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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褓姆保護了人民嗎?
2008/05/22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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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的兩則新聞:警察遇到飆車族竟躲進超商裡,事後藉辭逃回警局就不再出現;另一個辛苦打工,靠學貸努力求學的學子,因受不了長期被飆車族吵擾,報警又無效後,憤而自力救濟誤殺了飆車族,從此斷送大好前程.

警察工作辛苦又危險,所以一再加薪昇等,要加入警察行列的人就應體認相對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只是想享受優渥的待遇,卻不想盡義務,就不該穿上那身榮耀的制服,愧對人民褓姆的職責.

社會正義全靠警察維持,如果今天警察盡責,自然建立起權威,小偷不再橫行,飆車族不敢猖狂,甚至小老百姓被取締違規也不敢隨便對警察嗆聲.

就是因為太多警察只想躲在舒適辦公室裡求安,抓抓簡單的網路援交,讓警察的制服蒙塵,威嚴盡失,才會讓犯罪更猖獗,讓人民失去保障,讓正義失去維持的力量.

警察失職也是一種犯罪,傷害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不負責卻坐領高薪也是一種偷竊,偷竊了人民的納稅錢.那個因忍無可忍而自力救濟卻不慎殺人的年輕學子是否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因為人民褓姆失職而害他成了罪犯,廿年的辛勤努力毀於一旦,誰來補償他?而更多被飆車族濫殺.毀損財物的無辜百姓,可不可以向警察單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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