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弟被打死 姊求精神賠償敗訴」報導
9年前苗栗縣後龍鎮代表會主席鄭蓉財持木棍打死黃金澤,造成黃家斷了香火,他的3名姊姊訴請18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卻因不是父、母、子、女及配偶,法官昨判決3名姊姊敗訴。
精神損害賠償,誰可以提出?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所以只限於父、母、子、女及配偶,並不包括旁系血親的姐姐。
黃金澤,父、母都早逝,黃是三名姊姊照顧及帶大,但於法不合,確實無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未來是否能夠修法,針對此種情況,要求加害人酌量給付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以符合人民的法感情,恐怕是立法院該努力的方向。
姐姐,還是能夠依據民法第192條,主張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等費用。
其規定如下:
民法第192條第1、2項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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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2008/10/23 14:08DNA
除非發生人神共憤的事情,任何人都不會帶有姊姊的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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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
兄弟姐妹的遺傳基因有一半來自父親的 DNA,另一半來自母親的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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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樣講,我連黑猩猩的 DNA 都有啦。
我們說帶有誰的 DNA,就是說 DNA 從誰過來。不是說我只要找到一小段 DNA 是人類跟蟑螂序列完全相同的,就能說人類帶有蟑螂的 DNA。 - 5樓. CyberLunch2008/10/20 16:46一個簡單的遺傳觀念
除非發生人神共憤的事情,任何人都不會帶有姊姊的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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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兄弟姐妹的遺傳基因有一半來自父親的 DNA,另一半來自母親的 DNA.
你自己的遺傳基因也是如此.對於某個特定遺傳作用的基因而言,
你的這個基因來自父親或母親的機率各是 1/2.
你的任一兄弟姐妹DNA 中含有與你相同此基因的機率是 1/2.
你的這個基因傳給你的任一子女的機率是 1/2.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
兄弟姐妹與子女父母在血緣上並不會比較遠. - 4樓. 野口女2008/10/18 23:40搞不清楚
直系旁系怎麼分的搞不清楚 還不是同一個血統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3樓.2008/10/18 14:25所以呢?
所以呢?沒父母又沒結婚的人真是活該"死沒人哭"!
那為什麼有些小朋友,父母及祖父母皆亡時,卻又因其叔伯尚在人間,法律常也不管其叔伯是否有能力或有意願撫養,就把其撫養權死皮賴臉地判給其叔伯?
這是不是社會有推缷責任時,就認定其親戚該負責任,而社會不想惹麻煩時,又把所有有關的人推於關係外.
所謂長兄如父長嫂如母,兄未婚則姐如母;父母皆不在,姐姐含莘茹苦把其弟撫養長大,而一個健康的弟弟被外人惡意打死,姐姐的心痛該不在其母親之下,而今天卻認定姐不能代其母,故不能代被打死的弟弟爭理爭賠償,這是合法合理?雖法有律則,但法律不外乎人情,難道姐姐不能為弟弟爭理,為姐姐自己的心痛爭理嗎?
這樣的惡法,是教導有意行惡的人,去打去殺沒父母又沒直系親屬的人,因為這種人真的活該死,反正沒了直系親屬,就沒人可以為其爭理申冤.
- 2樓. 鴨湯又被鋼管幹掉了2008/10/17 17:59幫那個渡假的回答
姊姊是旁系的血親。
相信我。除非發生人神共憤的事情,任何人都不會帶有姊姊的 DNA!哈!謝謝 J教授 於 2008/10/17 22:28回覆 - 1樓. niki在斯里蘭卡2008/10/17 17:36可是直系血親阿.
那速旁系耶 J教授 於 2008/10/17 22:2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