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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人的死!
2008/12/0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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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老人被撞倒地10分鐘無人理 後遭轎車輾死」報導

80歲老人方老先生,遭肇事逃逸的機車騎士A男撞倒,躺在馬路上近十分鐘,竟無人上前救援;B男拿黃色水桶放在老人身旁,提醒來往行車,還是沒將方老先生扶起;C女駕轎車經過時未注意,遂將方老先生撞死。

實際死因要經過勘驗、解剖之後才能知悉。在此先假設A男撞倒方老先生,應該還不致於死亡,可能只是撞昏了。因為A男的危險前行為,對於方老先生,創造一個法律所不允許的風險,負有救助方老先生的義務而不救助,除負擔過失致傷,還觸犯肇事逃逸、遺棄罪等罪嫌。

C女開車經過以為是水桶,就開過去了,如果有過失,還是會負擔過失致死之責任。

但是若假設改變,C女撞到之前,方老先生已經離開人世,C女應該不成立過失致死罪,但是否成立毀壞屍體罪呢?因為毀壞屍體不處罰過失犯

B男見死不救,放水桶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呢?

JC鮮師認為,或許是因為水桶的放置,導致C女經過的時候,搞不清楚是人還是水桶,所以就壓過去了。放置水桶的行為,不但讓方老先生處於一個欠缺救助的環境,因為路人看到都以為人已經死了,或者是已經有人處理了,而陷入一個高度危險的情況,B男應該有一個救助的義務。有此義務而不救助,有可能觸犯遺棄罪。

社會的冷漠,就是那一個水桶,發生在文化重鎮的台南,實在是讓人有些難過,這時候再來討論法律,也是讓人有那麼一點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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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0) :
10樓. mck
2008/12/04 23:10
許多疑點百思不解

這事件有許多疑點  , 提出來大家參考參考 :

1. 報導說老者倒地十多分鐘 ,  沒人救援  這是怎麼回事 ? 我們國民怎麼了 ?

2. 就算民眾怕事 , 難道沒人報警處理嗎 ? 難道怕的連報警都不敢嗎 ?

3. 如果有人報警 , 那警察呢 ? 十多分鐘過去了 ,  警察都沒出現嗎 ? 警察到哪去了 ?

4. 有人還放個黃桶在現場 , 難到放桶子比把老者移到路邊更安全嗎 ? 放桶子前有報警嗎 ?

5. 開車的也真是的 , 光往有東西的地方開嗎 ? 大家開車不是看到路上有東西都會閃避嗎 ? 她怎麼往有東西的地方衝呢 ? 沒看到嗎 ?

6. 不是有人示警比放桶子更引進人注意 , 為什麼一個示警的人都沒有 ?

我們人民的心.............. !!!

9樓. GW
2008/12/04 21:22
小時難忘的一幕

我小時坐私家車在從新營往台南巿的省道上看到車禍,許多人圍觀但無人上前幇助傷者。我問司機為什麼不停車載送傷者去醫院時,大人告訴我與網友指出的同樣的理由:「很多就是救人反而被說成是肇事者,大家都是為了明哲保身啊。」

這麼多年後,想不到這一點還是沒變。政府應立法改善交通意外責任與救援要項,照現場証據犛清責任誰屬。

對人命的漠視常常出現在兩岸三地的新聞中,老美停車助人救命的事例也常常出現在美國的新聞中,我的老板就是其中之一。其間差異令人感慨不已!最近在台灣新聞中我看到有人在撞到人後祇下車檢查自己車子的傷損,然後揚長而去。中國人的性命這麼不值錢嗎?今天你在別人急需援助時袖手旁觀,明天你急需援助時誰會救你?這是每個人平時就該不斷問自己的。盡自己的力量對週遭的人伸出援手,下次別人會十倍還報給你。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8樓. 傻B
2008/12/04 16:34
悲哀的北部人與外省族

看到社會事件, 只知道用地域觀念批判台南人, 請問妳們認識幾個台南人? 你們台南上來台北的, 又改了本性?

台灣最悲哀的地方是, 凡是政治化搞鬥爭, 剛回文前沒發現, 回文後發現已經有兩個泛政治化的言論, 故反駁之

7樓. ஐ欣情ღ
2008/12/04 16:21
..
很多就是救人反而被說成是肇事者
大家都是為了明哲保身啊

不要問我從哪裡來....
6樓. 傻B
2008/12/04 16:19
我舉一個身邊的例子吧

社會的冷漠,不是第一年,我一個男性朋友曾經在等公車時目睹一位粉領族遭公車撞及大腿,大腿破裂出血,倒在路邊沒人搭理,我朋友在旁邊"哭夭"罵人,並且將該女性抱到人行道旁打電話求救,旁人只知道冷眼觀之,因為是上班時間,都是上班族,我朋友很氣憤地破口大罵: 你們還有人性嗎?

當時我朋友還是學生,發生地點在台北市

這還是新聞嗎?  只是沒人去挖罷了,每天發生不知凡幾

5樓. 邱彼得
2008/12/04 14:02
台南人都是這樣嗎?
台南人 都是這樣喜歡畏罪潛逃 見死不救嗎? 喜歡貪污嗎?
4樓.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2008/12/04 10:57
搬個水桶,坐在旁邊?
見義勇為,搬個水桶,坐在旁邊?

然後被老廢物的王八蛋家屬誣告,天天跑法院、天天見律師、還出動一大家子人抬棺材到你家門口抗議?

這種事情不知道發生過多少次。如果台灣不能嚴懲這種家族犯罪,換成我也會見死不救。
3樓. Oscar
2008/12/04 09:55
疑問

我們所受的教育是當車禍發生之時,如有倒地人員,在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不得任意移動,以免內出血致死.

那放水桶的好心人是否就應該留在現場擋車呢?

如果知道老人已經過世了.那也必須由警方來劃現場圖及人員路倒位置呀...

一般人不會有這樣想法.....

2樓.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2008/12/04 09:48
台南的特產是補習班跟參考書
80歲老人方老先生,遭肇事逃逸的機車騎士A男撞倒,躺在馬路上近十分鐘,竟無人上前救援;B男拿黃色水桶放在老人身旁,提醒來往行車,還是沒將方老先生扶起;C女駕轎車經過時未注意,遂將方老先生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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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南人特地研發出來的刑法考題嗎?怎麼這麼像是考題?

昏君重申不干涉司法
1樓.
2008/12/04 09:37
可惜
社會的隱憂值得擔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