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粗口傷害校譽,莊國榮,政大不續聘」報導
一、莊國榮不當言詞:
2007/12/6:「如果他有種的話,他自己到法庭上出庭,我一定會讓他哭著回去找他媽媽。」
2007/12/8:「蔣經國是馬英九他媽媽,但對台灣絕大多數的人是,他媽再加一個的。」
2007/12/9:「馬英九在我看來是小孬孬,一輩子恐怕不知道什麼是guts,不知何為男子氣概和魄力。」
2008/3/16:「馬英九的爸爸滿口仁義道德,每天在開查某,乾女兒變成幹女兒。」
二、政大方面: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借調教育部擔任主任秘書期間,爆發粗口風波,言行備受爭議,政大校教評會昨天表決決定不續聘莊國榮,原因是「言行不檢有損師道,嚴重傷害校譽」。政大會將結論報請教育部核准,教育部仍擁有否決權。
政大採系、院及校教評會三級三審,公行系教評會提出處置莊國榮的三項建議,送到院教評會討論,包括:停聘一年、薪水一年不晉級及交由校教評會裁定;院教評會決定直接送校教評會。經二輪投票,同意不續聘有十四票,達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作成結論。
教育部指出,為慎重起見,將開兩次會討論政大決策有無違反規定,最晚一個半月後可定案,若確定不續聘,莊國榮仍可申訴、訴願或打行政訴訟。
三、莊國榮方面:
莊國榮發表聲明,這項決議程序有瑕疵,系和院級教評會都沒有提不續聘案,卻由校教評會直接決議。
莊國榮指出,有關言論爭議,發生在他借調教育部期間,他雖用詞不當,但不構成違法,學校做成這麼嚴厲的處分,他感到錯愕。
四、JC鮮師的看法
決議程序有沒有瑕疵,恐怕必須等待教育部定案,如果定案而確定不續聘,莊國榮仍可申訴、訴願或打行政訴訟。只是這一趟有可能遇到的司法之旅,郝龍斌市長無法配著莊國榮,瞭解莊某如何讓他哭著回去找媽媽。
至於上述用詞是否只是不當,而非不法?
哭著回去找媽媽→恐嚇罪???好像沒有人會心聲畏懼,而且恐嚇罪的要件也不符。
他媽再加一個的→搞不懂在罵誰?也沒有人出來對話入座
小孬孬→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似乎已經超越不當的界線,而成為不法。但屬於告訴乃論,馬英九沒有提出告訴。
乾女兒變成幹女兒→有可能成立下述條文,似乎已經超越不當的界線,而成為不法。但屬於告訴乃論,有告訴權之人沒有提出告訴。
刑法第312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別為了選舉的激情,讓人民誤以為法律人都是這種調調,離開也是一種好事。承認過去的錯誤,接受續聘與否的決定,或許是曾任教育最高官員對於教育的最後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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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樓.2008/06/23 08:57人要對自已說的話負責
如果家裡的小朋友滿口「要你哭著回去找媽媽」、「乾女兒」的話語。
當你教導他說這樣子不好的時候,他回一句「有什麼關係,我老師也是這樣啊」。
不曉得大家要怎麼回應?
小弟相信這個社會除了「犯不犯法」的問題,還有「社會道德的問題存在。
人要對自已說出的話語負責。
做哪行像哪行,當連莊兄他在說這些話的同時,不知道這些熱情是建立在政治上還是在教育上,尤其他當時的身份是「教育部」主秘的時候。
性侵害是侵害一個個人法益,莊國榮的話卻是影響整個社會的價值判斷法益
J教授 於 2008/06/23 10:35回覆 - 6樓. jackie@lyon2008/06/22 05:10莊的言論
他今天的言論讓我感覺他很生氣,很激動,很不平自己得罪皇上被滿門抄斬,而且很不自己沒殺人沒性侵就被不續聘!!
絕食沒用,要找包青天 - how about 王建瑄?等他當了監察院長在找他吧!!皇上聖明!!
可惜他不到總統府前靜坐懺悔,要不然又可以提早舉辦中秋烤肉了 J教授 於 2008/06/22 18:52回覆 - 5樓. 時季常2008/06/21 23:13最好還是別和一般刑法民法扯上關係
莊國榮的粗口渾話,使用的場所和內容,以及他本身的地位,明顯已超過社會的接受度和對像他如此地位的人的期許。
政大的三審制,以及必須高達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決定不予續聘,即使如此,還可以再上訴,對一個教授來說,以我的看法,算是相當的有保障和寬宏了。
如此寬厚的審核標準下,如果還過不了關,那麼莊國榮可說已到了組成委員們人人皆曰不可續聘的地步。
莊國榮的言語,到底有什麼觸犯刑法或民法等,我看還是放過,以免將來借此搞成新型文字獄。
沒辦法,法律部落格,儘量也要扯到 J教授 於 2008/06/22 00:37回覆 - 4樓.2008/06/20 11:09謹言慎行
言行放浪的人終將為其不慎與不智享受報應阿!
我也會反省的
J教授 於 2008/06/20 16:57回覆 - 3樓. 美美兒2008/06/19 10:32謹言慎行~
那...
我說你小氣 說你笨蛋 還說你~~~~白目
...........錢大帥~饒命啊!!!!!!!!!!!
這年頭 謹言慎行的好
更何況為人師表的 不是嗎
我這樣會太兇悍了嗎? J教授 於 2008/06/19 17:41回覆 - 2樓. 天蠍浪子2008/06/19 09:59回應
可以確定,莊國榮不是法律人、台大人、教育人、政大人......
這樣,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
若他買你的書,不知會不會又說:「我要當他的法學家教!」
教育,不要區分好人壞人、聰明笨蛋、政大中正,我是中正人、中原人、輔仁人、萬能人、淡江人、弘光人、台北大人、北教大人(這所簡稱比較難聽)。 J教授 於 2008/06/19 17:40回覆 - 1樓. 怡克納米斯2008/06/19 09:42要是莊先生買了你的書
好奇的想請問,要是莊先生買了你的書,說想成為你的會員時,你該怎麼辦?要是你拒絕了,他會不會起民事訴訟說你「違約」啊!
有教無類,如果買十本,就贈送白金會員卡一張,可以接受詢問如何讓這批政大人哭著回家找媽媽。 J教授 於 2008/06/19 17:3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