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八次民法讀書會
2009/02/2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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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國家考試─民法讀書會
第七次的小考,可以使用法典,大家考得還有模有樣的,在此給大家鼓勵一下。第六次上課的範圍,是買賣與互易。
第八次上課,特別講解贈與及租賃的概念,其中租賃更是地政士很愛的考題,提供了許多過去的考古題,請要考地政士的學員寫完題目後,下一週交給我來改。
別忘了。
還有讀書會的地點將做修正,改到誠品五樓的夾層,如果找不到的話,可以打電話給JC鮮師。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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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3) :
- 3樓.2009/02/25 01:01民法讀書會的地點????
宇宙超級陽光 大帥哥老師 :
民法讀書會是在早上九點就開始了!!!
但是 誠品商場(包含裡面的各個商家)是早上十一點才開門營業
因此,..民法讀書會要在誠品六樓上課,
主觀上 有認知~~~
客觀上 有實行的困難...........
因此........民法讀書會地點不該當誠品六樓夾層.........
我想我快該當刑法第十九條~~~責任能力(精神狀態)
- 2樓. 克里斯。李2009/02/24 12:55看來不憂鬱了
如果再犯就想想LULU的歲月
肯定開朗起來
- 1樓. 美美兒2009/02/24 09:44你..抿什ㄇ嘴唇
無敵想揍你ㄉ,真ㄉ!!
因為那是日文,實在看不懂耶!可是為了拍照,搞得跟真的一樣。拍照的人斜著拍,還蠻有特殊的感覺,所以貼上來勉勵讀書會成員,JC鮮師去日本都這麼努力了,更何況是要考試的讀書會成員。 J教授 於 2009/02/24 09:4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