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室志》.《補遺》接下來《尹真人》與《崔君》這兩則故事,文字敘述雖有所不同,但故事內容幾乎是一樣的,那麼就試著混在一起瞎掰,不多水一篇文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開始瞎掰唄 -----
犍為郡(「犍」音「前」,今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註)東方十餘里,有座道觀位在一處崖邊水池的轉彎之處,因此道觀四周一眼望去幾乎都是被聳立的石崖峭壁阻擋著,有一位姓顏的道士住在這裡。觀中大殿內有一個石匣子,長約三尺餘,表面鑿刻出鳥獸花卉的圖案,線條花紋精細微妙,幾乎稱得上是精妙絕倫,但匣子本身卻是嚴絲合縫緊緊的密合且鎖上了,像是一點兒縫隙都沒有的樣子。當地的人們都傳說,這個石匣子是當年老子西出函谷關時的關令尹喜(字公度)留下的石函。尹喜向老子求教,專心學習《道德五千言》終至得道。即將飛昇成仙前,尹真人將這個據說裝有記載自己平生事跡的石匣子交給了門下弟子,並叮囑說:
「這匣子中有符籙,千萬謹慎不要隨意打開,否則必有大禍。」
於是當地百姓都很相信並敬守這個規矩,不會輕易的去想要打開那個石匣子。
約在唐代宗李豫、大曆十二年初(註),西川節度使兼檢校(代理)左僕射的崔寧(註x3)在鎮守益州期間,有一位清河(今河北省邢臺市,註)人崔某擔任犍為郡太守。崔某向來是個剛毅果斷、過分自信而驕傲的人,到任後,聽說有這麼一個尹真人的匣子,就笑著對他的下屬官吏們說:
「偽造寶物的事(註)出現了。」
便立即前往道觀拜訪,並且下令解鎖開匣。顏道士說:
「這是尹真人的石匣子。真人有留下訓誡(註)說:
『啟吾函者有大禍。』(打開我的匣子的人將有大禍)
希望大人(註)不要違背仙官留下的約定。」
崔某生氣的說:
「尹真人都死了一千年了,怎麼會只有這一個石匣子留下來?我不相信。」
顏道士堅持所言不假,但崔某也是頑固的不相信。於是仗著官威,崔某下令毀鎖開匣。鎖易毀,但匣子無論如何推拉了許久就是堅固得絲毫不為所動。崔某大怒,又命人用粗大的繩子(註)綁住了函鼻,另一頭用數十頭牛一起拉拽這粗繩,然後鞭打驅策牛隻發力,不過半日,石匣子就被拉開了。匣中放有數十軸符籙,均是以黃色的縑(細緻的絲絹)為底,以紅色的墨水在上面書寫符籙的文字,並且這些文字都清晰得像剛寫好的一樣(註)。崔某看過之後,對顏道士說:
「我先前以為匣子中有什麼奇珍異寶,所以打開來看看,裡面卻只有這些符籙而已。」
於是就讓顏道士取回後像從前一樣將石匣子封鎖起來,自己就返回郡衙了。
當天晚上,崔某忽然死了。原來是被地府派人前來勾了去接受訊問。崔某見一個身穿紫衣的人突然出現在自己的寢室,直接了當的對崔某說:
「我是冥府的官吏,現在奉命前來召你前去接受審訊。你本就不能抗拒不去,抗拒的話將會遭到更大的災禍,最好趕快跟我走。」
崔某聽了之後很擔憂,本想要想些說辭請求不去,但不知不覺間就已經與那紫衣使者一起出了郡城。才走了約五十里就已經抵達一處冥府衙門,見大堂上的官員很是眼熟,原來是唐肅宗李亨在位時期的宰相呂諲(「諲」音「因」,於唐肅宗、寶應元年二月病卒)。呂諲與崔某原本是好朋友,此時相見自然都難過得哭了。然而交情歸交情,公事還是要公辦。呂諲就問崔某:
「尹真人有一個石匣子存在貴郡,你為什麼要打開它?現在我奉上帝的命令,召你前來訊問,可能還要依律削減你的官祿與陽壽,這該怎麼辦才好呢?」
崔某連連謝罪,說:
