」公文所偽造,其中住戶代表八人全是外人冒充)
3、眷村改建舞弊案是在77、02月本人向國宅處檢舉,承辦人(人二賴來忠先生)發現案情重大,報請市府政風再轉台北市調處...
(77、06月台北市調處與軍方反情報總隊组專案小組偵辦本案(本人和另一受害村民宋昭餘先生,由賴先生帶領至專案小組說明並與不法者對質,調查人員事後告知;這些非法獲利者通通偽造文書且扣得死死的...)
4、但到77年底不見移送,經詢問賴員,他告知此案被調查局壓住了...
5、吾等不得已,祗得向台北市議會陳情(因為有一半舗面是市府的,但如原眷戶自有舗面過多,則不受此限制),上午議會通過凍結舗面權狀發出,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沒想到爆發了「榮星案」,下午即逮捕了六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周陳阿春議員)議會因此休會,市府祕書長黃大洲趁休會期間推翻了議會決議,發出了權狀,致使合法原眷戶及政府發生重大財物損失...
6、在78年衹好按鈴向地檢署提告,由羅明通主任檢察官接案,他發現案情重大,以「偵字案」偵辦,至並去函空軍總部軍法處,請其拹查與軍方有關的12項疑點,但被拒絕。
其後發現行政院公文係以空軍總司部令稿紙所偽造,其欲向行政院調卷,卻被當時「首席檢察官劉景義」借故逼退。
案子轉由郭啟東檢察官繼辦,羅明通辛苦辦了一年的案子,他一庭即偵結,開庭時態度惡劣,似乎本人才是被告,將書記官手上錄音機搶到手上按來按去,不知在問什麼?
十分鐘後即結案,最後以所有舖面均已按規定「標售」為由,予以眾多被告不起訴。
(註:事實舖面並未標售,而是以合法原有舖面的原眷戶做人頭,申請後以「造價」獲得,再加價轉售他人獲利)
偵辦本案中發生殊多重大違失:
有人將本人遞送給羅明通主任檢察官的「刑事補充狀」,中途改分給他人簽結,有檢察官以案情查證困難為由簽結,有些要求我打「自訴」簽結,有的以沒查到不法獲利者送賄為由簽結,有的看不懂公文真偽為由簽結,有的以調查局回文没弊端簽結,有的以郭宏佑檢察官的不起訴處份書在案為由簽結...我曾不服告了這些瀆職檢察官,由當時陳明堂主任檢察官偵辦,他以行政疏乎為由輕輕放過...
7、調查局77年底時移送此案沒通知我,地檢署78年初處份不起訴也沒通知我,83年我向調查局檢舉其吃案時,才由市調處「張督察」拿出地檢署不起訴處份書時才發現檢、調勾结吃案,我和被檢、調做「人頭告訴人」蕭女士向調查局及法務部提岀檢舉,但無結果,我懷疑「郭宏佑檢查察官」根本未開庭,偽造了不起祗訴處份書...
8、行政院、內政部、市府與軍方協議書...均為偽造,各政風單位均有提告,檢、調、軍法為何不辦?
8、眷村改建舞弊非「正義國宅」一處,全省800個眷村...受害眷戶上萬戶,貪瀆金額上百億,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及高級將領、政要等涉案,所以無人敢管,無法可管,在此懇請 貴署明查...
謹呈
台北地檢署
告訴人:鄒筑生上 0211
副本:
行政院、監察院、法務部、國防部、調查局、立法院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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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您好:
「眷村改建舞弊案」是一個「足以動摇國本」的案子,行政院、内政部、國防部(含空軍司令部)、省府、市府,及軍、政要員、檢,調、軍法都涉案...
誰能號令天下?
全省800個眷村貪瀆起來有數百億,是進入了軍、政要員口袋?還是做為「反攻復國基金」?還是蓋了什麽名勝古蹟?
林洋港先生曾在司法院長時,我希望他能做為本案的「共同告訴人」,但他將內政部偽造做案的公文,行文送交法務部請其查處,但公文轉到調查局後...命令卻被調查局拒絕...
行政院公文被偽造,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其查處...也被拒絕...
地檢署78年「羅明通檢察官」行文空總軍法處,請其拹查有關軍方涉案的12項疑點,也被拒絕,最後「羅明通檢察官」要向行政院調卷時,卻被逼退...
反而空總「軍法官郭清高」,不開庭、不辦案,上班時間去新竹嫖妓被抓...反而榮獲國軍「軍法楷模」,接受當時参謀總長郝柏村的表揚...
(本案係在72年,國防部以郝柏村總長名義所策劃執行:正歸字09032號令)
國防部現已回文;「此案太大...無法處理...」
内政部政風早也已有完整舞弊資料,為何仍在包庇本案?
請部長揭發此案,必竟真相祗有一個!
詳情:
https://blog.udn.com/q12300036
https://www.youtube.com/@鄒筑生
https://tnews.cc/02/News/View/613590
https://q12300036.pixnet.net/blog/post/19369364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cW77qd9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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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竹生2025/12/23 08:33郭檢察官未開庭,偽造了該處份不起訴書
郭宏佑檢察官:77年調查局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在本人檢舉下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近一年,涉案人(軍、民均有)統統以偽造文書、貪瀆罪,在78年1月移送地檢署,但到了郭檢察官手上 「告訴人」卻變成了毫不知情的「蕭明華」女士(她年齡、職業均錯誤、也未見她在庭上的主張),此案庭不知怎麼開的?
因為1月底即結案,從分案後到結案不到20天,處份不起訴書更離奇;它的「主文」竟是將國宅處與軍方在75時,用「倒填日期」所偽造之72、06、17日在國宅處所召開之「舖面分配會議」原文照抄一遍,連標點符號都不放過,他難道不知道會議紀錄中所列席的「住戶代表」八位都是外人冒充的?
此偽造之會議紀錄在我提出事證後;軍方(含軍法)立即不承認該會議紀錄,但 貴署眾多檢察官似乎看不懂文書真偽,實匪夷所思。
註:(郭檢察官未開庭,偽造了該處份不起訴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