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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多荃通匪案
2020/07/3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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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多荃通匪案
肆: 劉多荃通匪部份
(壹): 關於前熱河省主席及華北剿總副總司令劉多荃與奸匪聯絡事,本部此次破獲本案之初,即發現二項綫索:
其一洪匪國式運用劉多荃之子劉全禮搜集情報,及與劉多荃舊部錢汾接近,企圖利用錢汾建立空軍關係,皆係由劉多荃親函介紹者。
其二搜獲劉多荃致其子劉全禮親筆函一件(見附件三之一) ,內容暗晦
不明,頗多可疑之處。
(貳): 經分別訊問劉全禮、錢汾、洪國式三犯,並將劉多荃原函飭劉全禮解釋,據劉全禮稱,原函係指其弟全華在港萬益號經營黃金生意虧折甚鉅,乃赴平營商並變賣房產,而其父因料理黃金生意虧折事,須暫留港,故囑其報告蔣經國先生以免誤解,如不得已時尚擬請求蔣經國先生之接濟,其接函後曾赴蔣公館,因未唔及蔣經國先生未將此事報告云,惟經詳研劉洪兩犯前後供詞,判定此事實情如次:
一、劉多荃確因其族弟現任匪安東省主席劉瀾波之拉攏,而與奸匪發生關係,並于三十八年十一月派其次子劉全華赴平,以變賣房產及營商為名,與匪方聯絡,全華業于三十九年二月返港。
二、劉多荃確已接受匪方之指示,協助布置台灣情報策反工作關係,
且曾因劉瀾波之介紹,將其子劉全禮及其親信舊部錢汾為主要對象,
函介與洪國式吸收運用。。
三、奸匪對劉多荃除一面為其解決個人問題(如保障在匪區之財產等),以鼓勵其工作熱情外,一面主利用其過去人事關係,布置台灣工作及策反高級人員,劉之派其次子全華赴平與匪聯絡,其任務當不出于洽商此項工作之進行,並為其本身問題有所接洽。
(叁): 據上判斷劉多荃確已變節投匪,並已為匪工作,此事據錢汾稱,已報告王鐵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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