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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DNR志願書的種種問題與病人安全
2013/08/2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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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R(Do Not Resuscitate=臨終時選擇放棄或拒絕心肺復甦術)原本是一個由醫師開立的醫囑,但在衛生單位及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聯手推廣下,已經有不少民眾在不明不白的狀況下,以為這是一種流行,也跟著起舞。有的人因已知隨時可以撤回,於是為了響應活動衝人數而去辦理加註在健保卡的手續,更有年輕人覺得自己很敢死而自豪。其實他根本沒去參加過任何講座,完全是盲目地跟著簽好玩的。ROES三條線

格主一直不懂,政府老是愛做一些比先進國家(英、美、日本)更先進(?),但很荒謬又怪異的事。Fox無言

有政府官員曾公開表示,對只有4萬多民眾已簽好DNR的政績讓他覺得不滿意,這樣的認知與論調,剛好與政府想推的某些病人安全策略一樣,只做半套又自以為很OK,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難到是因國情不同,認知
不同,所以反而可以期待更好的接受度,甚至超越社會成熟度比台灣高的國家嗎?看看蘇格蘭政府推出的DNACPR政策,A=Attempt,就能知道別人的設想與配套措施是多麼的周全。

DNR同意書,基本上可分為健康時簽署的及癌症末期或病危時才簽的情形,可由家屬代簽或自己簽,有的版本是在特殊單位如安寧病房或ICU才能使用。問題是臺灣有很多民眾,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也在簽,衛生單位的目標是要宣稱亞洲第一,而拼命推廣,令人覺得這樣的大動作只是在作秀。怒怒怒


DNR就是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相反,也就是Informed Refusal(知情拒絕),拒絕或放棄的是CPR。但同意和拒絕都是一個Process,不是簡單一個政府的口號就搞定它,醫病雙方必需要有充分的面對面溝通與討論,且要有書面記錄,才是尊重生命的溝通模式。

拒絕CPR並不等於拒絕治療的觀念很重要。

約30年前就有此概念的美國,執行上到目前
仍然面臨很多問題,日本的現況也是一樣,它在法律上有多少效力仍有很多爭議,即便是在美國,醫護人員也不見得人人都有正確的概念。以住院當時的病情,治療計劃及預後所簽下的志願書,在一旦心肺功能都停止時不一定是最妥善的決定。

因為美國各州的法令不同,每家醫院的作法事實上也不同,同意書的內容也不同,核對
病人是否屬DNR身分時的手圈顏色,也沒有全國統一,有的用紫色,也有人用灰色,確實
曾有因此誤判狀況而鬧出笑話的案例。尷尬

此外,據說在美國,也很常發生醫師忽略病人的遺囑
,而仍照做CPR的情形,理論上這些醫師都有可能挨告(傷害罪),但還好很少聽到有這樣的判例。如果發生在台灣,又會怎樣?請犯錯的人不要傻笑就好了。

根據賓州病安機構(PA Authority),在其州內醫院的統計(2004~2008年),對DNR醫囑或意願發生誤解的情形多達71%,這是包括醫師與醫師之間,醫師與護士之間,甚至更重要的是醫病之間的溝通不良。

其實這就是一種病安風險,算是沒有尊重病人的
價值觀與權益,也沒有以病人及家屬為中心的病安事件。

2011年4月,美國的研究(Archives of Surgery及杜克、耶魯及史丹福大學學者)顯示,
不管是預期或緊急手術,簽過DNR的病人當中有23%,但沒簽過DNR的病人卻只有8%在術後30天內死亡。

另一篇報告則發現簽過DNR的緊急手術死亡率是37%,未簽DNR同意書的只有22%,不管如何解讀,兩族群的預後有明顯差異,對積極治療的態度,被質疑可能有所不同。

此外,美國有不少外科醫師質疑,已簽好DNR同意書的病人為何要進來開刀?事實如有罹患大腸癌的DNR病人,因腸阻塞要緊集開刀時該怎辦呢?麻醉科尤其是對做全身麻醉,且要插管的病例也有不同的見解。烏雲飄過

通常麻醉中萬一發生心跳停止,科內的政策是Full Code (盡全力救命)而非No Code (即DNR)。

有些醫院還有分Chemical Code(只打Epinephrine),但不做心臟按摩的急救,懷疑會有多少效果。

手術病人如於術前就已簽好DNR的最大問題是,萬一有醫源性合併症導致心跳停止時,
原因有可能是手術或麻醉本身出錯,論誰也不願意當殺人兇手,所以就倫理而言,手術團
隊絕對是有責任,不可能不救病人的。而且因為在OR施行的救命成功率,通常比發生在開
刀房外面的其他案例高,只是萬一積極搶救的結果,病人變成植物人怎麼辦?誰要負責呢?

綜上所述,從國人對術前的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仍很草率的態度就可知對Informed Refusal 即DNR也是更馬馬虎虎(因為無知),但它就是還有很多尚未解決的問題。

要上全身麻醉的DNR手術病人,麻醉科醫師及開刀醫師,三方在術前都要先做好溝通,醫師萬萬不可一昧的自動暫停DNR Order(Automatic Suspension),因為這樣的擅做主意,恐怕會被批”沒倫理”(Unethical),也可能惹出醫療糾紛。

以上是選擇圓滿善終時,比較有水準的人應有的知識,台灣的緩和醫療還慢慢在成長當中,希望主事者腳踏實地,還沒弄清楚事實的人,請勿隨便亂推銷政策或七早八早就索取資料,或加入DNR的行列,以免貽笑國際。掰掰(881、咕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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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病人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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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2013/08/31 01:13
您好~請問有The Joint Commission 2011及2012警訊事件排列,及JCAHO2011及2012警訊事件RCA的資料嗎? 謝謝(7320137@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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