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動大概是最需要尋求認同的一種活動。書可以自己一個人默默讀,不但不必尋求認同,有時我喜歡的作家成為暢銷作家還會令我難過,討厭自己成為大眾裡的一個。我對服裝也不喜歡求同,有時逛街,當售貨小姐告訴我,這件衣服多好看,「妳相信我,我都賣到快沒貨了!」本來想買的,我馬上放下來掉頭就走。開玩笑,穿出去滿街都一樣的衣服,我才不要!唯有運動,瘋運動的人不但不介意別人跟自己雷同,甚至不爽有人竟然無動於衷!
可我說台灣都在瘋世足,並不是有意澆朋友的冷水。前兩天吃早餐時,兒子跟我們說:「最近我們班很多人瘋足球,下了課還在教室後面踢罐子。被我們老師看到很生氣,就讓他們訓練腳力,罰他們用腳刷地板!」用腳刷地板?我老公忍不住笑出來。我問他:「你也有踢嗎?」「沒有,那很危險耶,萬一踢到人怎麼辦!」他說:「後來老師出去一下,剛好我在教室,她就叫我盯他們,看有沒有人偷偷用手刷。結果老師一走就有人犯規,我就說:『紅牌一支!』」我跟老公笑得東倒西歪。我便又想起那位跟我爭論的朋友,流行什麼,看孩子玩什麼就知道啦!
湖人隊迎球,開心哪,不過第七戰打的很爛,沒有過去冠軍戰的痛快。運動還真是需要一群人瞎起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