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會不會被告!不知道會不會被停權!
但是,我知道電小二很可憐!
為什麼呢?
我看到兩個人好像在吵架,會不會吵到有一天上法院?我不曉得!
但是,我看到的是:
非死不可搞了個飛機,但卻是電小二被要求擦屁股。
說得更精確點,非死不可有它程式設計的理念,認同就用,不認同就別用。
但是,想用卻搞不清楚,誤解了他人,然後引出一連串的非問題,請電小二解決或仲裁。
解鈴還須繫鈴人,繫鈴人請冷靜啊!請冷靜啊!
饒了可憐的電小二吧!
- 13樓. 映月(休格)2013/12/30 23:42
這種「隔山打虎」式的勸架方式,超有創意的。
謝謝映月來訪,祝你新年快樂喔! 芮城阿八 於 2013/12/31 07:28回覆 - 12樓. medov醫生(我愛中華民國2013/12/15 18:48可憐的觀眾
可憐的應該是觀眾才是 推薦您文章又怕被貼標籤 甚至被告 不推薦您文章嗎 又傷感情 夫妻還有床頭吵的解決方式 格友間卻…..?? 推或不推?
哎 這下非死不可
- 11樓. 安歐門2013/12/13 02:54
客人鬧事,小二何干?
客人不認錯,小二又能奈何?
只能等客人酒醒,自己想開,或離開。
希望客人能夠想得開,握手言歡啊! 芮城阿八 於 2013/12/13 10:47回覆 - 10樓. 雁~《世說/德行第一》〔續〕2013/12/13 01:16FB 彈出的訊息,不可盡信。所以古人求「慎思明辨」也。小誤會~「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FB 彈出的訊息不可盡信。所以古人求「慎思明辨」也。
最尷尬的是推薦朋友者,怎知好意風吹雨打芭蕉去。
旁觀者清,可局中者迷!努力化解卻不得其門。
小誤會~「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金剛經》云: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禪宗二十三祖鶴勒那尊者偈云:
「心隨萬境轉,轉處實能幽;隨流認得性,無喜亦無憂。」
〈網路分享〉

是呀!嚴肅看待非死不可的話,那大概非死不可啦!
芮城阿八 於 2013/12/13 10:44回覆 - 9樓. 幸福☆Anita2013/12/12 23:44
電小二辛苦了!
雖然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但電小二的辛苦、無奈是不容置疑的
為電小二加油!
謝謝Anita,電小二難為啊! 芮城阿八 於 2013/12/13 10:38回覆 - 8樓. 小肉球2013/12/12 18:39不大同意
同意樓下, 既叫 "小二", 旨在服務, "電小二" 是一個職位的名銜.
不過, 電小二必須時時去理清格友之間的紛爭, 這是很頭痛的工作.
芮城兄說的事, 俺知道, 俺一看就頭痛: 搞不清楚頭緒啊.
電小二因其職位故, 須搞清頭緒, 因此, 也同意您的話 -- 同情電小二!
- 7樓.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2013/12/12 16:00My two cents worth ? !
既然 稱 〝小二〞,當然該 配合 〝演戲〞, 戲夢人生。
http://classic-blog.udn.com/hojun/9835266?raid=6067686#rep6067686
最怕 Silent Spring, 涅槃寂靜 ?
懇請不吝賜教? - 6樓. 山楓 @ 薪火相傳2013/12/12 15:54這件事還在鬧啊?電小二辛苦了。
不知是否繼續延燒,希望趕快熄滅才好!可憐的電小二。 芮城阿八 於 2013/12/12 16:29回覆 - 5樓. 麥芽糖2013/12/12 11:20一起喝下午茶?
在城邦之前的網棧時代, 聯網還沒有五花八門的推薦方式, 就是在首頁, 放上推薦的勁電棧長.
老丐有次被放上去, 卻是與一位想法大相逕庭的網友, 硬擠在一起.
老丐只是覺得無趣. 網友卻打趣: 仇人相見, 分外眼紅! 老丐也只能當成被開玩笑!
總不成, 像昨天: 美國總統黑白螞, 跟古巴的卡斯楚握手, 那麼樣的安排吧!



放上首頁,開個仇人玩笑,可能也還行;約喝下午茶,不小心刀叉齊飛,頭就大了! 芮城阿八 於 2013/12/12 15:01回覆 - 4樓. 心念2013/12/12 10:11

這篇真是超可愛~謝謝!希望最後電小二能幸免於難;而兩位格友能握手言歡。 芮城阿八 於 2013/12/12 10:17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