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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選制不制 國家不治
2007/11/2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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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步無所制  則無所不至

看誰在抵抗法制...............

看誰仍妄想玩弄選舉..........

冷眼集》炒熱選情 無所不做

選務爭議,中央、地方持續交鋒,行政院挾「中央」之銜,要「地方」政府就範,地方仗「多數執政」以抗衡中央。問題癥結,除一階段、二階段領投票背後各自有其政治目的外,主因仍在中央執政的信用度,這幾年下來已跌至谷底,技術性的選務,布滿了「政治操弄」色彩,不必真的走到「撤換地方選務主委」或「中央接管」這一步,中選會的手,早已夠不乾不淨了。

2004年以前,獨立機關中選會,針對選務所做決議,幾乎從未動用到如撕破臉般的「表決」方式,但自從首次「公投綁大選」,到「一階段領投票」,贊成派則幾乎都是在和內部反對派委員罵翻天後,最後才藉由表決硬闖過關。

中立地辦理選務,是中選會基本的倫理道德,現在是擺明有一票人以服務執政者私心為職志,中選會內部兩派互鬥,直接把政治角力帶進獨立機關,獨立機關竟也自甘墮落變成「政治熱區」,說「一階段領投票」,是為了選務單純化,是自欺欺人,「欺」到最後自己還信以為真。

陳水扁的「戒嚴說」,將整起事件帶上最荒謬的高峰,對民進黨而言,唯有氣氛熱,對該黨選情才有利,但這種炒熱選情法,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中選會在行政院撐腰下,極盡附和之能事,該有的中立性質,也早就全部陪葬殆盡。

地方縣市為了反制中選會訂出的投票流程,集結起來「反中央」,今天則因「中央接管」說又惹出新爭議,行政院隨即否認有此打算,但行政院真正該面對的,是整個社會對這個執政者的極度不信任感,這種強烈不信任感的來源,即在執政者糟蹋了獨立機關中選會,至於「反中央」,更精確的說法,應該是「反中央操弄」。

【2007/11/27 聯合晚報】

反制選務之爭 藍再祭中選會法

一階段、二階段領投票爭議造成藍綠對峙僵局,國民黨中央昨主動出招,下令立院黨團本會期全力推動中選會組織法草案。黨主席吳伯雄表示,國民黨應適時表達立場,讓人民看清楚綠營杯葛中選會組織法的企圖。

由於泛藍十八縣市堅持二階段領投票,陳水扁總統連日來嗆聲擬採撤換縣市選委會主委等強硬手段,試圖炒熱立委選情,藍營則是不變應萬變。昨在國民黨內中山會報上,吳伯雄接受幕僚建議,決定全力推動中選會法制化,作為反制綠營的策略之一。

據指出,儘管中選會組織法草案排入下周程序委員會,但若綠營依舊癱瘓國會,本會期完成中選會法制化的機會不高。藍營認為倘若綠營再次杯葛,將可加深民眾綠營野蠻的印象。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晚回應,立院該怎麼做,一切依議事規則,能處理就處理,不能也沒辦法。他也憂心地表示,「很多事情恐怕會統統攪在一起」。他說,這個案子,民進黨的作法就是要癱瘓國會。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郭素春低調表示尚未接獲指示,無法表示意見。

一位國民黨立委則批評黨中央「給王金平與國民黨團出難題」,藍綠為了中選會組織法,已經在院會交手好幾回了,如果王金平能處理,早就處理了,更何況中選會組織法的條文這麼多,光是要進行第一回表決戰,保證藍綠就會打起來,根本不可能完成立法。

該立委表示,黨中央要求黨團再提中選會組織法,只是讓舊戲重演,如果黨中央真的想凸顯民進黨的鴨霸,大可以把先前民進黨蠻橫的表現放在文宣帶裡,不必硬要把尋求連任的立委從選區拉回來,做些毫無意義的事情。

吳伯雄主持中山會報時提到,由於中選會未能法制化,造成陳總統可以直接指揮,甚至利用一階段領投票造成選舉紛爭,作為未來實施戒嚴的藉口。據透露,儘管藍營研判,激化選情對於綠營較有利,但綠營步步進逼,倘若藍營不作為,深藍基本盤恐將鬆動,吳伯雄因此決定力推中選會組織法反制綠營。不過,吳伯雄也提到,「要適度表達立場,但不要讓王院長為難」。

