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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東森民事庭-3
2010/03/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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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黃書苑法官開庭時,先是問了有無和解可能,TVBS的代理人武廉忠說「要他們撤狀再說,這個案子的判決對他們不利。」等語。什麼?我聽錯了嗎?要我們撤狀再談和解?更不可置信的是TVBS武廉松先生自始至終沒有書狀,只靠一張嘴就站在法庭上,就算法官在前一庭要求武廉松先生提出書狀答辯,至今辯論終結日武廉松先生也沒提出書狀,還能大言不慚的說「這個案子的判決對他們不利」。這讓我非常不能理解!

可是為什麼TVBS代理人武廉松會在沒宣判之前就知道判決結果?法官接著說下一庭辯論終結,什麼是辯論終結?我根本沒聽到法官在問案件,也沒聽到對方提出什麼證據,為什麼開一庭就要辯論終結?主耶穌阿,為什麼這個案子都沒開始審理,而被告就已經知道判決結果了!

媒體、記者、法院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但是按照新約刑法的規定(1),我們訴訟大哥和我都覺得是可以相信一件事,若是撤狀則一定可以和解,期待他們給一個還原真相的報導,所以我們教團參考大哥的訊息也列入考慮之中。而且不要忘了,我們教友坐滿了旁聽席,都聽見了。約定是神聖的,我想應該沒問題才是,我們只是要個清白沒別的,而且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說出的話負責永生的疆界不是嗎。

12月17日的最後庭期之前因為我們對媒體的訴訟全部案件在地檢署或法院審理時,法官們都全面偏向媒體有無言論自由的爭論,沒有一個法官是在審理我們是否是清白的,對於這種只談有無言論自由的訴訟是無法還給我們清白的。既然法院是如此的辦案,教團最終決定所有案件全部撤狀也希望TVBS的武廉松先生可以信守約定,其餘就讓  上帝鑒察每一個案件吧,我們代理大哥受教團指示後也很無奈的遞出撤狀書。

12月17日開庭時,黃書苑法官開心的陳述有關我們要撤狀的事,法官勸我們要和媒體保持良好關係才能有正面形象,法官也說他們記者常常在法官辦公室跑來跑去,法官們也沒辦法,因為這是言論自由嘛。

各位法官阿,為了你的靈魂歸處請你參考一下,不按  主的典章判案的法官是不屬於那有亮光的範圍的。人的言論自由在那真正的刑法上是這樣寫的:「太12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啟2212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以上僅供參考。

由於這個案件是我們撤狀,所以我就不在這裡談這台灣言論自由的地上法律規定,但請期待我在另一個案件做出詳細說明及實際證據。

這個案子到這個地步,TVBS和東森對於和解之事已經絕口不提了!而代理大哥眼看這種場面有難色,直接向法官要求撤狀前要詢問TVBS和東森兩位被告兩個問題並要求記明筆錄,法官也同意,詳情如下:

原告(我們教會):請問你們為什麼叫我們是邪教?

被告(兩家媒體):無法回答!(不知道)

原告:請問我們誰被性侵了?

被告:無法回答!(不知道)

以上的筆錄都已發至各教會,有空可以去看看。

這樣的結果讓我更不理解了,什麼都不知道又為什麼要這樣惡意的報導呢?而且時至今日,你們的「和解」誠意與事實呢?

以上,就是我參與這件案子的全部過程。其實我還害怕這些法官來找我,但我也要將真相公布才能為我們教會和老師的清白盡上棉薄之力。

感謝主給我這個機會與平台發聲,我們知道主是公義的主,只有主的最後審判才是真正的審判。我等受人侮辱、拒絕,希望主紀念我們的苦處也照顧我們的老師與教友。請主祝福有如彼拉多的法官可以早日認識您得到永生的福報,脫離撒但的遙控拒絕當黑暗的傀儡,請救他們遠離地獄,阿們。

註解

1.      5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來的)。太12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啟2212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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