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書本】新天方夜譚(史荷娜蕾的謎語)
2010/04/09 23:00
瀏覽1,969
迴響2
推薦0
引用0
小學時候老師說我數學很有天份,但我討厭這種東西,莫名其妙的一堆數字,埋著頭算來算去有什麼意思?
到了國中時,因為上課都在睡覺或塗鴨,所以數學一整個完蛋了,每次考試都只能祈禱不要拿零分。
而雷蒙.史慕揚寫的這本《新天方夜譚》,延續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以阿拉伯故事為底,撰寫了滿滿一本會令人算到頭髮掉光光的數學謎題。
雖然討厭算數,但又覺得這本書實在是很有趣,是一本值得推薦家長買給小孩讀的家庭常備書。
轉載一篇內容《珠寶商阿不都遭竊記》:
史荷娜蕾:「有一天晚上,一個小偷闖入阿不都的店裡....」
「應該把他抓起來鞭苔一頓!」國王插嘴道。
「是的,陛下。」史荷蕾娜回答說:「不過,先讓我說完故事,這小偷很高興的發現一堆鑽石。他本來想全部拿走,後來又有點良心不安,於是決定只拿走一半。」
「嗯!」國王說。
「所以他就拿了一半,準備要離開。」
「哦!」國王說。
「但他又想,我再多拿一顆好了,於是又拿了一顆鑽石走。」
「哼!」國王說。
「於是他離開珠寶店,偷走一半又一顆的鑽石。」
「然後呢?」國王問道。
「很奇怪的是,幾分鐘之後,第二個小偷又來了,他也是偷走剩下的一半又一顆的鑽石。然後第三個小偷進來,將剩下的鑽石偷走一半又一顆,第四個小偷也是將剩下的鑽石偷走一半又一顆。第五個小偷進來,卻空手而回,因為已經沒有鑽石了。」
「所以妳的問題是什麼?」國王問。
「問題就是,」她說:「那一堆鑽石本來有多少顆?」
「我怎麼知道呢?」
「這一顆也不難。」她回答說。
到底這一堆鑽石有多少顆?
===================
書中解答:
用倒推法是最容易的:第四個小偷一定是發現兩顆鑽石,第三個小偷找到六顆,第二個小偷是十四顆,而第一個小偷下手時,原本有三十顆。
(這答案一點幫助也沒有。)
===================
我在奇摩查了一下倒推法,有個小學題目跟這差不多:
媽媽買了一些橘子。
小剛第一天吃了這些橘子的一半多1個;
第二天吃了剩下的一半多一個;
第三天又吃了剩下的一半多1個,這時還剩下1個橘子。
試問媽媽共買了多少個橘子?
解答的公式是:
路人甲回答,假設買了橘子X個
[(0.5X-1)*0.5-1]*0.5-1=1
(0.5X-1)*0.5-1=4
0.5X-1=10
X=22個
(很複雜的樣子-.-”對數學程度低級的人而言,這是天書)
路人乙回答:
第三天剩下1個
第二天剩下(1+1)╳2=4個
第一天剩下(4+1)╳2=10個
原有(10+1)╳2=22個
媽媽共買了22個橘子
(這算式清楚多了,適合小學生閱讀)
===================
以包子的原始人算法來說,第三天時,橘子的數量是四顆(吃掉1顆,還剩1顆,那另外那一半就是2顆,所以是4)
第二天時,橘子的數量是10顆(把四顆橘子,加進第二天的一顆橘子,然後乘倍就好了,也就是4加1再乘2)
第一天時,橘子的數量是22顆。(同理類推,10加1再乘2就是橘子剛買回來時的數量了)
寫成算式的話,跟路人乙的算式一樣(他是食用後,我是食用前,反正理解就好)。
但我希望能把整個邏輯拆解的清清楚楚,弄成圖表的話就變成這樣:
結論,我沒事算數學做什麼?
只能說,這本書很有引人思考的魔力啊!
到了國中時,因為上課都在睡覺或塗鴨,所以數學一整個完蛋了,每次考試都只能祈禱不要拿零分。
而雷蒙.史慕揚寫的這本《新天方夜譚》,延續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以阿拉伯故事為底,撰寫了滿滿一本會令人算到頭髮掉光光的數學謎題。
雖然討厭算數,但又覺得這本書實在是很有趣,是一本值得推薦家長買給小孩讀的家庭常備書。
轉載一篇內容《珠寶商阿不都遭竊記》:
史荷娜蕾:「有一天晚上,一個小偷闖入阿不都的店裡....」
「應該把他抓起來鞭苔一頓!」國王插嘴道。
「是的,陛下。」史荷蕾娜回答說:「不過,先讓我說完故事,這小偷很高興的發現一堆鑽石。他本來想全部拿走,後來又有點良心不安,於是決定只拿走一半。」
「嗯!」國王說。
「所以他就拿了一半,準備要離開。」
「哦!」國王說。
「但他又想,我再多拿一顆好了,於是又拿了一顆鑽石走。」
「哼!」國王說。
「於是他離開珠寶店,偷走一半又一顆的鑽石。」
「然後呢?」國王問道。
「很奇怪的是,幾分鐘之後,第二個小偷又來了,他也是偷走剩下的一半又一顆的鑽石。然後第三個小偷進來,將剩下的鑽石偷走一半又一顆,第四個小偷也是將剩下的鑽石偷走一半又一顆。第五個小偷進來,卻空手而回,因為已經沒有鑽石了。」
「所以妳的問題是什麼?」國王問。
「問題就是,」她說:「那一堆鑽石本來有多少顆?」
「我怎麼知道呢?」
「這一顆也不難。」她回答說。
到底這一堆鑽石有多少顆?
