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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沒有悲觀的權利
2016/10/3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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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遇到一位服務使用者,小美,41歲女性,無業,碩士,獨居。這位面貌姣好的女子小美在出生後就被父母遺棄,而由外婆、舅舅撫養。直到7歲的時候才由自己的親生父親接回家裡同住,接回年幼的她之後,她的父親每天喝酒而且會虐待及性侵小美,同時她的母親也會帶客人回家裡性交易,也會對小美家暴。因她身上傷痕被老師發現,之後報警後由警方協助處理,但幫助有限(當時有社會局介入)。在她15歲國三畢業後即逃家在外,即使如此,小美仍然有上進的心,能自己半工半讀完成學業於基督書院畢業,能夠自己養活自己。24歲時能擔任企管工作並努力讀書考取台大企管碩士班就讀。


原以為生命就此有了轉機,卻沒有想到就在
25歲時,小美的母親藉由通信社找到了她,不停的向小美要求金錢協助,而母親的同居人亦會對她進行性侵害,且因母親會到工作場所跟小美要錢,導致小美被辭退。25歲時全身抽蓄至醫院就診,後來因不自主運動(疑癲癇發作)又到馬偕醫院就診由急診入院後情緒不穩,會出現解離狀態、幼稚行為、退縮,但可自行恢復。住院期間短暫的認識一位願意支持她的病友而閃電結婚,2星期之後又離婚而被遺棄在街頭。小美說10年都在中國工作,但在去年的時候不幸發生左側偏癱中風才便返回台灣獨居、無業、依靠低收入戶補助8/月,開始情緒低落、焦慮。

之後展轉來此接受服務,原以為經歷過這樣種種的不幸,小美一定會意志消沉吧。可是面對小美的時候,她總是開朗的笑著,欣然接受這一切的磨難。看到面對生命這樣的不如意還能欣然接受的小美,想想自己,哪裡有悲觀的權利啊!原本對工作上的不如意還在自憐自艾的立刻振奮起來,這一相比較之下才知道生命可以這樣的堅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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