「我這個又聾又瞎、不明事理的俗人,不知道神仙的事,這才冒昧的打開了真人的匣子,這罪過著實很重。只是根據對犯罪者可從輕處理的三種情況(註),不了解、不知道的人犯了錯都能獲得寬恕赦免(註)。如果你能寬恕我,我一定會改過自新的。」
呂諲說:
「上帝的命令非常嚴格,我在地府的位階相較起來太過於低下,我又怎麼敢輕易的違背上帝的命令呢?」
說著就要負責查核功過的冥吏(註)去查閱記載崔某的簿籍。過了一會兒,冥吏回來報告,說:
「崔某原本還可以當五任的官職,陽壽還剩十五年。現在上帝有命令,要將崔某剩餘的官職都刪除、扣減陽壽十三年(註)。」
崔某聞言大吃一驚,又連連謝罪著求情說:
「我與你是一輩子的好朋友,今日我所犯之罪我也招認了,難道老朋友真的不能寬恕我嗎?」
呂諲說:
「折壽削官的懲處是無法逃避的,不過我可以幫你在剩下的二年之中能獲得俸祿優渥的職位(註),用來滿足你對我的請託。」
既然如此也就無話可說,崔某也只能再次向呂諲拜謝。兩人才剛說了會兒話,忽然,有一股雲氣湧出聚集,同時又有一道紅光從空中照了下來,呂諲以及在場眾屬官、僕吏見狀,都驚訝畏懼的起身,說:
「天符下達了!」
呂諲就向崔某拱手做了一個揖,要他留在屋內迴避一下。崔某就從門窗的縫隙中偷看著,就見呂諲整理好衣冠、拿著笏板,率領眾屬官、吏員們分別站立在庭院中,都低著頭拱著手恭敬等候著。就見雲中有一個身穿紫袍、腰繫金色魚袋的人,手中拿著一份文書,展開後對著下方宣讀布達上帝的命令。結束後,呂諲及眾人再三行禮後接過文書,使者便駕著雲朝上飛去,一下子就消失在天空中了。呂諲這才要崔某出來一同入座,打開天庭的文書再仔細閱讀,一邊嘆氣一邊難過的對崔某說:
「你認識元三(註)嗎?」
崔某說:
「你是說元載啊,他是我還沒當官前就認識的老朋友了。」
呂諲嘆著氣說道:
「他與親屬違法亂紀(註x2)。噯,真是可悲啊!你雖然與元三是朋友,但到那時他也是沒有辦法救你了,只是多增些悲哀感嘆罷了!」
說完呂諲又傷感得哭著搖了搖頭,接著吩咐一個冥吏送崔某回去。崔某向呂諲再三拜謝後退出了冥府衙門,與那冥吏一起走。回到郡城,才剛進入郡衙中,崔某就見到自己正躺在床榻之上,妻子與孩子們正環繞在周圍哀傷哭泣。冥吏引導崔某躺到床榻上,崔某的靈魂與肉身便突然合二為一,崔某就醒了過來。家人們說:
「你已經死了三日了。」
郡衙的屬官、副將等聽說崔某復活了,紛紛前來拜謁慰問,並詢問他的遭遇,崔某就間單扼要的將經過向眾人說了,並悔恨的說:
「我是真傻啊,不知道神仙的事蹟就魯莽行事。之前我強行打開了尹真人的石匣子,果然被冥府官員追捕攝魂去接受處罰了啊。」
當時因為郡衙已經向上級通報太守過世,如今太守復活,便又趕緊再發了一封文書向州刺史說明(註)。崔某也馬上整理行裝,全家一起出發前往蜀地,親自面謁崔寧並說明事情經過。崔寧就任命崔某為副使,每個月的薪俸二十萬錢。那時元載獨攬朝政(註),崔寧與元載交好,二人往來的書信非常多(註),聽了崔某的故事後,崔寧擔心遭到元載的牽連而獲罪,就派親信之人帶了五百兩黃金去賄賂元載身邊的人,將一百多封書信都買了回來後,一把火燒了個乾淨。
一個多月後,大曆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元載遭人舉報與王縉在夜晚設醮,圖謀不軌。元載全家被賜自盡、家產充公。
又過了二年,崔某果然死了,這次就算停靈七日也沒能再活轉回來的那種死透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唐朝時犍為郡又稱嘉州,唐肅宗李亨、乾元元年時廢郡。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大應」應為「大曆」,據改之。又,時間點是根據後文「後月餘,元載籍沒。」推測而定,不要太計較唄……