===================
書中解答:
用倒推法是最容易的:第四個小偷一定是發現兩顆鑽石,第三個小偷找到六顆,第二個小偷是十四顆,而第一個小偷下手時,原本有三十顆。
(這答案一點幫助也沒有。)
===================
我在奇摩查了一下倒推法,有個小學題目跟這差不多:
媽媽買了一些橘子。
小剛第一天吃了這些橘子的一半多1個;
第二天吃了剩下的一半多一個;
第三天又吃了剩下的一半多1個,這時還剩下1個橘子。
試問媽媽共買了多少個橘子?
解答的公式是:
路人甲回答,假設買了橘子X個
[(0.5X-1)*0.5-1]*0.5-1=1
(0.5X-1)*0.5-1=4
0.5X-1=10
X=22個
(很複雜的樣子-.-”對數學程度低級的人而言,這是天書)
路人乙回答:
第三天剩下1個
第二天剩下(1+1)╳2=4個
第一天剩下(4+1)╳2=10個
原有(10+1)╳2=22個
媽媽共買了22個橘子
(這算式清楚多了,適合小學生閱讀)
===================
以包子的原始人算法來說,第三天時,橘子的數量是四顆(吃掉1顆,還剩1顆,那另外那一半就是2顆,所以是4)
第二天時,橘子的數量是10顆(把四顆橘子,加進第二天的一顆橘子,然後乘倍就好了,也就是4加1再乘2)
第一天時,橘子的數量是22顆。(同理類推,10加1再乘2就是橘子剛買回來時的數量了)
寫成算式的話,跟路人乙的算式一樣(他是食用後,我是食用前,反正理解就好)。
但我希望能把整個邏輯拆解的清清楚楚,弄成圖表的話就變成這樣:

結論,我沒事算數學做什麼?
只能說,這本書很有引人思考的魔力啊!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迴響(2) :
- 2樓.2010/04/10 15:48喜來登登登登
今天在八卦板看到喜來登事件 原文可以研究研究
之後有回應是說 以5人同行一人免費+110cm以下矮子免錢為前提
包子帶四個不到110cm的私生子去吃 那包子要不要付錢?
努力把它變成偵探故事?
這問題完全不用考慮哦~
五人同行一人免費的大前題是【要有四個人消費】,這樣的規則才合常理。
記得某年過年的時候,有個壯漢走進店裡來,拿了幾個裝著白飯的便當就往外跑!
老闆急忙攔住他,結果他說:
「外面不是寫【白飯免費】?」
這句話真是妙,但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正確來說,人家是寫【店內用餐,白飯免費】,所以老闆還是把便當搶回來了,那人一臉不服氣的走掉。
說真的,如果他態度好一點,說自己餓很久了,相信老闆不會這樣,請他吃幾碗飯也沒關係(偷白飯吃滿可憐的)。
但那一臉明明自己錯又要硬拗,好像人家欠他的一樣的嘴臉,算了,鬼才會同情他,沒捉去警察局就不錯了。
ps.剛去看了喜來登事件,這案件真有趣,要精算一下,晚點再研究。 包研院 於 2010/04/10 19:29回覆 - 1樓.2010/04/10 12:59數學少女
這讓我想到前幾天在圖書館翻到一本很詭異的...教科書兼偽小說
它是被放置在小說區 名字叫數學少女
想當然我就拿起來了 想來親眼見識何謂數學女神人的故事
翻了翻 裡面全是在解釋數學
高深到已經超出高中範疇 所以我也看不懂 (也可能是我忘光了)
但我又不死心地找 可書裡根本就沒有可以稱作故事的段落!
這只是一本封面很像活潑有趣少女故事的噁心教科書
裡頭每隔一段篇幅就會放上整頁少女插畫
問題就出在插圖也不是很萌 數學又看不懂 最後只好選擇放手讓少女們自由
沒記錯的話它內文好像也設計成少女在跟讀者對話
可少女們的談話真是太專業了 包子要去搭訕看看嗎 搞不好有合約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