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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踰越.愉悅〉後註
2011/06/2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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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寫,有賺點閱數的嫌疑,但,這樣寫,對於文章的注釋比較有清楚的脈絡。
  我在回應欄裡頭給V哥哥做了簡單的說明,說:……兩年前,拍廣告前,我正進行一段從未有過的「減肥(重)過程」,無澱粉無油膩的減肥餐,搞得我連放屁都顯得虛弱。適巧(不幸)我娘到我高雄的家,做身體檢查並住院治療,巧遇.........(以下空白,加強戲劇效果),他知道我愛吃巧克力,索性把剛好帶了幾顆內含酒糖的巧克力送給我,趁著回車上取衣物的當下,背著我那賢慧的監督妻子,放入口中。我靠,不騙你,舌尖與酒、巧克力濃烈纏綿在口中的黏膩至福感覺,彷彿..................(以下形容詞三千字省略)。結論:適時踰越,還真愉悅。回來我寫了這感覺,您說詩?或濕?哇哈哈,按照你啦!………
  以上不是隨興編的故事,當時帶著圖書館借來的余光中詩集,提到他有一篇詩無意的斷句,後來發覺那是一個不錯的「接頭詩」(??別問我哪一首,也別問我是不是確定叫接頭詩),適巧,減肥過程耐不住巧克力的誘惑,然後踰越了「減重」守則,驚覺那愉悅。當時就以這種斷句方式嘗試我前面所謂的「接頭」,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短文產生。
  這個接頭的意涵是什麼?我的猜想與理解是:一個詞放在句尾,可形成一個完整的句子,同樣的詞放在下一句也順,與上一句相互連結呼應。我們來看中間的一段文章。紅字部分是假定應該存在的詞,

溫柔地細心的探入。
探入然後與你一起相視
相視彼此不願承認的喜歡。
喜歡你我假裝平淡的情慾,
情慾卻總是撩撥燎原、焚烈
焚烈那條底限或矜持、或者繞過
繞過所有無辜的傷害
踰越所以愉悅
因為踰越傷害

  這樣看起來,是否與原來張貼的味道很不一樣?(別遲疑,趕快翻一下前文贊助點閱數)
  我不懂詩的理論技巧,但是字的刪減與斷句所營造的緊縮、張力與意象空間,卻常令我著迷,就像一篇極短極簡約的小說,讓我沉浸不可自拔。當然,因為巧克力與情慾之間千百年來糾結的我的印象或成見,這詩多少也呈現了我個人情緒的氾濫,甚至引起諸位好友「洶湧」而且「正常」的聯想,也不能說是錯了。喜歡詩文,也擅長詩文的好友們,別怪我褻瀆了各位寫詩的雅韻,就像其他的文類,我幾乎是一路摸索而來,沒有學院課程,沒有達人指導,連參加個文學營或詩友聚會的經驗也沒,一個野和尚半路出家,唸起經來,各位就睜一眼,遮一耳的吧。
  我又為啥還要囉嗦寫這文?不是辯解、討饒!
  UDN的很多好朋友,不管什麼理由開格,對於文字必定有相當程度的喜歡與愛戀,對於有朝一日成為「作家」,也許在某個記憶模糊的夜晚,曾經湧起並盈滿您的腦海。但「作家」不是抄寫個幾萬個字就能成為作家,多半時候是您寫出了一篇完整、具文學藝術價值、或者獨具風格的文章為人所接受而成為作家。這個「藝術價值」與「個人風格」有得時候還真得必須要作者自己不斷地努力嘗試、累積經驗而成。
  至於我那些(好像是每一篇文章)充滿野性費洛蒙味道的文章,哈哈哈,那是純心要污染各位清純無暇宛若一張初開閘宣紙的隱姓作家們,有一天寫到情慾時,不會僅止於相視、牽手,然後,唉唷的臉紅寫不下去了!這對版上我們這些老是不正經的歐吉桑而言,感受不到新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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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8) :
18樓. 薩芙
2011/11/03 22:50
資深帥哥問愛情怎麼記錄啊!

