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翻本報社論,發現我們從5月下旬開始鼓吹針對全國200萬中、低所得家戶,其家庭儲蓄為零甚至已寅吃卯糧者,每戶發給2至5萬元的補貼,一面扶持他們度過物價飆漲的難關,一面藉此擴大內需,提振國內景氣;而且由於馬政府對此充耳不聞,我們又苦口婆心地再三、再四大聲疾呼,嘮叨得甚至令讀者嘖有煩言。但我們深知面對當前全球金融風暴、國內景氣低迷,這乃是極少數立可見效的靈丹,雖千萬人,吾往矣。
我們堅持此一主張,除了一開始,期望雪中送炭之外;還不斷提醒當局,中國大陸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打壓其加工出口部門的政策,今年以來進行得如火如荼,勢將傷及其出口與經濟動能,而台灣近幾年高度倚賴對大陸出超擴張,做為經濟成長主要引擎,一旦此一引擎熄火,經濟將立時陷入衰退,必賴啟動其他成長引擎以為補救。對這200萬戶家庭之補貼,就是目前立即可用的補救手段。
蹉跎半年時日,馬政府終於採納了這個建議,日內即將提撥約700億特別預算發放消費券。其實這樣的結果也早在意料之中。這個反應遲緩、動作慢半拍的政府遲早必須面對台灣經濟從第三季開始陷入衰退的事實;如今第三季季報顯然將公之於世,再也無法遮掩,才匆忙臨渴掘井、極力找尋救急的手段。
當然,晚做總比不做好;如今眼看明年連官方都想「保2」時,這一帖藥的確可以讓情勢大獲改善,不過,仍取決於做法是否恰當。
發消費券之議一出,頭一個碰到的問題,就是要不要排富。報紙報導,連主其事的部會官員都說,為刺激消費不應排富;更有人高喊,擴張內需的政策,「效率比公平重要」,愈富有者,愈有能力消費,將他們排除在外,豈不是開倒車?而且,排富還會涉及棘手的認定問題,到時一定會有一大堆「該補助的沒補助,不該補助的倒大獲補助」的問題。因此,主張不排富的呼聲甚高。
要不要排富,的確需要仔細思量,尤其門檻若設得太低,將許多中等所得者排除在外,必將怨聲載道。但不論如何,一些事關真謬的問題仍要辨清。
發放消費券的主要目的既在擴張國內需求,則排不排富即以其擴張效果為首要檢驗標準。許多人認為富人才有能力多消費,但這卻無關宏旨,因為有能力多消費,與是否有意願增加消費,完全是兩碼子事;而且當他多得這一萬元是否會多消費至少數千元,才是討論的重點。
試想台灣首富郭台銘先生,以其富甲四方,所需之物莫不咄嗟可辦,一切所需齊備之後,還節餘下百多億元支持公益;則我們的官員雙手奉上一萬元儲值卡,郭先生豈會因此就特別額外增加其消費?
這本是經濟學原理中最基本的消費行為準則:所得較低家庭,因儲蓄告罄,房租、水電費都不知何來,補貼一萬元如大旱之望雲霓,會趕快張羅家庭所需日用;但所得愈高,會節餘下來的部分就愈大。這本是人之常情,則唯有將消費傾向低的富人排除,700億才能多投入消費;這才是效率,豈能顛倒而言?
消費傾向高還有一個好處;當一萬元從此家庭手中流入同樣高消費傾向的商販,會立刻創造出另一個一萬元的消費,如此輾轉,一年之間,國內消費會增加好幾倍,這就是所謂乘數作用。如果平均起來,這些不太富有的家庭消費傾向是4/5,只有1/5節餘成為儲蓄,乘數就是五倍,700億補助,就會激發出3,500億國內需求,是GDP的3%,則即使原本要衰退1.7%,因此便可扳回來成正的1.3%。
不過,目前依行政院的說法,其排富門檻雖僅120萬元,卻能讓88%的家庭不被排除,這與一般人的認知落差太大,反而會令七、八成的中產階級怨聲載道。比較務實的做法,是先抓好預定發放戶數,例如原先設定的500萬戶,再依此推估其發放家庭年所得是多少,做為門檻。若全國家庭中88%都納入,還抱怨中產階級被排除,豈有可能發生?
除此之外,一旦門檻設定,為求時效,政府要與全民達成共識:門檻必有漏網之魚,錙銖計較只會拖延時日,浪費資源;因此一方面大眾應適度包容,另一方面則訴諸道德良知,呼籲所得逾此者自動放棄,這樣才能讓好事早日降臨。
最後,以家戶所得為唯一標準其實並不完美;如果可以針對家中有嬰兒、老者、殘疾、孕婦或人數在五口以上者,每戶各額外補貼2,000元,以體恤其特殊負擔,即大致可以彌補上述缺憾。不過,不論如何,千萬要快,不要又見「賊已渡河,朝議仍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