【2007/11/28 聯合報】

端看春秋史 明辨是非人

下文節錄自蔡東藩所著之民國演義

國會組織法,及各議員選舉法,已公佈多日,元年殘臘,袁總統發布正式召集國會令,令曰:
  正式國會召集之期,依照約法,以十個月為限。民國元年八月,業將國會組織法,暨參議院眾議院議員選舉各法,公佈施行在案。民國正式國會,為共和建設所關,本大總統躬承我國民付托之重,迭經飭由國務總理內務總長督令籌備國會事務局,及各該參議院議員選舉監督,眾議院議員選舉總監督,選舉監督等,分別妥速籌備。並先後制定參議院眾議院各選舉日期令,俾各依限進行。自約法施行以來,現已十個月屆滿,據國務總理內務總長呈具籌備國會事務局呈稱:
  「眾議院議員複選舉,除據報延期各省分外,餘均於民國二年一月十日遵令舉行,其參議院議員選舉,亦將次第遵令舉行」等語,本大總統深維我中華民國締造之艱難,夙夜兢兢,未敢以臨時期內,稍涉暇逸。茲幸國會議員已如法選出,亟應依照約法,下令召集。自民國二年一月十日正式開會召集令發布之日起,限於民國二年三月以內,所有當選之參議院議員,及眾議院議員,均須一律齊集北京,俟兩院各到有總議員過半數後,即行同時開會。至關於國會開會之籌備事項,應由國務總理內務總長督飭籌備國會事務局,速為籌備完全。共和政治之良否,政府固有完全之責任,而尤以正式國會為筦樞。一德一心,共圖盛業,斯則本大總統代表我漢、滿、蒙、回、藏五大民族,所馨香禱祝以求之者也。此令!
  又令各省行政長官,定期召集省議會議員,其文云:
  各省省議會議員選舉法,業經本大總統於民國元年九月公佈施行,嗣複製定省議會議員第一屆選舉日期令,迭飭各該選舉總監督,依限辦理在案。現在各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除據報延期各省分外,餘均遵令舉行,自應飭由各省行政長官,分別召集,為此通令各該省行政長官,自令到之日起,即先行發布省議會議員召集令,凡複選未經據報延期各省分,限於民國二年二月十日以前召集。其已經據報延期各省分,限於該省省議會議員複選舉行後,由該省行政長官,酌定日期召集,各該省議會議員,均一律依令齊集省城,俟該省議會到有總議員三分之二以上時,即行開會。開會之翌日,即先舉行參議員選舉,以重要政。此令!
  這兩令公佈後,各省辦理選舉事宜,有幾區已了手續,有幾區尚在未了,惟因黨派不同,競爭甚烈,或用強力脅迫,或用金錢買囑,或用情面懇托,選舉人受這三種運動,不管他是甚麼黨派,只好依著投票,有時強力相等,金錢相等,情面相等,反使選舉人左右為難,往往因投了甲票,未投乙票,投了丙票,未投丁票,甲丙果然被選,乙丁竟致向隅,於是乙丁不肯罷休,當場嘩擾,甚且強奪投票匭,或搗毀投票所,攪得他秩序紊亂,票紙散失,令他再行選舉,非運動到手,總不甘心。當議決選舉法時,亦曾料到此著,將選舉訴訟事件,及選舉犯罪條例,盡行規定,預為防範﹔偏中國是個章程國,形式上很覺嚴密,實際上絕少遵行,以致選舉風潮,屢見疊出。中國人之無公德心,於此可見。說將起來,令人可歎。
  看官試想!選舉法為什麼設立?原是國成民主,應歸人民立法,但人民很多,不是個個能立法的,又不是個個好去立法的,由是令選舉代表,揀出幾個熟習政治、曉得利弊的人物,使他當選,作為全國或全省的立法員,凡是眾望所歸,定然有些才識,這是外洋立憲國的良法,偏被我中國仿行,第一屆選舉,便生出無數情弊。袁政府得此報告,因嚴命遵守法律,且令初複選監督,摘錄刑律第八章,關於妨害選舉之罪各條,揭示投票所,又就投票所周圍,臨時增派警兵,保持秩序,後來舉正式總統,便用軍警強迫,雖是老袁專制手段,也是各議員自己所致。各選舉區,才得稍稍平靜,只暗地裡仍然運動,各立黨幟,各爭黨權。
  其時國民黨最占多數,次為共和黨,另外又有兩黨出現,一叫做民主黨,一叫做統一黨。俗語說得好:「寡不敵眾」,民主統一兩黨,新近組織,人數尚少,敵不過國民黨,就是共和黨人,也不及國民黨的多數,因此國會議員,至總選舉後,多半是國民黨當選。袁總統最忌國民黨,探得參眾兩院中,國民黨議員,占得十分的六七,逆料將來必受牽制,遂想出密謀,將國民黨中的翹楚,賞他一顆衛生丸,免得他來作怪,這真古人所謂釜底抽薪的計策。痛乎言之!..................................

日出雪磴滑,山枯林葉空。徐尋屈曲逕,竟上最高峰。
村市沈雲底,江帆走樹中。海門潮正湧,我欲挽強弓。

宋教仁的豪情壯志  最後終仍消殞於長空中(圖片取自Wikipedia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E%8B%E6%95%99%E4%BB%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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