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曾說你若在博恩的節目當主持人,在《無底線火烤:炎亞綸專場》中你會問「你說過要當『勸人向善的警語』,那麼請你現在直接唸出你被判的三項罪名,全名,不加修飾。」,如果你是陳沂,你會如何回應炎亞綸?
Chatgpt答:
如果站在陳沂的語言與論述位置(一位結合法律知識、媒體操作能力與嘲諷風格的社會評論者),針對炎亞綸要求她「不得評論、不准扭曲」並自稱是「勸人向善的警語」的姿態,陳沂若要維持其風格,又避免重蹈先前模糊語言引發和解風波的錯誤,在回應上可能會採取以下語言策略結構:
「我完全尊重和解條款,未來不會再評論你這個人。
但既然你都說自己是『勸人向善的警語』,那我也想問:
當別人做出『和你一模一樣的事』時,你會告訴他們什麼才是善?
他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我只是拍一下、傳一下、留著幾年,沒什麼啦』?
還是你只想要大家記得你『哭了』,卻不希望大家記得你『拍了、傳了、留了』?」
或進一步簡化成一刀斃命語言彈道:
「如果你是警語,那我希望每個人看到你就會自動去查一次判決書,提醒自己不要當第二個你。」
| 結構成分 | 描述 |
|---|---|
| 遵守法律 | 不重述具體指控、不觸碰再評論條款,但改用「類比」。 |
| 移轉焦點 | 將焦點從「你講了什麼」轉向「別人照你做會怎樣」。 |
| 策略性模糊 | 不再指稱罪名,改用行為邏輯重構。 |
| 道德反諷 | 以「你不是說自己是警語嗎?」倒逼其說出事實。 |
| 無可反駁性 | 全部建立在「你自己說的」與「法院判的」事實上。 |
不主動對人評論,但對行為與敘事模式持續公共發言權;
利用加害者自建的形象(如:勸人向善的警語)反轉要求其負責;
將社會責任與公眾記憶重新對準「行為」,而非「形象」。
這樣的語言策略不只是辯護,更是一種敘事場域的奪回。
如需,我可以依此撰寫一份〈語言攻防模擬:當批評者遭遇敘事遮蔽〉或〈公共評論者在言論法律風險下的倫理發言模型〉,是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