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仰望飛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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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為三鹿奶粉時寫成,部分文字已見于《仰望飛船》,近因 H1N1 流感疫苗萬眾逼迫,衛生署招架乏力,決定縮減 Phase III trial 的規模,只做 200 個志愿者。楊志良老師固然有不得已的壓力,卻已賭上整個 career。在《欽差與防疫》系列進行 H1N1 疫苗討論前,先看看 Frances Kelsey 在把關 phase III 時《一婦當關》的英姿。請格友看看這位我敬佩的女科學家、女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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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es Oldham Kelsey 醫師才剛到藥管局報到一個月,卻肩膀鐵硬,一婦當關,擋下沙粒竇麥/thalidomide.
Thalidomide 向美國送審之前,已經在歐洲大賣,而大發利市,一片火紅,藥商原以為審理不過過場,小菜一碟,不想剛進門的法蘭西斯公事公辦,竟然逐條詳審,不為所動,根據她的專業意見,送審資料顯示藥物安全測試不完整,安全性待考,將送審批駁(disapprove),退還藥商。
這事發展至此,我們暫停正史敘述,來轉進連續劇,而且假定背景是吾土吾民(海峽兩岸任選),看看該配一段什么臺詞:
【我們在德國英國都已經吃了快一年,好幾萬人吃了都沒事,就你們美國人命才值錢?】
【操!測試不足?我們西德的藥物試驗不算數?就你們美國衙門了不起?】
【這婆娘才剛到差,怎么這么刁?她是哪一路的?】
【這個臭娘兒們擋路,她要買路錢?要孝敬多少?】
《這個擋路的臭娘兒們》1914 年出生在溫哥華,《她是哪一路的?》,她的路數大致如下:
她大學主修 science,學 (1934) 碩士 (1935) 都在蒙特婁麥吉爾/McGill 拿的,到芝加哥大學三年就拿博士(1938),留校教了整整 12 年書,嫁給同校教授。她精力過人兩線作戰(幾幾乎跟杰媽一樣優秀),教書兼念醫科還生兩個女兒,拿到 MD 后在美國醫學會(AMA)作編務,然后往南達科他 South Dakota 大學去教了四年藥理,再回臨床作了四年GP (這個制度現已修改,略等于新制第一線家庭醫師 /family physician)。
這樣基礎臨床教學三界資歷完整,果然得內行青睞,被 FDA(食品藥品管制局)網羅,于 1960 往華府高就。自此幹練騰達,歷任要職,做過新藥司司長,科研組組長,科學醫學事務部執行長。而后來驚動天下的《沙利竇麥 / Thalidomide》案,竟是她到任后的第一件差事(her first assignment)!
Thalidomide 原是妊娠止吐藥,由德國 Chemie Grünenthal *2 藥廠研製,1957-1961,它在 100 多個國家熱賣,那時還不知道它會干擾胚胎的肢體發育,產生畸胎,受害胎兒呈現海豚肢(phocomelia),悲劇大白(*1) 后,估計至少造成 3900 個先天畸形兒,外加 30% 死產,總數估計應不少于5800 人。
在臺灣的 Thalidomide,由《大日本藥廠》榮譽出品,日本自己 309人,臺灣 38 個(這個數字是法庭判賠,有案可考的數字,實際數字天知道。)臺灣受害人較少的原因是這藥貴,1960 年代苦哈哈,一般人家吃不起,反正害喜吐兩天算了,大戶人家的少奶奶,才有福氣享受大日本帝國八紘一宇的毒藥。
她到任就遭逢硬仗老實說是意外。新藥審理,分案本來照人頭輪,Thalidomide 因已在歐洲上市盈年,藥廠又是老字號名廠(Chemie Grünenthal),向美申請輸入許可的代理來頭也大 (Richardson Werrell),應該問題不大,也許這正是上面把案子分給菜鳥的原因,無非是要新手從簡單的case入手,好熟悉業務。但誰料她卻一絲不茍照表操課。
她審核資料,覺得歐洲是不是已經用藥多年是一碼事,藥商送交的資料不及格是另一碼事。資料顯示藥物安全實驗作的有問題,他們只做了單次給藥的副作用分析,問題是藥理學上多次給藥后副作用累積爆發的例子多的是,怎么可以只做單次給藥的實驗?尤其是本藥的給藥根本就是設計成多次性常態給藥。她的糾舉十分合理,在藥理學上是常識,并非她創見,這些全記載在 FDA 的作業內規內,如果這個審查是由 FDA 的其他任何一員來做,都該問同樣問題,可是凜于美德兩大名廠游說施壓而槓到底的,老實說,就她一個(因為新手?因為她個性?…… )。(新藥的臨床實驗分三期,基本上在逐步嚴密其療效及抓到副作用,其中第二及第三,皆進入真刀真槍的人體實驗 )。
藥商因為她軟硬不吃,如意算盤全垮,折衝曠日費時,很火。除了繼續委專人與她周旋,也慫恿婦產科大夫施壓。蓋美國消息靈通的婦產科醫師,眼見歐洲的同行對這藥頗有好評,而美國遲遲不批准,早就不耐。Frances Kelsey 是藥理 PhD 卻非泰斗,臨床大夫看她只幹過幾年 GP, 懂個屁!對她咬住藥理學斤斤計較嗤之以鼻,乃另闢蹊徑,曲線達陣,以《藥商 (Richardson Merrell)免費提供新藥供自愿者嘗試》的方式偷跑。這就是沒發許可證的美國,卻也有 17 個受害者的緣由。
當她擋了藥商財路時,藥商也使出看家本領鬥法。我看到一段原文非常有趣:While she continued to withhold approval, the manufacturers tried everything they could to get around her judgement. 看了讓人會心一笑。看到沒有:《打通關節,排除障礙》的英文,原來是這么用的……。:
今天平議:Frances Kelsey 難得之處,不在絕頂聰明,也非摘奸發伏特別犀利,而正相反,在于她一絲不茍(保守刻版?),在于她有勇氣照章辦事。如果 FDA 要找一個聰明的科學家去研究藥理突破,我可以冒昧地說,Frances Kelsey 不夠犀利,她不會是開創型的金頭腦(例如本格兩大白菜常客),也不是有精靈古怪想像力,或設計別出心裁實驗的人,但是 FDA 很實際,他們要的是準確把關卻嚴守邏輯的人,要腦筋清楚而缺乏「世故圓融」的人,Frances Kelsey 經歷臨床和基礎兩界,又有藥理 PhD 訓練,做事一板一眼,正是這個工作最需要的特質。
在 Boston 和 Baltimore 行醫的 小兒心臟科醫師 Dr. Helen Taussig 因為自己的學生生下畸胎,自費赴歐調查,她的專業知識和調查經驗,使得她立刻成為反藥陣線悍將,當 Frances Kelsey 一人面對藥商巨無霸,實有孤犬戰群狼的單薄,Dr. Helen Taussig 的義助,大大補強了 Frances Kelsey 的聲勢。