哇--是巴代老師吔!好開心老師來薩芙部落格留言。

巴代老師已是資深帥哥了啊,也許,有另一種愛的方式吧。 

有的戀人習慣照相、寫情書往來、親密關係、交談...等等,完全是表現性的。

表現性中包含情境-思念、嫉妒、快樂、等待,這都是愛情的豐溢啊。

願您 一切安好

          薩芙 


17樓. 天路(今日當如何)
2011/07/20 04:28
早已過了十八
讀得懂, 會笑, 不臉紅.

曰:  < 嫗 >也!
16樓. 成小碧
2011/07/10 03:05
接頭去尾,變形

既然巴代大哥在這篇文章裡提到"接頭"的技巧,不得不讓我想起詩人向陽的一首有趣的詩,名為《一首被撕裂的詩》(http://tea.ntue.edu.tw/~xiangyang/workshop/netpoetry/)

茲摘錄於下:

夜空把□□□□□□
黑是此際□□□□□
星星也□□□□□
由著風□□□□□□□
黎明□□□
 

□夕陽□□□□
□□唯一□□□
□遮住了□□
□雨敲打□□□□
的大□
 

□帶上床了
□□的聲音
□□眼睛
□□尚未到來

這三段文字是可以透過拼貼的方式,而交錯重整的,第一句便變成了:「夜空把夕陽帶上床了,黑是此際唯一的聲音.....」。詩人早在1989年就以這樣前衛的方式書寫,文學一點都不苦悶,真的是很有趣的東西。

15樓. 隨寫人◆ 是否要讓孩子就讀私中
2011/06/24 23:10
原來如此

哈哈

原來如此

隨寫人老師的笑聲似乎有玄機,這個哈哈,倒不像是跟我打哈哈,而是頓悟了箇中三味,哎呀,傳說中的高人出現了..........

巴代 2011/06/28 11:34回覆
14樓. ^^亞莎崎|旅遊作家、專題講師
2011/06/24 16:30
^"^

不踰越規則

愉悅地接受。

謝謝指導!

@@~~告辭!


喂!中獎了沒?? 巴代 2011/06/28 11:37回覆
13樓. li li
2011/06/24 13:30
文藝的生命力
寫文章未必人人能寫
所以來訪的人潮
就是為了觀賞文章
同時也能了解一二
謝謝解說和分享

是啊!同繪畫一樣,偶而為賞閱者說明講解,也許有助於一點彼此創作的空間拓展。 巴代 2011/06/28 11:38回覆
12樓. 大海(穿新衣)
2011/06/24 12:56
食色性也!

這個.........佛曰不可說。 巴代 2011/06/28 11:39回覆
11樓. 史爹
2011/06/24 10:46
年輕時

常常“越”看的書,本子小,而且篇幅不多,談的也是吃有關的,用字淺顯易懂,比如說,哥要雞,妹要鴨,魚翻身等等,中間和你一樣都是用..........帶過。

奇怪,每次看完也都覺得好濕,好愉悅。

上了年紀看小本,恐怕是隨手撕一張,抓起剛被打死的蟑螂屍體吧! 巴代 2011/06/28 11:40回覆
10樓. 東村James
2011/06/24 10:41
原來的
我不懂詩﹐但是我還是比較喜歡原來的那首。
那表示,哥哥同我一樣清純到...(以下形容三百字省略) 巴代 2011/06/28 11:41回覆
9樓. 不能正經
2011/06/24 10:29
我也不懂詩
但我覺得讓人覺得的好文與好廣告的道理一樣,廣告本身拍的再好,若無法讓看的人想要"行動",那就不是好廣告,而好的文(詩)也是,不應只是文字本身讓人感到華麗或技巧,而是要讓讀者以文字為骨架來構想出一個符合他自己本身經驗能力所及的想像,像你的詩便是。
但我還是覺得你那篇詩是因為在公共場合胯下癢犯了,卻又抓不著才寫的。。。
哇哈哈!這才符合你的不正經啊!行家喔! 巴代 2011/06/28 11:42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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