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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法》促行業價格回歸 大社價格優勢更突出
2013/11/0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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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周的時間,中國首部《旅遊法》就要正式實施。從目前市場的反饋看,因矯正過去旅遊行業普遍存在的“零負團費”等旅遊業惡性競爭問題,因此旅遊產品價 格出現大面回歸,特別是一些“零負團費”現象嚴重,導遊購物、自費項目抽成率高的地區在,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對此,有媒體今日就《旅遊法》實施後,尤其是 針對第35條,會對旅行社的經營產生的影響等問題采訪瞭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總經理李廣。

在李廣看來,《旅遊法》對整個旅行社的影響,可能需要根據旅行社的類別區分來看。像中青旅,國旅這樣的大社,《旅遊法》目前的規定影響不大。如果有影響的 話,也是非常利好的影響。“此前規范的旅行社,一般不會存在零負團費的行為。所以價格一般居高。這種居高的價格,在市場上所有的價格上處於劣勢地位,因為 有存在零負團費的現象,所以消費者隻是以價格作為平衡因素,這些正規的旅行社是吃虧的。而現在如果說《旅遊法》出臺以後,對正規的旅行社而言,有具體的影 響就是正規的旅行社,之前是依據此前的法律法規來規范自己的經營行為,比如說關於購物,此前旅行社條例第28,關於旅遊合同中也有規定,是可以安排購物, 但是需要在合同中把購物的次數,場所名稱和時間要明確的告訴旅遊者。《旅遊法》頒佈以後,這些規范的旅行社按照新的法律法規調整自己的產品設計,包括合同 的一些規定。我覺得對正規旅行社而言是一個有力的變化”李廣說。

不過他也指出,《旅遊法》的出臺對現在已經成為普遍現象的“零負團費”,或者不合理的低價旅行社而言,肯定會出現大范圍的調整。而當這種價格回歸到與正規 旅行社報價相似的情況下,大的旅行社價格優勢可能會更突出,服務品牌優勢顯現出來。所以我覺得對於旅遊行業要區分兩種情況看待。

此外,李廣認為,關於購物問題是一個偽命題,或者隻是一個表象。我們不能說購物是被禁止的,購物是整個旅遊的非常關註的要素。這個我相信大傢還會展開充分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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