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馬政府抓到問題核心了嗎?』說:
『馬政府上周六召集府院執政團隊舉行「廉政座談」,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與所有內閣閣員全數到齊。據媒體報導,馬總統在座談開始與結束時分別致辭,強調自己對林益世涉案的痛心與其清廉反貪的決心,態度非常坦誠。對於馬團隊大集結誓師反貪的努力,我們能夠感受其用心,但是馬總統究竟有沒有掌握林益世事件的關鍵、究竟能不能由此案做出整肅官箴的改革,我們心中卻有個不小的問號。』
所謂"貪腐",可以這樣解釋,抓到一個貪官收賄,那叫貪污,抓到好多的貪官一直在貪,這個就叫做"貪腐"。我認為聯合報的社論,始終不能除去心中的賊,像掩耳盜鈴,矇上眼睛談馬總統的貪腐政權,難怪始終抓不到問題的核心。上一篇「馬總統的宣示不足回應社會期待」和這篇都是。聯合報始終認為馬總統是非常清廉,還說要我們都相信馬總統的清廉,然後才開始往下談。這是典型的畫地自限,先射箭再畫靶,把自己框住了。無怪乎這種社論,談得再多篇,也只會讓馬總統愈來愈貪,讓馬政府「愈肅愈貪」,蘋論(蘋果日報社論)說:
馬總統最引以為傲的政績就是清廉,還在法務部底下設立廉政署,以表達肅貪倡廉的決心。但是「國際透明組織」公佈的「2011年全球行賄指數」評比中,台灣在接受調查的全部28個國家裡排名第19,與印度同屬於末段班。更糟的是上次2008年評比時,台灣是第14名,3年來反而退步了5名。馬的肅貪到底有績效沒有?
所以社論只會不停的發毛,感到奇怪ㄟ,覺得都是問題,可是馬總統卻像個行屍走肉,給林益世在頭上大便,又用了林益世這個小混混,怎麼還不知道,不能知恥知病,只會如同唱片跳針般,說著自己有多清廉,多麼反貪腐(嘿,這又讓我想起林益世才更是"反貪腐",他還有加入紅衫軍咧!只不過最後重返貪腐罷了)。那麼,我們應該這麼看,
馬總統在座談開始與結束時分別致辭,強調自己對林益世涉案的痛心與其清廉反貪的決心,態度非常虛偽,我們也一點都不能感受其用心。
要不然,都會把問題愈看愈錯,看成一種渾似小朋友在吵架,沒啥字彙好用,只說得出幾個詞的,貪汙就是貪汙啦!
廢話!要不然,難道貪汙會是清廉嗎?別笑,從這個評論和甚麼把藍綠貪官拿來PK,把林益世這種祕書長級的貪腐,比去阿扁,我的老天爺,阿扁是民選兩任八年的總統咧!阿扁該跟馬總統比,林益世是秘書長層級,請直接跟陳哲男比。嗯,這篇還沒打算把陳哲男抓出來談,再過幾篇吧..總之,陳哲男也是民代出身,非典型貪官。最後他的貪汙罪,比單純是民代的台中市議長張宏年重,喔,張宏年是無罪,是清白的,是收了幾千萬的清廉。陳哲男則是把錢還了,判詐欺的最輕罪,要關七個月。可是判刑定讞時,他已經被羈押七個月了,判完就等於關完,直接放回家。
要照社論或那種評論的談法,貪污不是貪污,有個林益世貪,就談馬有多清廉;兩個林益世貪,就乘以二的談馬有多清廉。愈多林益世,貪得愈多,馬政府愈貪腐,馬總統就愈清廉..呀!這是典型的貪官..7200萬特別費捐出來的清廉啦,賦詩一首: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錢洗清淨方為道,貪污原來是清廉?
那麼,清官為什麼會比貪官可怕?這裡有幾個理論,一個是老殘遊記說的:「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第二個理論,是李濤把九品芝麻官周星馳主演的某一段台詞搬出來,指著剛被他「在馬英九頭上拉屎」的對象馬總統鼻子高聲喝斥,他說:「貪官奸,清官要更奸」。好笑,他以為馬總統真的是天真浪漫的少女嗎?
第三個理論,是我自己的,貪官可怕,所以我們老百姓會防著他,盯緊他,以免自己死無葬身之地。但是清官,我們卻不起防備,還把身家性命財產一再而再的交給他。殊不知,有的清官是劉鶚說的那種恐怖清官,還有更多是假的清官。也有的清官本來很清,後來加入了黑幫組織,跟強盜頭子學會那一招如貪似清,一貪化三清的本領,變成清官似的貪官。這時,老百姓呼天叫地皆不應,就只得乖乖讓人給剝皮了,好比甚麼油電亂漲的..
