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協調會中,國防部拍胸脯保證,開莉、翰疆、我都很高興,覺的哥哥李開維與父親李明文的問題,可以很快的獲得解決。而且,因為李明文是退伍軍人,可以在榮民總醫院看診,我好開心,那比健保更多了一層保障。
豈料到竟是變成一場公文旅行,從緬甸翻譯文件至傳真,在鄉下,傳真不像我們到便利商店,必須走2-3小時到鎮上傳真。同時,過程中又遭到「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承辦窗口鄭富美小姐百般刁難,辦手續不一次講清楚,又讓小妹開玉心須再趕夜班車到仰光再轉車至首都內比多辦理手續 (註:車馬費通關費已超過手續費)。國防部拍胸脯保證,開莉申辦程序依移民署指示,但卻無法依軍職證明申請長期居留,為何國防部、移民署各行其職,沒有考慮個案的特殊性?這些食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們,幾乎把一個善良又十分自愛的家庭逼迫至邊緣絕境!
沒有中華民國身份證,就沒有辦法有健保,國防部當初的構想,為何沒有實現?原本以為李明文老先生可以享受榮民的待遇,可以至榮總就醫,目前李明文老先生肝硬化,急需醫療資源。開莉目前為了白天照顧父親,晚上做大夜班工作。而李開維身份證未下來,無法從事正職,僅能打零工,經濟上更雪上加霜,懇請朋友集思廣益,看如何解決這一家子目前的難題。
在此,再次感謝網友們的關注,感謝田秋堇委員與潘翰疆先生的協助,以及大愛台記者周富美小姐一路陪伴關心開莉。
大老鷹姐姐敬上
裝………訂………線……………………
立法委員田秋堇國會辦公室簡便行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21日
聯絡電話:02-2358-8316
傳 真:02-2358-8320
聯絡人:潘翰疆
e-mail: sabishi.lamb@gmail.com
受文者:內政部移民署、國防部、外交部領務局
主 旨:茲因泰緬孤軍後裔李開維居留案,泰緬孤軍李明文先生、子李開維等申辦居留相關事宜,召開協調會。
說明:
一、時間: 100年10 月24日 (星期一)下午03:30
二、地點: 立法院中興大樓809會議室
三、有關泰緬孤軍後裔李開維案,自今年二至三月間多次協調會,當時多次會議結論為「待取得國防部軍職證明及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與外館簽證後之翻譯文件,後續李開維辦理長期居留申請會很快」,然迄今仍未妥處。目前李開莉已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份,申辦程序依移民署指示,無法依軍職證明申請長期居留,已改為李明文提出依親女兒李開莉之居留申請,而年邁泰緬孤軍李明文為居留申請,每三個月出國一次,至泰國外館多次補辦各親屬文件正本,目前仍有申辦文件繫屬於泰國外館。
三、請移民署與國防部說明:為何移民署無法承認國防部所核發之軍職證明與申請長期居留方式?請外交部協助查明目前要求出具驗證之文件與申辦流程?請移民署回覆,二三月間內政部表示將通案檢討泰緬孤軍後裔居留問題之後續情形?請以書面文件函覆。
四、請當初參與本辦公室協調會之承辦人員出席,以釐清問題。
- 6樓. faith信心2011/10/31 00:20持之以恆
有些高官 長年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申請,
早就變得麻木不仁了~哎! 大老鷹姐姐 於 2011/10/31 06:04回覆 - 5樓. 聯合國2011/10/30 22:59搞翻天急死誰?
官僚本無說真的義務,草民百口莫辯。也真不知那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公文旅行曠日廢時,行政人員可否能體恤辛苦呢? 大老鷹姐姐 於 2011/10/31 06:05回覆 - 4樓. 郁勝2011/10/29 22:37多頭馬車
台灣所有的行政機構都缺乏一個「會辦制度」,因此多頭馬車,各行其事,各執己見的情況屢見不鮮。英國政府中有個「不管部」,凡搞不清楚該誰管的事,就交給「不管部」去協調其他部會辦理,因此,李開維的這種問題在英國不可能發生。
我們無法要求立法院那些人,把法修得好樣些,對行政機關的推拖陋習也很沒脾氣!就只能希望藉助媒體發揮一點震聾發聵作用。也許可蒐集充份的照片和文案資料後,提供給東森的「專題報導」,好好檢討一番,國共內戰時,南疆滇緬還留下了多少至今仍沒解決的老問題?!
「英雄氣短,兒女遭殃」,中華民國百年來,還有多少行政史上的不堪歷史可供回顧?!
岡陵兄,若成立,「不管部」大概會在台灣政府中規模最龐大的部門 大老鷹姐姐 於 2011/10/29 23:12回覆 - 3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1/10/28 04:56陪笑臉囉!
盡力和氣陪笑臉,人應都是肉做的,再刁鑽古怪,說不定笑心可轉呢!
謝謝update status! 多勞了!
- 2樓. Steiff Bear2011/10/27 16:45選舉將屆
請能投票的去找立委或總統候選人,會不會快一點?
