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 10-13
Morgan 2002/07/25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金剛經研經會
(卯)反釋*2(一一八、世尊從反面說授記當得作佛*9)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這是世尊從反面說,過去然燈佛給他授記,是他心地清淨。沒有得無生法忍的念頭,如果有這一念,然燈佛絕對不會為他授記*9。
我們念佛要體會這個意思,念佛是淨念相繼,有念頭在就不淨。淨念是除了一句佛號,絕對不能有第二個念頭參雜其中。因此,1.我們求一心,心裡面不能有一心的念頭。2.求往生,不能有往生的念頭。念佛幹什麼?就是求往生,所以不可以再加一個往生的念頭在裡頭。那叫頭上安頭,那就錯了。所以念佛法門,古德說:不迴向法門。有人請教蓮池大師怎麼教人念佛?自己怎麼念?蓮池大師說:教人念六個字,自己念四個字。教人念南無阿彌陀佛,自己念阿彌陀佛。為什麼呢?因為人家並不想往生,加個南無「南無」是皈依、禮拜、恭敬的意思,跟阿彌陀佛結個緣。我一定要往生,決心要去、客氣話都免了*9。

(卯)正釋*2(一一九、世尊從正面說授記當得作佛*9)
【「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正因為他心清淨,正因為他不著相,然燈佛才給他授記*9。。
1.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謂以其實無住著菩提法,以求得之的心也。是故者,明其正因心無有法,乃證無生。故得蒙授記*2。
所謂無上正等覺者非他,即是真如本性,亦名自性清淨心是也。1.因其為萬法之宗,故稱無上;2.因其為一切眾生所同具,故名正等。但眾生為分別執著等妄念所障,不自覺知其性為無上正等耳。若知之而能遣妄除障,則名正覺。1.初能覺時,名曰發覺初心。覺至究竟,而令無上正等之性德全彰,無以名之,名之曰得無上正等覺。實則性是本具,那有所謂得耶!*2
眾生何故有分別執著之病耶?無他,由其不達一真法界,只認識一切法之相故耳。既然是相,則相相不一。以迷於相故,遂不知不覺,隨而分別,隨而執著耳。殊不知既名曰相,便是時時起變化的。故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念念在虛妄之相上,分別執著,故名妄念,其逐於妄相而起念也;或雖知是假,仍復念念不停,使虛妄相,於心紛擾。故名曰妄念,言其虛妄之相隨念而起也*2。

對治妄念方便法:
(一)離相:如本經前半所言是也。必須徹底覺悟,根身器界一切境相,皆是空花水月;迷著計較,徒增煩惱。并須持戒修福,斷其染緣,除其貪瞋。如是觀行久久,情執漸薄,妄想亦隨而漸少。*2
(二)離念:如本經後半所言是也。因無始來習氣已深,雖知相皆虛妄,而攀緣不息;必須於動念處著力,向心源上返觀。所有持戒修福六度萬行,彌復精進,以歷事而煉心。若打得念頭死,則一切分別執著自無,而有無相已無關繫。因能不起念,則一切相不離自離故,所以離念為離相之究竟*2。
此兩種法,並行不悖,離相即是離念,離念方能離相。但離相是離前一重妄念,因逐虛妄相而起者也;離念是離後一重妄念,因妄相隨念而起者也。故須並行,但非拘泥於先離相後離念也。謂離相時兼修離念,則離相方能究竟;離念時兼修離相,則離念更得方便故也*2。
此經1.前半部,盡遣一切法相以顯菩提者,除其取著一切法之病耳。2.但因恐或仍然取著於菩提,故後半部開章即復遣此;此病既遣,則性德全彰,法法皆如矣*2。本經最後結束於說如如不動之後,即接曰:『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正是指示如如不動,應從觀一切法如夢如幻中證入;作如夢幻等觀者,遣情執也,皆經中關鍵所在*2。

何謂前半部之義,攝入此中耶?今略說以啟悟門*2:
1.如:『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試想若見得相即非相,豈非法法皆如乎,故曰則見如來也*2。
2.如『信心清淨,則生實相』--因無分別執著,而後心淨;心淨便生實相;實相者,無相不相也,則法法皆如矣。故曰:應生清淨心,應無住生心,應生無住心,應離一切相發菩提行六度,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也*2。
3.如『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1)不取法者,以一切法皆如,無可立也。(2)不取非法者,以一切法皆真,無可遣也。正所謂法法皆如也;因法法皆如,所以『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所以法與非法皆非,皆不可取不可說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者,因法法皆如,則法法皆真;故一切法清淨本然,絕非造作,故曰無為;一切賢聖莫不修此、證此;但因功行之淺深,故有成賢成聖之差別,實則一如之法,那有差別?*2
總之,若領會得法法皆如,而契入之,則亦無所謂空,無所謂有,無所謂中;則亦無妨空,無妨有;且亦無空無假而非中矣。因我見情執之病,既都遣盡,則見相即見性,故最勝王、維摩結等經云:『五蘊即是法身,生死即是涅槃,煩惱即是菩提。』皆是法法皆如也。*2
(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