弄清楚看待馬總統,以及如何看待這種讓馬總統愈來愈貪的社論或評論的方法,我們才可以接著往下看..
『林益世收賄是在其立委任內,索賄是在其秘書長任內;外界皆看到了「大官貪瀆」的醜態,但馬總統的見解卻不能如此浮面,一定要掌握這收賄索賄背後的重要癥結,才可能做出正確的變革。否則,此類座談與誓師不但未必有效果,反而有招致社會嘲笑的副作用。以下,試作臚列討論。』
這段沒啥好評..我還「馬英九貪汙特別費是在法務部長任內,被抓是在台北市長任內,除罪是在第一任總統任內」咧,我這個才叫「最大官貪瀆」的醜態啦。
『一、馬總統與陳冲院長在座談會中要求強化政風人員的功能、落實遊說法等法規。但整體而言,政風與遊說法比較能夠著力的是機關內的事務官;一旦民意代表直接向機關首長施壓,則機關內的政風幾乎不可能去調查民代。此外,這些設計也只能規範法律界定清楚的案件;但當民代施壓的標的不是案件而是政策,則政風就恐怕全無置喙餘地。是以,對於大多數民代給首長的壓力而言,政風單位根本無能為力。』
這是馬總統典型的轉移焦點,烏賊噴墨,烏龍轉桌,乾坤挪移大法啦,社論自己中了這招,還想轉到老百姓的身上。好的,這招有個學術名詞,叫做「一事不成換一事」,是我在馬總統像科長?楊力宇錯了提到的:
失敗的主政者往往只看事情表相,不深究其間的相互關係。對於相同的青年失業報告,馬總統可能反應「不得了!這對我們年輕人的自尊絕對有負面影響。一半得想想辦法!青少年服務部門的負責人做一份報告上來。」蔣經國則不然:「是嗎?失業人數有多少?為什麼還沒有遷到其他社區接受職訓?我們自己的事業單位裡面,一共有多少初級職位?我們的年輕人,對事業有什麼樣的抱負、興趣?有沒有男女差異?」由此觀之,難怪馬總統老是轉換話題,改移目標。他們不斷地跳換題目,顯然是因為如果這個問題太過棘手,沒法子解決,就只好扔下不管,趕快換一個問題。這種「一事不成換一事」的做法,正是其典型作風。
還有,『政風與遊說法比較能夠著力的是機關內的事務官』,能治得了林益世立委收賄,還是林益世秘書長的索賄嗎?
『二、林益世在錄音帶中直言,他可以用不斷退公文等完全合法的行政手段,逼迫各單位就範其要索。這種陳述所凸顯的,其實是現行體制中某些有利貪腐遂行的死 角。假如經濟部政策或下屬單位人事案一再受到可疑的刁難,經濟部長恐怕很難據此類「可疑案件」向院長舉發其幕僚長;這就是死角之所在。在制度上,若是機關 首長遇上各種來自極高層的刁難,他們能怎麼辦?馬總統有想過嗎?』
想這林益世,不過才當幾個月的秘書長,就懂得這種古法"廝羅"(按:贓官跟百姓用合法行政手段強索財物的方法,好比說跟死刑犯索賄,有錢的跟家人要,沒錢的跟死刑犯自己要,因為贓官可以在砍頭時,一刀給個痛快,或是完全合法的一刀沒砍死,讓死刑犯的頭斷一半,看著自己的身體,大叫慘..慘..慘..慘..慘..慘..慘....),根據吳思所寫的「潛規則」,這裡頭一定有種類同紹興來的"刑名師爺",嫻熟各種冰敬,炭敬的合法索賄法,在極短的時間,上任不到一個月,就完全教會了林益世。呀,這是馬總統辦再多的廉政課,給小學生政務官們開座談,也遠遠不及的。這裡要再講到學習的理論,甚麼子曰學而時習之的..會太長,總之,當一個學習者有著極強的學習動機,那即便有刀山火海,上窮碧落下黃泉的也學得會,這要把已經灌飽瘦肉精的牛,牽到摻瘦肉精的池子,鞭牠抽牠,還是不會去喝的。
『三、一般而言,民意代表較容易在選民服務的冠冕堂皇理由下涉入利益,而這也是民代出身的林益世轉任秘書長的「先天風險」。由林益世案及陳水扁案,皆可看出選舉文化是汙染官箴的巨大缺口漏洞。然而在馬政府中,由多屆民代轉任行政的超大官員絕不止林益世一人。吳副總統、曾秘書長等,也都有相同的先天風險因子。 外界傳言,各部會首長所經手萬千案件中,也有來自比林益世官階更高的可疑壓力。果如此,要如何才能讓部會首長願意講出來?如果座談會不能延伸個案為一般性思考,卻只是視林益世為「非典型個案」,那麼座談有什麼意義?』
這一段,本文的開頭就帶過了,這裡再補充一段新聞,好證明社論是如何的胡謅,
『林案批馬卸責 藍反擊:蘇貞昌先自省針對蘇貞昌的批評,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表示,政府與國民黨會痛定思痛,更有積極作為;但多位民進黨人士長期涉貪,蘇貞昌應反躬自省,以符社會期待。馬瑋國說,反觀民進黨,面對顏萬進、吳乃仁、林德訓、馬永成、張俊宏、林忠正、宋乃午、侯和雄、郭瑤琪、陳哲男等人涉貪甚至定罪的案件,「有多少人在蘇貞昌當行政院長時任職?」
「蘇貞昌可曾站出來代表民進黨公開道歉,民進黨又提出什麼防貪作為?」馬瑋國說,蘇貞昌批評別人前,應先反躬自省,以符社會期待。』
馬瑋國所舉的這些人,有哪些是從民代轉去的?又,誰是所謂的「超大官員」呢?前頭已經提過,陳哲男是阿扁的副祕書長,最後判決定讞,也不是涉貪,而是詐欺,判決定讞後,他已經把騙來的錢都還清了,羈押期扣抵七個月刑期,直接打包回家。我說,這真正的「先天風險」,就是當官啦。俗話說,「一任清知縣,十萬雪花銀」。這個社論是怎麼搞得,偏離正常人的認知這麼遠?
