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件事情已經完全失焦,完全是媒體在泡制這個事件,令我不能不想到江國慶的前例。
洪姓士官的死因,已證明是「中暑」。「意外」的可能極大,是否「謀殺」則需要進一步的証據,如禁閉單位的戒護士是否曾接到高層授意,要他們把洪姓士官「往死裡整」等等,如果沒有,則「意外」死亡的可能極大。和洪一同禁閉的士兵也有好幾個,是否戒護士對洪有「另眼相看」則很容易調查。
而洪的「禁閉」處分,是否過當?這一點則見人見智了。軍中、社會中很多事情都是一樣,是睜眼閉眼的,端看當事人的運氣。如果當事人和經辦人有怨,那麼小事化大,不依不饒的「公事公辦」是家常便飯。
以我所見,洪「違紀」在前,軍隊中必有處分。處分的方式很多,從罰站、體罰、勞務、禁假、禁閉都有可能的,這要看當時的情況。服役的人們多半是血氣方剛的年青人,上下級的衝突必定會有。自已也曾「違紀」,和班長有口頭上的衝突。我當時受的處分是「禁假+勞務」,這也是沒話可說的。
洪「違紀」被以「禁閉」處分,這算是比較重的處分。當然更重的處分也有,如「明德班」(我服役時還有),甚至「刺探軍機」等等。有一句話說「態度決定命運」,當時洪為何會被處以「禁閉」?只有當時經辦的人才會清楚。這部分也應該調查公布出來,社會上大多數的成年男性都服過兵役,如果調查清楚公布後,社會上對軍隊的種種疑慮自然可以化解。
如果軍方老是跟著媒體點名來辦案,那麼很容易重蹈「江國慶案」的覆轍。當時因為巨大的壓力,「限期破案」下的嫌犯江國慶被迫認罪,最後被處以死刑。現在為江平反的人,除了要當時的經辦軍官負責外,當時的李總統、陳市長加上各個媒體有沒有負責任?要法辦江國慶的全國人民沒有責任?當時的媒體如何對江國慶,如同今日媒體對范士官長一樣。
現在打著「人權」旗號的媒體也好,部落客也好,政客也好…請問有尊重目前「涉案人」的人權嗎?了不了解「無罪推定原則」?沒有人反對為洪討公道,但要憑著證據,而不是洪大姊、張友驊、政客還是其他非關係人的放話來做憑判的依據。
我極噁心張友驊的表演,對士官長家屬的惡行惡狀。執問士官長為何可以一個月離營21天,如果張有點頭腦的話,就該問士官長的連長,而不是用你的伶牙利齒來羞辱霸淩士官長的家人。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如果士官長有正當理由如洽公,他當然可以一個月有21日離營,到處遊山玩水打卡有何不可?士官長過的爽不爽和洪姓士官的死有關嗎?
現在的情況看起來,媒體們不能接受「意外」的證據,而是認定其中必有「內幕」,那麼,就要請媒體們拿出「內幕」的証據,而不是以各種補風捉影的「傳聞」來對「涉案人」做精神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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