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計7萬8,636件,較99年同期減少1,878件或減2.3%,為近年來快速增加後首見減少現象,乃係本年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案件減少所致。
◎ 同期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4萬2,909件占54.6%最多,兒少保護案件1萬8,366件占23.4%次之;若與95年比較,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案件所占比率較5年前降低7.7個百分點,兒少保護案件則增加6.9個百分點。
◎ 按通報來源別統計,以警政單位通報3萬2,188件次占36.9%最多,醫院通報2萬8,116件次占32.2%次之,來自113保護專線者1萬6,807件次占19.3%居第三;與95年比較,以113專線通報件次增加最速,所占比率提升8.3個百分點。
◎ 100年1-9月家庭暴力通報「被害人」計7萬2,484人,其中女性占7成3居多;若兩性分別按年齡別觀察,女性被害人有5成5為24至未滿50歲者,男性被害人有4成3為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各年齡層中以24至未滿30歲之女性較男性多8.6倍差異最大,0至未滿6歲及6歲至未滿12歲反以男性較女性多0.3倍。
◎ 同期家庭暴力通報案件「加害人」男性為女性的4.8倍,其中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9.0倍差異最大,而以兒少保護案件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0.6倍差異最小;如與99年同期比較,其性別差異尚無明顯變化。
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我國於民國87年6月24日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隨後設立113保護專線,促使通報管道深入民間,並統合政府資源於內政部成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積極協調教育、社政、警政、司法、衛生、醫療院所等相關單位,共同建立制度化之通報體系以加強個案管理。 http://www.tw-angel.com.tw/kid/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