嗯 可能喔 大老鷹姐姐 於 2011/10/28 00:36回覆 - 1樓. 大老鷹姐姐2011/10/27 00:54大事紀(1) 泰緬孤軍後裔李開維事件
2011.03.15.製表
大事紀(1) 泰緬孤軍後裔李開維事件
2011.03.15.製表
時 間
事 件
2011年1月26日
2011年1月28日
2011年1月31日
2011年2月1日
2011年2月3日
2011年2月5日
由田秋堇國會辦公室主任張智傑及法案助理潘翰疆初次與各行政單位開協調會議。會議中所出席代表政府機關部門為: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王宿農助理次長、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主任莊瓊枝、國科會許惟順中校、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林振智及教育部、外交部等各代表。
會議中國防部承諾會於快件方式予於李明文國軍之軍職證明及李開維後裔證明,而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亦同意於兩人在臺期間妥善處理,並全力協助獲得合法居留權。
已接獲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承辦人董梅遜先生所發函之軍職證明及辦理居留乙事公文。
田秋堇國會辦公室潘助理陪同李開莉到外交部說明:國防部所出示之公文第三條、第二項中;緬甸政府所簽發之全戶戶籍謄本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需由「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和外交部驗證,辦理即可。
由立法委員田秋堇及黃淑英委員在國會中興大樓103室召開記者會,便說明:政府製造人球、政策殺人、政府應當照顧孤軍。因李開維入學方式不對,並遭國防部註銷孤軍後裔之軍職證明,情理何在!
並要求移民署釋放李開維團圓過年並予於合法居留。
板橋專勤隊施先生來電要求,若要釋放李開維需簽寫切結書。而切結書中說明,「緬甸有效出入境文件申辦完成暨執行李開維先生驅逐出國勤務之遂行」。委員獲知致電移民署長,告知政策黑手至國人無家可歸流離他鄉。移民署秘書室;藍秘書來電致歉,基層業務不當並承諾個案處理。協議至除夕夜晚間九點半到靖廬收容所辦理李開維出所手續。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王宿農助理次長來電關切家父身體狀況。
時 間
事 件
2011年2月7日
2011年2月8日
2011年2月9 日
2011年2月10日
2011年2月11日
2011年2月13日
2011年2月14日
2011年2月15日
2011年2月16日
緬甸戶籍謄本及李明文身份證明文件經由緬甸中央政府驗證簽章送達「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承辦窗口鄭富美小姐卻要求委託人,需附加委託書及戶口名簿中全數人的緬甸身份證正本及出生證明,而全數未能出示為由便拒收文件。
由田秋堇國會辦公室法案助理潘翰疆寄出陳情書(未能出示全數人之身份證明原因):附件,至外交部,經由外交部電報到外館處受理文件。
委託代辦小姐來電 ,委託書需由臺灣法定律師事務所公證簽章及李明文護照、身份證明文件。國際快件至泰國。
委託代辦小姐來電,「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承辦員鄭富美小姐再次拒收文件。要求戶口名簿中全數人員身份證明正本資料全數帶齊即可辦理。
經潘助理及外交部羅小姐協議,除父母與開開維外,將家中李開銀、李開玉二妹兩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便驗證戶口名簿即可。
緬甸身份證明文件需由戶口名簿中一人隨同委託代辦業者至首都內比多驗證蓋章以便查證,故小妹開玉須趕夜班車到仰光轉車至首都。(註:因文件繁瑣追加,須多付業務代理費。收費以件計費,單件約新台幣 350百元)。
相關身份證明文件經由中央內比多驗證蓋章翻譯英文版速送至駐泰國外管處。
(註:李明文以國軍身份申辦定居在臺,若曝露讓緬甸政府知情必有害!)。
經潘助理協助外交部羅小姐發函至「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受理相關文件。
潘助理致電國防部,拜託國防部應全力協助。
時 間
事 件
2011年2月17日
2011年2月18日
2011年2月19 日
2011年2月20日
2011年2月22日
2011年3月4日
2011年3月11日
委託代辦小姐來電窗口承辦員鄭小姐再次拒收文件,以強硬態度告知文件不齊不可辦理,副組長已有所交代。潘助理再致電外交部,外館館處多次刁難,可能會拖延到李明文此次探親居留期限。(註:探親停留簽證期限為二個月,不得延期簽證)。
數十分鐘後委託代辦小姐來電告知,窗口承辦員鄭小姐已受理文件,但要補件李開維之出生證明及須經內比多驗證蓋章翻譯英文版。2月23日即可取件送至臺灣地方法院翻譯中文後公證即可。
李開莉至國會辦公室再次陳情,緬甸相關文件即繁瑣又複雜,李開莉表達:外館處百般刁難已不堪支付手續費。
仰光代辦業務者來電告知李開維之出生證明即可辦理,但須多加付業務代辦費。
因此小妹李開玉再次須趕夜班車到仰光轉車至首都內比多辦理手續 (註:車馬費通關費已超過手續費)。
田秋堇國會辦公室再次邀約各單位開協調會。
田秋堇國會辦公室再次邀約各單位開協調會。
大老鷹姐姐 於 2011/10/27 00:5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