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稅局檢舉?
2026/06/0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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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新聞報導高雄仁武一家烤鴨名店
因被消費者檢舉漏開發票
高雄國稅局稽查屬實
祭出停業7天的處分
國稅局並呼籲:
若發現店家未開立統一發票
都可以向國稅局檢舉
問題是:
一般消費者消費時
不是刷卡就是付現
若是後者
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下
如何檢舉?
依據國稅局的檢舉規範:
「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須提示下列資料:
(一)訂金單、點菜單或結帳單資料之文件。
(二)付款證明(如帳戶存摺、現金簽收紀錄等)。
(三)其他足資證明餐廳有交易卻未開立發票之事證等文件(例如:消費商家所屬停車場收費或消費抵停車費資料)。
當你不具備以上資料時
你就沒有檢舉的資格
或檢舉不被成立
可這三條的規定
真讓人啼笑皆非
第一項: 會有嗎? 會交到你的手上留存嗎?
第二項: 現金的付款下哪來的證明?
第三項: 停車場收費是可證明
但若餐廳停車不收費會沒停車需要時
如何證明?
也就難怪臺灣一堆裝傻賣瘋的商家與公務員了!
再進一步而言
會逃漏開立發票
不會僅限於對一個客人
而連帶著營業所得稅的逃漏
更會勢在必得是會執行的事
國稅局人員只會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等證據上門再來處理
從不會根據檢舉而主動上門視察確認
但絕對會對檢舉不成立的案子
進行另一步的<檢討>
而這就不歸於<公事>了!
因被消費者檢舉漏開發票
高雄國稅局稽查屬實
祭出停業7天的處分
國稅局並呼籲:
若發現店家未開立統一發票
都可以向國稅局檢舉
問題是:
一般消費者消費時
不是刷卡就是付現
若是後者
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下
如何檢舉?
依據國稅局的檢舉規範:
「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須提示下列資料:
(一)訂金單、點菜單或結帳單資料之文件。
(二)付款證明(如帳戶存摺、現金簽收紀錄等)。
(三)其他足資證明餐廳有交易卻未開立發票之事證等文件(例如:消費商家所屬停車場收費或消費抵停車費資料)。
當你不具備以上資料時
你就沒有檢舉的資格
或檢舉不被成立
可這三條的規定
真讓人啼笑皆非
第一項: 會有嗎? 會交到你的手上留存嗎?
第二項: 現金的付款下哪來的證明?
第三項: 停車場收費是可證明
但若餐廳停車不收費會沒停車需要時
如何證明?
也就難怪臺灣一堆裝傻賣瘋的商家與公務員了!
再進一步而言
會逃漏開立發票
不會僅限於對一個客人
而連帶著營業所得稅的逃漏
更會勢在必得是會執行的事
國稅局人員只會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等證據上門再來處理
從不會根據檢舉而主動上門視察確認
但絕對會對檢舉不成立的案子
進行另一步的<檢討>
而這就不歸於<公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