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教學內容:《車禍資訊站》第153、158~159頁。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賓士失控,撞斃對向老翁」報導
一、案例事實
黃姓男子駕駛駕駛白色賓士轎車,失控橫擺路中間,7旬老翁簡姓男子閃避不急撞上,送醫不治。
肇事黃姓男子駕車往屏東市的方向揚長而去,他趕緊將肇事車牌號碼用石頭寫在旁邊柏油路上。
二、法令分析
Q、黃姓男子觸犯哪兩條罪?
想一下,
提示一下:刑法第284條,
還是沒學到如何查法條嗎?
請翻閱《車禍資訊站》乙書的第153頁,或請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如果不會查詢,《車禍資訊站》乙書的第4頁,也會教你如何查詢。
答案揭曉,第一個罪名是過失致死罪。
第二條罪名呢?
很簡單吧!
答案呼之欲出‧‧‧
就是肇事逃逸。(《車禍資訊站》第158~159頁。)
Q2、肇事逃逸者,常見的辯解有哪些?
常見的辯解是說,
認為對方沒事,就開走了→顯然知道撞到人,肇事逃逸
不知道有撞到對方,就開走了→看主觀犯意
所以曾有一起案件,聯結車駕駛撞死人,並把人滾在輪胎中,辯稱沒有「感覺」,法官為了證明是否沒有感覺,還以輪胎代替人,法官親自坐在車上,感覺車子壓過輪胎,是否真的沒有感覺。
三、JC鮮師的看法
肇事,還是不要逃逸,否則過失致死罪之外,又多了一條更重的肇事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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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JC鮮師輕鬆地看時事學法律,保障自身的權益,徜徉在「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面對著和藹可親的JC鮮師,學習法律將是那麼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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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小法律人2008/09/08 17:51呵呵,所以有學者主張是客觀處罰條件.
呵呵,所以有學者主張是客觀處罰條件.
不知道那名法官試坐之後,到底有沒有感覺?
這個......不同的法官,不同的屁股,可能有不同的感觸 J教授 於 2008/09/09 08:44回覆 - 1樓. 天蠍浪子2008/09/04 10:28回應
你當中有提到, 說當事人寧願冒被判刑的風險也不願意負起車禍的責任, 我看, 肇事逃逸者最主要的原因應該還是這個吧, 驚慌出現的次數可能不及這個原因...
至於為啥不願意...這也滿值得探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