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住院鑑定勃起,否認性侵破功」報導
(本文內容雖屬純法律討論,惟仍有些不雅,非屬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者,請由監護人陪同閱讀。)
一、案例事實
南投縣72歲陳姓老翁播放A片給鄰居國小女童看,連續性侵對方6次;東窗事發,他否認性侵害,辯稱無法勃起。法官請醫院鑑定,發現他勃起後體積達二點八倍,比一般男性的兩倍大了許多,二審從重判他8年6月徒刑。
二、法令分析
當然本案例成立妨害性自主罪。
比較值得注意者,是送請醫院鑑定的過程,這個筆者就比較沒聽過了。
報導中這樣描述,陳姓老翁辯稱自四十歲起即無法勃起,不可能插入,院方送請醫院鑑定陰莖夜間勃起能力。(日間呢?)
住院十天,發現有七天勃起;一般男性陰莖勃起的體積為201%,而他勃起的體積達283%,比一般人還大,時間達15分鐘,認定他具有正常勃起能力。
泌尿科醫師說,陰莖外型不規則,大略呈圓柱型,可先測量陰莖粗細、長度(從根部到龜頭),即可推算概略體積。
署立台中醫院副院長李明輝說,陰莖呈圓柱狀,體積、尺寸不等於性能力,重點是勃起的硬度與技巧。
可是上述只有看到勃起的體積很大,是否有硬度,則從報導中無法知悉。
不過,法院從其他環境證據加以補足,如女童處女模破損情況,依據經驗法則判斷,推定其硬度應可達到破損之程度,而為最後之判決。
三、JC鮮師的看法
四十歲如果還是一尾活龍,這個男人就很厲害,老翁居然七十餘歲還是一尾活龍,太神奇了。不過,若能將之模擬成鐵槌,用在四川地震打釘子、造房子,才屬真正表現男子氣概的作法。
針對老人犯罪,在此特別介紹一下,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所以這位老翁未滿80,無法減刑,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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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blues1112a2008/06/06 09:07回應
根據老人學的定義,65至74歲是所謂的「年輕老人」,體力跟青壯年人一樣好的比比皆是,因此,這位老先生的RURU還有如此能耐也就不奇怪了...
可是還是很強,等你三十歲就知道了。 J教授 於 2008/06/06 09:1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