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安全訪查輔導的迷霧 - 條文解析與實務困境
2024/08/0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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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醫院對於每年例行性的督導考核「病人安全訪查輔導」的重視程度不盡相同,這反映出醫院在安全文化上的差異。醫院高層對於病人安全的重視程度,會直接影響到實際的執行作為。
雖然病人安全訪查表,是緣用衛福部年度公告的「病人安全工作目標」中的執行策略,但這些條文的定稿定案過程,曾引發一些討論。國外也曾有類似的經驗,例如在加拿大的感染控制領域,就曾對相關規範的用詞產生疑問。
這些執行策略規範中的「一般原則」、「參考作法」,以及經常出現「應」、「可」、「宜有」、「建議」等詞彙,容易讓人感到困惑,不清楚具體的執行標準。因此,各家醫院在執行病人安全工作時,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
目前國內對於這些規範的共識還不夠充分,這也導致了執行上的差異,期待未來能有更明確的指引,幫助各家醫院更好地落實病人安全工作。
因此,醫療條文的撰寫常涉及許多英文關鍵字,這些字眼看似簡單,卻可能因解讀不同而產生歧義,影響條文的遵循。以下就常見的幾個關鍵字「MAY」、「SHALL」、「SHOULD」及「MUST」進行簡單說明,希望能幫助格友更清楚地了解這些字詞在條文中所代表的意義。
♦ MAY: 表示「可以」,代表一種選擇或建議=Optional,並非強制要求。例如:「Patients may request a second opinion.」表示病人可以要求第二意見,但並非必須。
♦ SHALL: 表示「應當」、「必須」,具有較強的強制性,通常用於國家規格或必須遵守的最底線標準Mnimum requirement。例如:「All staff shall comply with infection control guidelines.」表示所有員工都必須遵守感染控制指引。
♦SHOULD: 表示「應該」,代表一種建議或期望,但並非絕對要求,也沒有義務完全做到。例如:「Patients should be informed of the risks and benefits of the procedure.」表示應該告知病人手術的風險和益處。
♦MUST: 表示「必須」,強調強烈的必要性,通常用於非常重要的規定,並不是法令,也可能只是醫學文獻中的所謂Best practice。不過,在醫療條文中,為了避免過於絕對,有時會用「should」來代替「must」,比較不建議用來強調最低標準。
國內醫院評鑑條文或病人安全工作目標的官版條文,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帶。這時,若能參考國際醫院評鑑機構(如JCIA),JC或CMS的相關規定,有助於更深入地理解條文意涵。
格主在病安訪查輔導領域已身經百戰,難免也會碰到一些應對技巧不當的受訪醫院同仁,其原因可能在於他個人把條文解讀錯誤,而產生錯誤的遵循態度,如前述的「宜」, 「可」,「應」,「建議」,所以仍可能遇到對條文解讀不同的情況。就來歸納一下為什麼會產生歧異?
1) 條文解讀差異: 同一份文件,不同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特別是當條文不夠明確或有模糊空間時。
2) 個人經驗影響: 過去的經驗和對條文的理解,也會影響個人對條文的解讀。
3) 溝通方式: 溝通方式不當,容易產生誤會,甚至引起爭執。
醫療條文的撰寫與解讀是一門專業,需要細心與耐心。透過對常見關鍵字的了解,以及對相關規定的深入研究,才能更準確地把握條文意涵,並在實務工作中加以遵循。
因此建議接受病人安全訪查輔導的醫院夥伴們:
1) 多方求證→若對條文有疑義,可向相關單位或專家諮詢。
2) 保持開放的心態→尊重不同觀點,並以解決問題為目標。
3) 持續學習→醫療領域不斷發展,應持續關注相關規範的更新。
It is good t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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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Leo Holt2026/06/09 17:48This is a very insightful article! It really highlights the challenges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face when interpreting patient safety guidelines. The ambiguity of terms like "應," "可," and "宜有" can definitely lead to inconsistencies across hospitals. It reminds me a bit of trying to understand the exact mechanics of a game like Slope Unblocked without clear instructions – you know the goal, but the path to get there can be quite open to interpretation. Hopefully, clearer guidelines will emerge soon!
(outer.octopus.wtad@hidingmail.net)
1樓. 吐苦水2024/08/13 10:35病人安全訪視(Patient Safety WalkRounds)。俾院解讀為一級主管至一線單位關心病人安全相關作業,聆聽及了解病人安全的障礙、聽取員工的意見或建議。但我們的訪查委員卻建議要結合稽核活動進行,且認為若不是院長走動就不算是高階主管關心。請予以釐清。俾院雖非院長直接走動紀錄,仍定期有直屬院長的高階主管走動並留有紀錄,訪查委員說這不算。主管走動至各臨床科,病房常僅一名護理師在線上,請問有可能安排數分鐘的訪談嗎(臨床業務誰要執行?)
(231@hotmail.com)謝謝您的留言分享,格主特地再撰文一篇有關Leadership Walkrounds,裡面有些想法希望對您會有幫助。 詹廖明義 於 2024/08/16 14:4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