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採蘭花,因為喜歡蘭花的秀玉與孤隱!」採蘭人嚼著字說,那聲音輕輕柔柔的透著一股讀書人的味道,直叫人喜歡,畢竟是讀書人啊!
「那一年,我在崖邊……」
禁不住我眼神的央求,他繼續的說著,說著關於那一年冬天,他們幾個夥伴為了採集一種稀有的蘭種,而來到我們部落附近森林的崖邊,因為天氣冷,喝了點小酒,大霧中,他失足掉落山崖的事。
「啊!」
我失聲輕叫,彷彿聽見他在崖邊正伸手掘起一株蘭花,一個失足,俊挺的身影,撞斷幾棵樹枝之後,摔落崖底無助的癱軟、呻吟著;我彷彿見到崖邊的幾株蘭花葉尖上霧凝成珠的晶瑩,掉落成淚珠,灑洩在他那已經失去知覺的雙腿。
他繼續說著,以一種望向無限邈遠的眼神說著。
我醉迷了,不自覺拄著腮,半瞇著眼注視著採蘭人那斯文書卷氣的面龐,以及幾分慘白的右腿義肢。啊!他終究還是在我心上投下了一塊石頭,我一汪平靜的心湖,因為愛慕而漣漪陣陣。
「我終究還是要離開的,但我卻發現了留下來的理由!」他輕輕的說。
天色將暗而幾戶炊煙升起、飄漫,我感覺他靠向我來,而一股幸福恰如一曇誰碰翻了的蜜蠟,還未入口,卻已經飄漫了一整個我的心房。
倏地,一陣歌聲傳來。
「心上人呀,心上人……」幾個部落的青年彈著吉他,不知何時出現,羞得我迅速離去。我恨死了這些粗壯胳臂、聲音洪亮的鄰居!
採蘭人走了,終究沒留下來。他隨著省親而來的親戚撒韻,來了走了,沒有留下聯絡方式與任何線索,除了我的愛慕、一份牽掛、一個期盼以及心海時而泛起的漣漪。
一年後,撒韻又回家省親,我支吾的想打聽採蘭人的消息,但一直到她要離開的前一天傍晚,炊煙開始裊裊時,撒韻還沒弄清楚我的意思。我急了,顧不得少女矜持,我開門見山的說明我的期待與愛慕。
「拜託!」撒韻忽然拉高八度的說:
「他哪裡是什麼採蘭人啊?他爸爸是溫室栽培蘭花的,那一年他自己喝醉了騎車撞斷了腿!還採蘭花咧!」撒韻的平地人口氣,撕開什麼似的,讓我覺得寒涼。
「他啊!酒鬼啊!就專採妳這種蘭花!」撒韻又說,而此時鄰居幾個青年居然又彈著吉他大聲唱著民歌「蘭花草」,一起擁了過來。
那蘭花草的歌聲太吵、太刺耳,我感到厭惡,直想逃離;而腦海卻浮起採蘭人正摔落崖底,一顆山崖的巨石,因為滑動,也跟著掉落的影象。(907) 2010.7
- 9樓. 大海(穿新衣)2010/08/21 00:20字越少越好
噢, 怕冒犯, 不敢說.
剛看到樓下說了, 我就不拘了!
我個人喜歡"最短篇"甚於"極短篇".
理由是, 一樣的內容, 字越少越好.
- 8樓. 大海(穿新衣)2010/08/21 00:14心目中的那個男人
讀了"極短篇"後又讀了"最短篇".
想起電影"摩納麗莎微笑"裡, 茱莉亞羅勃特發現她男友的疤痕其實是車禍, 並非他
自稱的在戰場上受的傷.
茱莉亞羅勃特一話不說, 揮淚而去.
唉,...女人愛的, 是心目中的那個男人.
老哥哥,謝謝這麼認真! 巴代 於 2010/08/22 14:02回覆 - 7樓. * 六月 *2010/08/15 22:32小說
各種文類中,感覺寫小說難度最高,
小小說更難發揮。巴代勇於創新,佩服!
「採蘭人」,個人欣賞極短篇甚於最短篇,
大概我比較缺乏想像力之故。
- 6樓. 黃郁棋(灰狼)2010/08/04 00:28二寫
一文再寫,真是大膽的嘗試。
不過最短篇剛看完會迷惘一下,才看懂,算是另外一種滋味!
那是最短篇的特質,但我還是喜歡小小說(極短篇)提供的字數空間,可以多些喃喃自語。謝謝來訪了! 巴代 於 2010/08/04 13:20回覆 - 5樓.2010/08/03 21:31問好


哈!路過也偶而停下腳步休息啊! 巴代 於 2010/08/04 13:21回覆 - 4樓. 溫哥華 千里傳音2010/08/02 01:57不是來白目的
巴代老師好,是你自己說我好善良的,所以別認為我是來搗蛋的喔!
『斯文書卷氣的面龐,輕輕柔柔的讀書人口氣說,蘭花的秀玉與孤隱』
這些形容很難讓我跟酒鬼、採花賊聯想在一起,
他有本事自然表現出這樣的氣質,口吐這樣的文辭,
一下子卻又是喝醉酒、撞斷腿的飆仔,這落差太大!
還是我涉世未深,不懂人偽裝的能力?但我是OBS了
Amy
呵呵...........所以你善良啊,加上單純!純真的obs,也是極品呢! 巴代 於 2010/08/03 09:12回覆 - 3樓. blackmoon(永恆的懷念,空行者)2010/08/01 00:01適合旅途閱讀的極短篇
嘿嘿,驚喜這[採蘭人]的二次延伸。
其實我很喜歡極短篇小說,但是,我也可以想像得到,如果巴代有心,
也可以讓這[採蘭人]繼續延伸為光彩的中篇小說甚或長篇小說。
開心在路上讀到[採蘭人]。
來自遙遠黑月的問候
黒月看得起啊!
凡事見好就收啊,「採蘭人」改編自文友的「採蘭人」作為小說課程的講義,已經引起一點不愉悅了,再延伸,就真的要得罪人了。況且,近幾年我的寫作計畫,恐怕還容不下別的故事了,謝謝關心與建議。祝好!
巴代 於 2010/08/01 09:35回覆 - 2樓. 東村James2010/07/31 15:06一文還可以二寫
原來一文還可以二寫啊﹖
還真見識到了。
嗯﹐我比較喜歡長的這篇。
同樣是極短篇的屬性,我也比較喜歡多一點的篇幅的極短篇,比較可以呈現多一點細節,不過兩者各有所不同的呈現意圖,以James哥哥對文字的敏銳度,可以嘗試寫這樣的小說,那可有意思呢! 巴代 於 2010/08/01 09:38回覆 - 1樓. ajin2010/07/31 14:53很卑南族的感情
傳說中卑南族男人:卑微/自大,隱忍/勇猛,內斂/奔放,溫馴/剽悍的不對稱內心世界與性格。
還真被你發揮的淋漓盡致呢!呵呵, 這 11 (請讀一一)極短篇:〈採蘭人〉由卑南文學大文豪的您寫來, 看得 O 孃眉開眼笑 ^__^
哥哥您越發中年, 文學素養爆發力, 越征至敏銳巔峰。 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