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筆者某位朋友跟我說的...
本來不想要寫出來,但覺得悶著很難過,會想要挖個洞大喊,國王沒穿新衣...
這位朋友(稱之為大毛)是所謂的有背景人士,但讓筆者佩服的地方,
在於其認為有問題的話,一切都照規定反應,不會拿著權勢亂來
當然這也站穩了自己的腳步
這兩起事件筆者都與之充分討論
尤其是第二起事件
本來相關單位的回覆很難看到破綻,但發現破綻之後,真的蠻好笑的......
照順序先來說第一起,是某環保單位的徵文活動
好像是某日下午五點停止徵文
結果大毛的女兒有在時間內報名成功,但仍有一位朋友超過五點,來不及透過網路上傳(規定是只能透過網路上傳,過了時間就對不起了)
假設最後參加人是20人(實際人數忘記了,只好假設一下),而且人數的數字有顯示在網路上
這位大毛也很關注這個比賽,沒事就上網看一下,因為政府單位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有助於推甄大學之用
隔了幾天,居然20人變成22人
大毛曰:見鬼了!
問了筆者意見,因為沒看到見鬼的過程,只有看到變鬼的結果
所以......只能建議依法提出檢舉
後來聽大毛說:調查結果是有塞了兩個人進去......
當然我這個也是聽大毛說的,沒看到真正的調查結果
若為真,政府部門還真的會創造不公平的競爭平台
第二起事件
這個筆者就參與許多
因為大毛又與一堆友人拍了一部影片,參加某大部舉辦的競賽
但該大部委外給某電台舉辦
而且還有舉辦網路投票活動,每個人每天只能投一票,投票的結果佔總評分的20%
筆者也有幫忙投票,因為msn有接近七百人,所以當然就要力挺一下
也感謝許多友人每天投一次,連續投了好幾天,到比賽結束
幾天下來,應該有幫助了幾百票吧!而且算是合法的投票,當然就第一囉!網路投票成績佔20%
我們算了一下成績,因為拍的不錯,拍攝者也都有媒體的背景
內容也真的不錯(絕對說實話),怎麼算也應該第一或第二吧!
但是結果只有得佳作
這個結果跟當初試算的結果有很大的差距
因為網路投票第一名,應該是二十分吧!
其他就算主觀上有問題,也不會太差,因為其他組拍的也都蠻生澀的
所以才會推算應該是第一或第二
佳作,這個就差很多了
後來大毛當然覺得又有鬼,經過一番調查了解,
(過程省略一些,不太方便描述,不是因為有透過權勢辦理,而是給主辦單位一些台階下)
原來是評審認為網路投票不公平,所以自行改成「五等分」
也就是一二三四五分,大毛那一組得了五分(好像是兩三千票),有一個只有幾十票的得了二分,所以投票投的要死,最後只差三分
因為參加辦法有說評審、主辦單位有修改比賽機制之權力
本來大毛跟我感覺這樣子亂改規則,好像雖然不爽,但也沒輒的感覺
但是後來大毛突然想到一點,也是讓我後來一直想笑的部份
更是不寫出來會得病的關鍵
各位讀者好友,想到了沒有呢?
很簡單,問題出在「五等分」
網路票選「五等分」,應該不是一二三四五分,
而應該是1-4,5-8,9-12,13-16,17-20(總分二十分)
也就是如果採行一二三四五分,那整個總分會少了十五分
所以就算決議改成五等分,也不應該是一二三四五分
哈!據說主辦與委辦單位最後都認錯了
總之,建議政府部門如果要搞網路票選,讓大家來參與
就不要亂改評分機制,
不要搞得大家都來參與,活動很熱鬧,最後卻又說不公平
那真的只能說這個部會實在是亂搞一通
以後誰還敢參加這些部會所舉辦的活動
比賽結束,又可以任意亂改規則,把改規則的例外,變成了原則
還振振有辭,就難以服眾了
記得古早以前有個故事,就是地方首長為了立信
張貼海報說誰能把柱子從東門搬到西門,就送黃金十兩
結果沒人相信有這麼好康的事情,都沒人要搬
結果有一個人就嘗試了一下,把柱子由東門搬到西門
結果居然真的得賞了,從此也就相信政府所言
這次很幸運地跟著大毛看他如何地處理這兩起事件
一切處理的根基都是以「理」為基礎
但也訝異政府機關舉辦活動,小動作不斷,亂舉辦一通
實在足以為其他單位舉辦活動時好好地自我警惕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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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慢慢走走~2010/11/30 13:12落人口實
所以政府老是被人家說"官字兩個口,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 4樓. 怡克納米斯2010/11/30 09:14政府有權更改數字
鮮師有所不知,可能您是法律大師,不是數學大師,殊不知,政府有權更改數字,譬如說經濟成長率,國內生產毛額,失業率......小小的比賽,改個數字,有啥了不起?
- 3樓. 林桂年(幸福藍色呆呆豆)2010/11/30 08:21媽呀~
居然有鮮師老爺的分身~嚇到我了~
自己的決定,決定了自己
- 2樓.2010/11/30 08:06僅供參考
關於本次活動之規定,僅供參考。
貴單位若能幸運獲獎,純屬巧合。
- 1樓. 林桂年(幸福藍色呆呆豆)2010/11/30 07:04商鞅變法的移柱立信
管他啥立信~我現在只有圈圈叉叉三角方塊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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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決定,決定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