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的側背包和毛長褲,攝影機無聲息的已經在錄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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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國後
再度進入新聞圈工作
進入了電視台
還記得第一次的”偷拍”經驗,是在2004年初。
台北地院透露,某個市議員幫民眾逾期停車費銷單,卻被冒名騙錢,長官要我去找這個市議員作平衡報導。
在前往市議會的路上,接到電話。
“我知道妳採訪比較客氣啊!聽說XXX不會接受訪問,所以妳一進研究室,就要請機器開始錄了,要收一些聲音……膽子要大一點,不要怕!”
掛上電話,不禁皺起眉頭,打從心底排斥,不願意,但是要怎麼辦?
但還是和攝影偷偷錄了一段影音………..
市議員不在,無辜的助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說,”因為這個案子是司法案件,我們不方便表示任何意見”。
好心虛啊!我的冷汗直流,手在發抖
回到辦公室,新聞順利播出,我交差了,但就是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鼓起勇氣,拿出助理名片,敲了那10個數字。
“對不起,今天做了錯事,偷偷錄了你的聲音,真的很抱歉啊!”
已經準備好迎接一頓罵了。
“小姐,我還沒有看到電視新聞,但是沒關係,只要妳肯承認錯誤就好,現在有勇氣承認錯誤的記者很少了,希望妳能繼續保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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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看這一段,我還是覺得臉紅羞愧,耳根發熱,
我不是清高者,我也相信長官是希望充實新聞內涵。
但是這段助理的訪問,根本毫無意義,因為他根本沒講什麼實質的內容,有需要用偷錄音的方式嗎?
但在這樣的媒體環境下,似乎這類模式已定,我只能自我要求,電話訪問一定事先告知有錄音,對方不同意,絕對不播出。
這陣子換照風波,各家新聞台都繃緊神經,先不論新聞局箝制媒體的作法讓分明不屑,但是新聞的確乾淨多了,也清淨多了。
就在某一天,公司明文規定,禁止偷拍/偷錄/模擬/用針孔,
同事私底下紛紛大聲叫好,但是質疑這種”自我救贖”的"懺悔"可以持續多久
突然有種喘口氣的感覺,真的不希望有一天,記者成為低道德標準的行業,而我會羞愧到說不出口自己的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