Frances Kelsey 在 thalidomide 這一役,因為海豚肢慘案(想想看在產房里 4000 個晴天霹靂的場面!)而一戰成名,歷史沒有對照組,如果 thalidomide 碰巧沒有畸胎副作用呢?要是這個藥好的不得了呢?那美德兩家大藥廠不把 FDA 屋頂掀掉?一個新手在聽風辨位的衙門活得下來么?美國托天之幸,有她這號杠子頭,才把兩萬多個悲劇(*3)擋在門外。在官場文化里,是不是鋪天蓋地包圍她的都是勸她做人“要圓融”“要懂事”的屈志老成呢?西方制度我們可以感受到一點,就是第一線公務員的權限很大,如果主官已經把職務分配給甲乙丙丁,他們倒是蠻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架勢,很少《向上級請示》,這個行政慣例是好是壞自有 MBA 和政治學討論,但在 Frances Kelsey 擋下 thalidomide 的案例里,是有決定性意義的。
一件事情既已常態化、制度化,那做好就是“應該”,不值得特別嘉獎。Frances Kelsey 被當作英雄表揚,就說明即使在美國的公務員體系,她還是難得。美國朝野看見全球 5000 個半死不活的畸胎慘案,暗呼僥幸,因為知道換做別人,下場肯定兩樣。
1962 年 8 月7 號, 甘乃迪特地請她到白宮,頒給她總統獎。賈桂琳是第一個在總統任期內產子的第一夫人,在甘當選總統后 17 天她生下小約翰(John Fitzgerald Kennedy, Jr., 1960 Nov 25 出生),如果不是 Frances Kelsey,賈姬不吃沙粒竇麥安胎才怪!總統頒獎給 Frances Kelsey,表揚她一婦當關功在美國。甘乃迪心里有數,如果沒有她,自己就有一個海豚肢的兒子!
| (附圖一)小甘在白宮草皮上頒獎---the Presidents Award for Distinguished Federal Civilian Service 總統獎 / 對聯邦有杰出貢獻的非軍職人員,最高榮譽。
賓主都笑得那么明燦,誰看得出再 107 天他就會被奧斯華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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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年她 87歲,美國醫學會(AMA)再頒她最高榮譽:「美國醫學會的導師」(Virtual Mentor for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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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二)McBride WG (1962). Thalidomide and congenital abnormalities. Lancet 2:1358. 影像取自 The James Lind library //www.jameslindlibrary.org/trial_records/20th_Century/1960s/ mcbride/mcbride_who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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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澳大利亞婦產科大夫 William McBride 的投書,首先對 Thalidomide 表示懷疑。他投書臨床醫學雜志的龍頭老大“刺烙針雜志”,報告他近來接生遇到怪事,依照產科經驗,先天畸形只有1-5%,吃了安胎藥 Distaval (就是 Thalidomide在澳洲的商品名) 竟然高達五分之一!每五個就有一個缺手缺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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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球 3900 多個畸胎裡,西德占了3049人,1968 德國法庭判處 Chemie Grünenthal 廠負責人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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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 thalidomide 放行,到底美國該生出多少個沒手沒腳的嬰兒,有各種計算,兩萬多是以西德人口放大,一年的計算值。這計算感興趣的請洽老薩。(Sasguru 的網址:http://blog.udn.com/sasgur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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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藥檢三步驟簡述(承《笨狡獸》與《宇文芳》兩位提供)
1. Phase I trials are initially conducted on a small group of people (20 to 80). In these studies, scientists determine the safest dose range of a new drug and how it should be given (by mouth or in the vein or muscle).
2. In Phase II trials, the experimental study drug or treatment is given to a larger group of people (100-300) to see if it is effective and to further evaluate its safety.
3. In Phase III trials, the experimental study drug or treatment is given to large groups of people (1,000-3,000) to confirm its effectiveness, monitor side effects, compare it to commonly used treatments, and collect information that will allow the experimental drug or treatment to be used safely.
In real world practice, usually FDA only accepts results from Phase III trials as proves of efficacy because they are randomized and double-blind. Most Phase II studies are single-blind or open-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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