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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禁菸大執法,模糊地帶大亂」報導
菸害防制法已經正式施行了,掌聲鼓勵一下,這下子可以少聞一些菸味。可是哪些地方能夠吸菸,哪些地方不能夠吸菸,卻還存在著一大堆的問題。
JC鮮師建議禁菸,但是來看一下規定:
例如醫院院區內的戶外停車場、台北車站戶外吸菸區,可以吸菸嗎?有採「產權說」,只要是產權範圍,都是禁止吸菸的。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這一款規定並未像一些其他款的規定,限縮在「室內場所」。
昏倒,如果採產權說,那台大醫院的產權到底有多大啊?會不會山上也有一大片林地,都不能吸菸了?還有上次爆發買一大堆土地爭議的創世基金會,也算是社會福利機構,不就所有土地上都不能吸菸了。禁菸團體乾脆捐錢給創世基金會,把整個國家買下來,全國就全面、徹底禁菸了。
立法院議場門外空地?應該可以,因為立法院屬於政府機關,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既然只有室內場所禁菸,立法院議場門外空地應該可以。
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本法就已經修正完成,自公佈後十八個月施行,居然一些行政上的解釋都沒有很完全,搞得大家雞毛鴨血的,乾脆訂定規定如下:
第一條:「中華民國領土內,全面禁止吸菸。」
第二條:「吸菸者,呼拉至死。」
那海峽對岸,算不算中華民國領土內,可不可以吸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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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呼拉:非屬阿魯巴之一種,是年輕學子間的次文化具體表現,係以拇指扣住中指,然後藉由拇指的陡然釋放扣住之力,讓中指能快速彈出,藉由此一力道,打擊受刑人之RURU,稱之為呼啦。
呼拉至死:彈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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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2009/01/14 20:32愛抽菸的人可藉這個機會來戒菸
政府在許多地方設置禁止抽菸標語及標誌,使得抽菸的人有些不方便,但竟然要設置那麼多的地方不能抽菸,目的是為了人民身體的健康而著想,為何不來的剛粹一點,全面禁止商店賣菸及人民買菸,這樣一來,沒有菸,就不會有人去抽它,愛抽菸的人藉著這個機會也可來戒菸,這樣不是更好嗎?

人家說,喝酒傷肝、抽菸傷肺。
- 2樓. 美美兒2009/01/12 21:41可以學學九品芝麻官裡的橋段..
在允許抽菸與禁止抽菸處畫條界線,然後來回跳著大聲嚷嚷:
我又跳進來抽菸了,我又跳出去吐霧了,怎~~麼樣ㄋ,打我ㄚ笨蛋.....
哈,你快去表演看看會怎樣.....
我可以先打你嗎? J教授 於 2009/01/12 21:54回覆 - 1樓.2009/01/12 20:14おおおおお...
不過我還是不知道RURU是什麼
只好厚著臉皮再請教一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