註x3:網路版《崔君》此處的「故崔甯鎮易時」,當中「崔甯」按後文應是「崔寧」,本名崔盱,唐代宗賜名「寧」。
「故」則是崔寧在後來唐德宗李适(李適)、建中四年涇原兵變時隨駕逃奔奉天(今陝西省咸陽市乾縣),被宰相盧杞誣陷冤殺,後得平反。此則故事於之後所寫,故稱已故。
犍為郡又稱嘉州(今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一帶),位於益州(今四川盆地和漢中盆地一帶)範圍內而非易州(今河北省保定市易縣一帶),故此句當中的「鎮『易』」應是「鎮『益』」。
註:網路版《尹真人》原文此處的「青河」應為「清河」,《崔君》則為「清河」,故據改之。
註:「新垣平之詐」,見成語「新垣平詐」。「新垣」是複姓,新垣平是西漢、漢文帝劉恆時期的人,善於「望氣(觀望雲氣而知人事吉凶之徵兆)」之術,因此受到漢文帝的信任,授予了上大夫的官職。後來新垣平偽造了一個玉杯,上刻「人主延壽」的字樣,假裝是天降祥瑞之物獻給了漢文帝。一年後,偽造之事遭人告發,新垣平被以謀反罪處死。後人便將偽造寶物的行為稱做「新垣平之詐」。見《漢書.文帝紀》:(節錄)
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壽」。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後元年冬十月,新垣平詐騙,謀反,夷三族。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遣』教」應為「『遺』教」,前人所留下來的訓誡;臨終時的教誨。也泛指死者遺留下來的學說、主張、著作等。
註:「君侯」,指秦、漢時稱列侯而爲丞相者,漢以後,用爲對達官貴人的敬稱。漢時對列侯的尊稱,後泛指尊貴者。
註:「絙」,此處音「耕」,同「緪」,大繩索。又音「環」,同「緩」。
註:「炳然」,清楚、顯然可見的樣子。
註:「三宥之典」,「宥」同「侑」,「三宥」又稱「三侑」,秦代稱「三環(「環」此處音「原」)」,漢代稱「三原」,指古代對犯罪者可得到從輕處理、給予赦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三種情況:一是「不識」,即因不知法而犯罪(一說「不識」即「不審」,即因錯誤而犯,例如將乙當作甲而誤殺之);二是「過失」,即因疏忽大意而犯罪;三是「遺忘」,即因忘記法律的規定而犯罪。
又指古代王公家族之人犯法,有寬恕三次之制。
又指古代天子、諸侯勸食的禮儀。
註:「原赦」,寬恕赦免
註:「按掾」,官職名稱,「按」,查閱、考察;「掾」,古代官府中地位較低的屬官。故「按掾」應指負責考察功過的官員。
註:此處的陽壽數,《尹真人》與《崔君》二文中略有差別,但都是扣完後剩下二年陽壽。
註:「廩祿」,祿米、俸祿,指古代官吏的俸祿,或由官府發放的糧食。
註:「元三」,按後文「時元載方執國政」即指元載,字公輔,唐代宗時期的宰相。「元三」應是指元載在家族中排行第三,故有此稱。
註x2:「血屬」,有血緣關係的親屬。
「無類」,沒有綱紀、條例。
註:「廉使」,指唐朝的觀察使,宋、元二朝的廉訪使以及后世的按察使。
註:按後文「後月餘,元載籍沒」,則此時已是大曆十二年,元載已經獨攬朝政六、七年,故應不該稱之為「方(剛)執國政」。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遣」應為「遺」,送、給之意。據改之。
