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尊重,是學習的開始
2008/06/06 00:02
瀏覽1,856
迴響3
推薦25
引用0

今天下午到某私立大學上課(開自己的車子),

筆者的課自認為營養吧!學生都蠻喜歡搶這種營養學分。不過,內容應該還算不錯。

雖然法律人的觀點,上不上課,是學生的選擇。

但是,點名是學校的制度,一定要點名。

只是學生請假很簡單,一通簡訊,不必講理由,「視為」出席。

大學生,不需要像小朋友一樣,真的有事,就忙自己認為應該忙的事情。但是,說一下,也代表尊重老師,這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道理。

大部分的學生都很遵守筆者訂下的簡單規則,上課前,簡訊雖未如雪花般飛來,但叮叮叮的也響了好幾聲。

上次聽到有人說,學生會互相代點名,或者是點完名就跑。心想,自己的課應該不可能,因為我採行的請假機制應該不必搞這一套。

上個禮拜,就發現本班有同學點完名就「尿遁」或學飄飄就這樣飄走了,相較於其他學生要先走,會先跟筆者請假,感覺就很不受尊重。

所以,上個禮拜等那位同學走之後,故意點一下他,暗示一下。

沒想到,這個禮拜還是一樣。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馬上請其他同班同學下十二道金牌,下課前沒出現,就不必出現了。→其實沒有很氣,只是覺得這種待人處世的態度,應該要機會教育一下......

學生一分鐘之內就回到教室了,下了課也來說聲抱歉,筆者也再度教育一下。唉!這應該算是積極性的教育手段,而非防禦性教學吧!

----------------

 年度重量級新書「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

6/27與你有約,不來就試試看。。。

 

金石堂網路同步熱銷中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社會萬象
自訂分類:學校法律
上一則: 大學教育的大風吹
下一則: 行為不檢,解聘?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3) :
3樓. 美美兒
2008/06/17 15:53
誤會!!

誤會阿...

好老師   是在說我   不是你~~~~

想太多了 .....

吼! J教授2008/06/19 00:04回覆
2樓. 美美兒
2008/06/16 22:05
好老師~~

好老師

不代表可以爬到頭上撒野囉

是不要太白目

對啊!

好老師,是在說我嗎?

J教授2008/06/17 11:38回覆
1樓. 天蠍浪子
2008/06/06 09:12
回應
哈哈,看來師生之間的社會互動或關係還真不簡單,有時如同朋友、有時如同長幼,有時又如同長官和部屬,在以前,老師對學生展示「權力」或「權威」無需有所顧忌,但是現在可就傷腦筋了,稍有不慎,可能人家就會找媒體和民代邀你泡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