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09/1/14,怎回事,多事之秋?
一,今日凌晨約一時許,俺的混帳狗咬死一隻寵物兔,三更半夜遛狗碰到迷你兔乃非比尋常。然後,天明,又出現同樣寵物兔,一隻被車子碾死,另隻受到暫時庇護。昨夜天氣這麼冷,怎有人狠心丟棄寵物呀。
二,俺老妹來電話云其婆婆昨晚去世,那是大事。
三,俺的房客今早來電說他要押金,今天決定搬出俺的公寓。
俺平日不找碴,但今天比較沒有耐性。嘿嘿!這房客,他輸定。
俺有棟小公寓在某電梯大廈,租給這W君岳母,W君擔任全座電梯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且是大公司老板,寫電郵都用英文。他住在那裡,打通兩層樓,俺進去過,哇,豪宅,樓中樓,超豪華,俺那小小公寓在旁應自慚形穢。但他泰山過世,他懼內,必須照顧岳母,俺那小小小小公寓很方便,讓他岳母居住。最近要搬出,租約滿了嘛,說必須找到房子再搬,更要求租約期滿(租約期滿為 2008/12/15)後再彈性延到今年二月底。俺說OK,但他之後說已找到房子,到2009/01/15 必搬,俺也說OK。
然後,他又來電郵,說他岳母摔傷住院,要求延租約到 2009/02/15,要命,俺要找人哪,登廣告哪,好,再延。
但他今早又來電郵,說本打算送岳母去養老院,但恢復情況太好,已於今天遷入新居,並向俺要押金。嘻嘻,2/28, 1/15, 2/15........去他的!![]()
俺回電說,去他的,嘻嘻,俺不多話,遛狗時想到俺乃冤大頭,幹嘛順著他。
老娘不在乎那點錢,但今天遛狗時正好想到他的電郵。想這種公司大老板去算計這區區一個月的房租呀,那麼,俺便不讓他得逞,管他是誰,管他是該棟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委--或總統。
- 2樓. 蔡碧航(大咪)~~2009/01/27 10:23後來?
結果呢?後來,如俺所願。俺拿出道理來,但有點後悔,對方太好講話了,沒有阻力。
上回耶誕前後,他們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也如此,來個通知規定全程出席者每戶有五百元獎金。俺以為不合理,寫了 POA (委託書),故意委託管委會代理俺出席(俺有事不能去),並要求照發五百元獎金。也發了,對俺例外吧。
記得拿POA交給門房警衛時,那老小子還嘿地冷笑一聲說沒有用,沒出席就沒出席,拿不到獎金。小肉球才不管人恥笑,俺講道理,引經據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呀,公寓大廈管理基金呀。不給就算了,看俺有沒有時間去提告。
小肉球 於 2009/01/28 11:55回覆 - 1樓. 隨興(隨時換)2009/01/14 13:12偶而........
找個小碴不為過,您又不是沒事亂找碴啊!如果每個房客都跟他一樣一改再改,那受得了啊!除非呷飽太閒,不是嗎?
俺對錢很看的開。嘿!為流浪狗掏錢,不反悔。碰到錢,愛心媽媽亂七八糟,要計較沒的計較。平日,算了吧。
今天比較去計較。俺大概受到迷你兔受棄的衝擊。
有沒有要收留迷你兔的?
小肉球 於 2009/01/14 13:2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