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包商賭掉工資 謊報失竊吃官司
龔姓包商帶著40萬元現金南下高雄市準備發放工人薪資,路過一家遊藝場手癢,狂輸30萬元,擔心被罵報失竊,警方發現疑點多,他才承認一時鬼迷心竅賭輸,吃上誣告官司。
沒有指定犯人,也一樣會成立誣告罪嗎?
誣告罪,可以分成有指定犯人及未指定犯人。前者是規定在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條罪影響國家司法權之公正行使,且有可能導致被誣告之對象受刑事處罰,故特以此罪遏止不當之誣告行為。
如果是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或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的情況,雖然不會有讓人受刑事處罰之風險存在,然而此一行為依舊危害國家司法權之行使,故仍以此規範加以處罰。
所以,手機如果確定是自己遺失了,就不能報警說被偷。但是,很多情況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不見了,依據目前治安水準,被偷的可能性,或者是被人撿到而侵占,還是可以報警,而不會觸犯前述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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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劉莉真2009/03/23 02:28敢誣告者背後若有警察撐腰呢
看到鮮師提到的誣告罪,刑罰似不輕
為何還有人想亂告人
舉我個人為例,我因誤信住家附近一 "假愛心裝可憐二人組"
誤信一個老先生與三個小孩處在 "水深火熱" 之中
我聯絡上負責輔導那戶家庭的家扶社工員
對方卻放我鴿子
因過程令我覺怪異,而老先生也從中風狀換成 "健步如飛"
原要我幫忙者也 "變臉" 說我多管閒事
我當然不再多管閒事
但接著就接到騷擾恐嚇的電話 ~~ 一直打電話要我出來談
我打110報警 ~~ 警察說幫不上忙
我只好把我的 "見鬼了的遭遇" 印成傳單,提醒大家
不久,警察就帶著那"二人組"前來我家指有人告我 "毀謗名譽"
我巴拉巴拉一堆後
警察說 : 那我先帶她們回派出所做筆錄,再和妳聯絡
之後,警察打電話給我
警察說對方有證人可以證明我罵她 "神經病"
警察說對方也不想鬧大,只要我 (現在) 去派出所道歉一趟
我在電話裡七竅生煙的巴拉巴拉幾句
警察說: 不然,我跟她說,妳沒空
見鬼了的故事,寫到這裡
我並沒有罵來告者神經病
看了鮮師寫的誣告罪責,為何有人與警察可以隨便上門亂告
為什麼,她們為何不怕我會反告她們呢
警察為何會那麼隨便,連筆錄都沒做,就先一副 "抓壞人" 樣,找上我家
為什麼 (重複N遍)
這麼恐怖的事,我在陳水扁當總統時,去瑞典申請難民庇護時,有告訴瑞典律師
啊!~~~~~~~~~~ 民進黨徒會不會也給我扣上辱台罪
啊!~~~~~~~~~~ 這麼恐怖的助人反遭害的遭遇,到現在我還在心靈受創中
我當宅媽,以及我不敢把孩子送去上學,也是原因之一
瑞典,瑞典,如果可以,我還是想請求貴國庇護
(不好意思,佔板主那麼大一欄)
為什麼,她們為何不怕我會反告她們呢
警察為何會那麼隨便,連筆錄都沒做,就先一副 "抓壞人" 樣,找上我家
因為你不瞭解法律 J教授 於 2009/03/23 03:55回覆 - 1樓.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2009/03/22 22:39用現鈔發工資?
黑黑。好像有詐。是非法外勞嗎?
昏君重申不干涉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