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2009/08/1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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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流感的建議劑量
必須在出現流行性感冒症狀兩天內開始進行治療,每天兩次,為期5天 (表一)。
表一:一歲以下嬰幼兒之治療流感建議劑量
月齡
建議劑量,為期5天
6-11 個月
25 公絲,一天兩次
3-5 個月
20公絲,一天兩次
小於3個月
12 公絲,一天兩次
必須在出現流行性感冒症狀兩天內開始進行治療,每天兩次,為期5天 (表一)。
表一:一歲以下嬰幼兒之治療流感建議劑量
月齡
建議劑量,為期5天
6-11 個月
25 公絲,一天兩次
3-5 個月
20公絲,一天兩次
小於3個月
12 公絲,一天兩次
(四)、抗病毒藥劑
1.治療性用藥指引
流感抗病毒藥劑用於治療H1N1新型流感個案,無論是單一使用瑞樂沙,或結合使用 克流感與adamantane類藥物,都應在症狀出現後僅可能儘速使用。
(1)克流感:成人與13歲(含)以上青少年,每次劑量為75mg,每天二次,共5天。
小於13歲兒童,劑量需照體重調整如下:
|
體重 |
每次用藥劑量 |
|
≦15公斤 |
30 mg |
|
>15~23公斤 |
45 mg |
|
>23~40公斤 |
60 mg |
|
>40公斤 |
75 mg |
(2)瑞樂沙適用於5歲(含)以上兒童及成人,採經口吸入,每次劑量10mg,每天二 次,共5天。(兒童不需調整劑量)
2.預防性用藥指引
若屬H1N1新型流感極可能或確定病例之可傳染期之密切接觸者,應考慮給予暴露後 預防性用藥,一天1次,持續10天。
(1)克流感:成人與13歲(含)以上青少年,每次劑量為75mg,每天一次,共10天。
(小於13歲兒童,劑量需按體重調整)
(2)瑞樂沙適用於5歲(含)以上兒童及成人,採經口吸入,每次劑量10mg,每天一次,
共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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