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男性友人發岀這樣的感嘆 , 他說 :
1 . 人生最幸福是兩人相愛 。 ( 不只是親情 , 不只是生活伴侶 , 不只是道義相守 , 而是真正發自心底的愛 )
2 . 絕大多數的夫妻 , 尤其台灣夫妻 , 都只淪為親情 , 生活伴侶 , 道義相守 , 實際生活 , 已經沒有愛情的喜悅和歡娛 。 這是很可悲的事 , 但是台灣社會文化 , 以維繫婚姻為最高目的 , 認為為了維繫婚姻 , 其他都應該忍耐 。
3 . 我看過許多美國夫妻 , 其實他們比較起來 , 快樂健康多了 , 但是他們有大多數是第二次或是第三次的婚姻 。
我給他的直接回答是 :
有這種想法的一方是自私的 。 誰又能保證 , 婚姻以外追求到的愛情是經的起考驗的 ? 為了新的愛情 , 而放棄原有的已經被磨合成親情的 , 久遠的愛情 。 值得嗎 ? 真實嗎 ?
洋人有多次婚姻的例子的確是比比皆是 。 但是他們絕大多數是結束了第一個不成功的婚姻後 , 才會再創造第二個婚姻 。 不是騎馬找馬吧 ?
還有多次婚姻帶來的兒女的撫養與教育問題 , 是否也應該想一想 ?
我猜 , 在實際生活裡 , 應該有很多格友 , 有過這樣的問題思考 , 所以放在這徵求各方意見,也可以給這位朋友有更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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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樓. 簡單1232010/05/16 10:52婚姻.
婚姻是生物界,人類特有的一種生活型態.
重點應該不是在婚姻,而是在雙方相互認知和感受.
我教育我的小孩:
如果你要娶你的女朋友為妻,我希望你問你自己一句話,你們會彼此相互愉快地終老嗎?如果你有一絲絲的猶豫,那麼,我勸你再好好考慮一下.
東方人,西方人各有特色,沒有那種方式較好或較壞的差別.
唯一不變的是,多為對方立場設想一點,並且多為自己的空間留一點.
參考一下吧!!^^
簡單123 - 13樓. 螞蟻2010/04/18 01:25婚姻
螞蟻不知道答案,但在美國的生活中,就碰過離婚又結婚的美國人。
他們大部分還可以和以前的老公或老婆成為朋友,但東方人離婚可能就是仇人,而且是兩家仇人。
那天在教會活動中提及,螞蟻和以前的男友還有連絡,眾姊妹群起而攻之。

是的,東西方人的離婚文化是有差別的,難道這是經驗的學習不成? 還是東方人的特性......? hard to tell whether to encourage divorce or not from my view.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0/04/18 08:35回覆 - 12樓.2010/04/09 17:26祝福!
yuki柔四月中后期要來上海,到時我們再海闊天闊的聊天吧。我知道您非常堅强、能幹。祝福!太好了,你們両個熟,所以我就等你們的安排看在那兒見面了. 我看了taiwanmickey 的上海介紹,都還沒有真正去逛呢!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0/04/09 21:43回覆 - 11樓.2010/04/08 19:20婚姻是需要經營的
相互的接受、包容、理解也很重要。瞭解對方的優點和缺點,接受對方的不完美,互相調整適應,大概只有這樣才能保持長久穩定的婚姻。婚姻是需要經營的。兩人三脚就是這個道理,另一隻腳是用來相互適應對方脚步的。承認人的局限性,承認世界的不完美,承認人的不完美,才能長久經營婚姻吧。
愛情終究回轉化爲親情,真正熱戀投入大概也就18個月吧,之後就是相互的牽挂、依靠、互助。親情越來越濃,越來越厚重,也知道了對方的缺點和不足,反而有安全感,因爲你已經知道的對方的缺點,比一切從頭開始要安全一些吧。重新交一個,一切又要重新瞭解、適應對方。呵呵。
謝謝阮先生的寶貴回應. 好久不見,上次看到你的回應是"後會有期",我還以為這個後會有什麼特殊長度的期間呢! 你有 yuki柔的消息嗎?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0/04/08 20:19回覆 - 10樓. Caty's 跳傘小站2010/04/07 10:17生活伴侶
也有很多美國夫妻淪為生活伴侶啊, 又不是只有台灣夫妻...
自己的婚姻, 不要怪到國籍上啦.
世界就是我的跳傘場! The World Is a Drop Zone
哈哈! good point! 謝謝 Caty.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0/04/07 10:53回覆 - 9樓. JamieChao2010/04/05 11:57地區不同有差別
台灣婚姻幸不幸福?很多還是要考慮公婆與媳婦合不合,往往很多不愉快導因於此。謝謝Jamie, 這是一個住在美國的台灣人家庭,其他我一無所知.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0/04/05 12:03回覆 - 8樓. 止善2010/04/04 22:57離婚只是解決不幸福婚姻的一個手段!
悲歡離合﹐人生無常!
現在美國流行的婚姻思潮是在結婚時就考慮離婚的影響。為了避免離婚贍養的負擔﹐在美國很多高收入單身貴族只考慮和同樣收入的對象婚嫁。為了避免所謂長期婚姻有終身贍養的義務﹐於是有許多有錢人在法定長期婚姻期限之前離婚。這種現象反而助長離婚的趨勢!
美國統計數字顯示﹐離婚者再離婚的比率高處原婚者許多﹐也就是越離越不當一回事!這也顯示出離婚並不會讓人學到如何使婚姻更幸福﹐離婚只是解決不幸福婚姻的一個手段!
婚姻只是個形式﹐婚姻幸福與否和形式並不完全相關。如果雙方無法有認同的價值觀﹐在婚後人格發展上找不到共同的平衡點﹐生活中也沒有供需取捨的關係﹐沒有尊重﹑喜愛﹑關心﹑依靠對方的感覺﹐婚姻還會幸福嗎?
- 7樓. rose billing2010/04/04 22:35真的很清楚什麼是你能付出給對方的愛才是真愛
只想從對方身上找到愛是很難的
要問你有多少愛能給對方 而對方是否欣然接受
只有兩個真心相愛愛自己也有能力給對方愛的人
才有資格再愛 否則愛自己就不夠了
那有多餘能力愛人

(只有兩個真心相愛,愛自己,也有能力給對方愛的人,才有資格再愛。- rose 說得精闢)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0/04/04 23:25回覆 - 6樓. 天路(今日當如何)2010/04/04 12:17城裡 城外 先弄清楚自己的角色
基督徒基本上不可離婚 有但書: 1 肉體出軌的 2 虐待對方的
以上兩種 分居後沒改善 可分開 這是有聖經根據的
聖經對夫妻的要求 很公平的:
丈夫要愛妻子像愛自己的身體---> 我簡直不敢想像有這樣的男人.
妻子要順服丈夫當自己的頭 -->我也不期望有這樣讓我在屬世,屬靈都佩服的人.
牧師在輔導婚前男女課程總強調---> 婚姻要靠愛+上帝+意志三者維繫!
夫妻是<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所以< 我. 不. 結. 婚!>
- 5樓. 雁行之2010/04/04 10:27淺說說
愛情有性格,有自主.
其實,不必刻意定型.
千世萬代,
這些玩意兒,都
一樣不聽使喚地美著,悲著,非完整著.......
於我,愛只在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