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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雜論閣─存檔用(般若波羅蜜多)
作家: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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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到的清白,謝謝台中地檢署!
    2011/07/04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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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來真傻真呆!老是等著「不起訴處分書」,結果中檢早已在今年2月底已經簽結了!張宏年控告我部落格文章《張宏年有無貪汙 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涉嫌違反選罷法以及妨害名譽等罪,業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結案,今天我打了電話詢問書記官,方才知曉早在二月底已經簽結了。

    我在電話中詢問書記官,為何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她說沒有再開庭,因此結案通知沒有寄送。為了以後證明需要,我看還是得聲請核發「結案證明書」,以備不時之需。至於當初被「聯合線上」強制下架的那一篇文章,希望電小二收到我的訪客留言後,儘快妥適處理。如需我提供證明才願意恢復上架的話,那就等著被我告吧!我沒有義務證明,就像當初下架我的文章也沒有取得我同意一樣,現在我把事實公佈,並且把案號案由與書記官的聯絡方式提供給電小二查證,這已經仁至義盡了!若要我備齊文件才願意恢復該文章上架,只好法院見。

    此外,張宏年及其女被我控告「誣告」乙案,恰巧今天公告「不起訴處分」。由於尚未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要不要聲請再議,還需要另外考量。

    在此提醒網路上還有UDN各格主網友,我被告之罪業已結案,往後千萬不要以此戲謔甚或誹謗小弟,否則涉訟之責悉由自負。

    很多人在司法上常遇到遲來的正義,而我是「好理佳在」「早到的清白」被自己弄到現在才晚晚清楚明白!感謝中檢是非分明,也謝謝捍衛言論自由的各方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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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羅伯特亞當斯
    2011/07/13 23:29
    來自書記官的告知
    今(13)日下午四點半左右,地檢署書記官來電告知,
    應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她說自己弄錯了,向我道歉等語。

    二月底不起訴處分,而且書記官自己說用雙掛號把不起訴書寄給原告,
    用平信寄給我(被告),如果我沒收到,她會再寄一次!

    唉...我聽到都暈了!隔了四個月,竟然毫無音訊!
    根本就沒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這是在幹嘛?

    太烏龍、太離譜了!

    如果檢察官沒看到我的聲請核發結案證明,
    搞不好書記官都一直還沒發現自己的錯誤!

    喔...真想撞牆!


    備註:不起訴處分書正本保持原貌,個人資料部分反白。

    羅伯特亞當斯2012/07/03 15:30回覆
    4樓. 魯直
    2011/07/05 15:40
    真希望有人以本案作為碩士論文題目

    做一位議長,告一個部落格作家,真是新聞。

    張宏年判無罪,這個案子透著奇怪!我不以為判決是對的。這是司法改革的指標性案子。


    您是內行人,應該知道起訴的條文被限縮解釋,
    這就成了無罪定讞的關鍵要件。

    從一審到三審,沒有法官不知道張宏年收了2140萬元,
    如果依據法理,三審駁回上訴、二審也駁回上訴,
    一審的裁判為公認接受之結果,
    所以一審合議庭如何看待2140萬元,相信張議員心知肚明!


    羅伯特亞當斯2011/07/05 16:28回覆
    等我整理來龍去脈,再來一篇文章以供大家瀏覽參考。

    羅伯特亞當斯2011/07/05 16:29回覆
    3樓. cjs
    2011/07/05 11:37
    .
    ?

    證明您是清白的,那您說張宏仁的事都是事實囉!

    那,檢察官還愣在那裏領3%?
    起訴法條不能繩之以罪,要怪內行人!

    羅伯特亞當斯2011/07/05 12:40回覆
    2樓. shouri
    2011/07/05 01:15
    無論如何
    恭喜囉。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謝謝!這樣往後才有繼續筆戰的機會... 羅伯特亞當斯2011/07/05 07:54回覆
    1樓. W&J
    2011/07/04 21:18
    恭喜你!
    無論立場如何,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總要有一定保障的。
    百年歲月彈指輕 千古何處覓高儀
    謝謝!!!
    我的案例可以提供異言堂各位格主參考,
    往後保護自己權益,也捍衛不同立場的言論自由。

    羅伯特亞當斯2011/07/04 21:2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