改編自 《宣室志》
原文:
《宣室志》.《補遺》.尹真人
犍為郡東十餘里,有道觀在深巖中,石壁四壅,有顏道士居之。觀殿有石函,長三尺餘,其上鏨出鳥獸花卉,文理纖妙,鄰於鬼工,而緘鎖極固,泯然無毫縷之隙。里人相傳,云是尹喜石函。真人事跡,顯於紀傳詳矣。真人將上升,以石函付門弟子,約之曰:
「此函中有符籙,慎不得啟之,必有大禍。」
於是郡人盡敬之。
大應(大曆)中,有青河(清何)崔君為犍為守。崔君素以剛果自恃。既至郡,聞有尹真人函,笑謂屬官曰:
「新垣平之詐見矣。」
即詣之,且命破鎖。顏道士曰:
「此尹真人石函。真人有遣(遺)教曰:『啟吾函者有大禍。』幸君侯無犯仙官之約。」
崔君怒曰:
「尹真人死千歲,安得獨有石函在乎?吾不信。」
顏道士確其詞,而崔君固不從。於是命破其鎖,久之,而堅然不可動。崔君怒,又以巨絙繫函鼻,用數十牛拽其絙,鞭而驅之,僅半日,石函遂開。中有符籙數十軸,以黃縑為幅,丹書其文,皆炳然如新。崔君既觀畢,顧謂顏道士曰:
「吾向者意函中有奇寶,故開而閱之,今徒有符籙而已。」
於是令緘鎖如舊。
既歸郡,是夕,令忽暴卒。後三日而寤。其官屬將吏輩,悉詣崔君問之,且訊焉。崔君曰:
「吾甚憨,未嘗聞神仙事。前者偶開尹真人石函,果為冥官追攝。初見一人,衣紫衣,至寢,謂吾曰:
『我吏於冥司者也。今奉命召君,固不可拒。拒則禍益大矣,宜疾去。』
吾始聞憂,欲以辭免,然不覺與使者俱出郡城,僅行五十里,至冥司,其官即故相呂公也。謂吾曰:
『子何為開尹真人石函乎?奉上帝命,且削君之祿壽,果如何哉?』
已而召椽吏至,令按吾祿壽之籍。掾吏白呂公曰:
『崔君有官五任,有壽十七年。今奉上帝符,盡奪五任官,又削十五年壽。今獨有二年壽矣。』」
於是聽崔君還。後二年果卒。
《宣室志》.《補遺》.崔君
故崔甯(崔寧)鎮易時,犍為守清河崔君,既以啟尹真人函,是夕,崔君為冥司所召。其冥官即故相呂諲也,與崔君友善,相見悲泣。已而謂崔曰:
「尹真人有石函在貴郡,何為輒開?今奉上帝命,召君按驗,將如之何?」
崔謝曰:
「昏俗聾瞽,不識神仙事,故輒開真人之函,罪誠重。然以三宥之典,其不識不知者俱得原赦。儻公寬之,庶獲自新爾。」
諲曰:
「帝命至嚴,地府卑屑,何敢違乎?」
即招按掾出崔君籍。有頃,按掾至,白曰:
「崔君餘位五任,餘壽十五年。今上帝有命,折壽十三年,盡奪其官。」
崔又謝曰:
「與公平生為友,今日之罪,誠自招,然故人豈不能宥之?」
諲曰:
「折壽削官,則固不可逃,然可以為足下致二年假職,優其廩祿,用副吾子之托。」
崔又載拜謝。言粗畢,忽有雲氣藹然,紅光自空而下,諲及庭掾僕吏俱驚懼而起,曰:
「天符下!」
遂揖崔於一室中。崔即於隙間潛之,見諲具巾笏,率庭掾分立於庭,咸挽而拱,雲中有一人,紫衣金魚,執一幅書,宣道帝命。於是諲及庭掾再拜受書,使駕雲而上,頃之遂沒。諲命崔君出坐,啟天符視之,且嘆且泣,謂崔曰:
「子識元三乎?」
崔曰:
「乃布衣之舊爾。」
諲曰:
「血屬無類。籲,可悲夫!某雖與元三為友,至是亦無能拯之,徒積悲嘆!」
詞已又泣。既而命一吏送崔君歸。再拜而出,與使者俱行,入郡城廨中,已身臥於榻,妻孥輩哭而環之。使者引崔俯於榻,魂與身翕然而合,遂寤。其家云:
「卒三日矣。」
本郡以白廉使。崔即治裝,盡室往蜀,具告於寧。寧遂署攝副使,月給俸錢二十萬。時元載方執國政,寧與載善,書遣(遺)甚多,聞崔之言,懼其連坐,因命親吏齎五百金,賂載左右,盡購得其收百餘幅,皆焚之。
後月餘,元載籍沒。又二年,崔亦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