『四、行政院說,林益世過去六個月處理的公文沒有異常,那恐怕也讓外界有負面觀感。看看高雄市環保局與中鋼的公文吧,都是四平八穩的「正常」公文。魔鬼與天使不論如何交戰,公文上都不會留下證據。若政院真有整肅官箴、不怕家醜外揚的決心,就不該、不會講出「公文無異常」的癡語,而馬總統也不能讓行政院此種敷 衍輕鬆放過。』
瞧馬總統,一次丟出一堆煙霧彈,哪有一丁點的決心想肅貪,成天玩這種看似忙壞,卻毫無實質意義的事,像狗追尾巴一樣,很好玩嗎?再說一遍,要肅貪,就用真正的廉政公署,不是山寨版廉政公署,沒有"公",馬的廉政署
把公務員或民代,國營事業的中高階幹部,超大主管抓來問一問,家裡或三等親,小三四五六的不明財產是怎麼來的,別再給財產來源不明罪,戴上金鐘罩,限制只有抓到貪官,這個連陳哲男都問不上,或是穿上保險套,加碼限制抓到公務員性交的也算,也要問,本來我以為這是用來問過吳育昇的,因為這真的很難抓,非要有這種自己承認的才能問,我還據此認定吳育昇是個清官,清廉的民代。孰料林益世涉貪,在某個新聞看到,
錢從哪來?林益世恐成“財產來源不明罪”首例。
這才知道,馬總統這個爆笑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上一個整任,通過了四年,果真是一個蟑螂,跳蚤或老鼠都沒抓過。
『五、外界事前未必知道林益世貪污,但許多與其接觸者都了解其行為跋扈、言語囂張。所謂「觀其眸子、視其所以、察其所安,人焉廋哉」,馬總統的識人能力與資訊管道,為什麼與社會平均有這麼大的差距?我們還是想了解,哪些人向馬推薦過林?又有哪些人向馬批評過林?馬總統若不能檢討其用人決策過程,承認自己對於 忠奸判斷的失能,那麼人民要如何相信將來不會再有其他「林益世們」呢?』
這個社論,對馬總統真是滿懷善意,用的都是正向說法,要馬總統「觀其眸子、視其所以、察其所安,人焉廋哉」,我再加碼,子曰:「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孟子則說:「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 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如此,然後可以為民父母。」
荀子也說:「彼持國者,必不可以獨也;然則強固榮辱在於取相矣。身能,相能,如是者王。身不能,知恐懼而求能者,如是者強。身不能,不知恐懼而求能者,安唯便僻左右親比己者之用,如是者危削,綦之而亡。」
不過這裡,我請大家把我所引述諸子先賢用人識人的法門,拿來招呼在馬總統的身上,「觀其眸子、視其所以、察其所安,人焉廋哉」看不到馬總統有白內障的眼神,沒關係,我們還可以視其所以,「他幹嘛要把小混混用來當秘書長?」察其所安「他又怎麼會每天跟往他頭上拉尿拉屎的小混混一起混?」
這樣子,馬總統就算有通天本領,百足之蟲,百鍊成精,千年老妖,還簇擁著一整群的馬迷,馬粉絲,小馬屁精,輔以這成篇累牘的鄉愿社論與評論文章,他再能翻,一個觔斗十萬八千里,終究逃不過我們的火眼金睛,
人焉廋哉..馬也焉廋哉!
『林益世在2008年,牙醫師公會行賄立委醜聞案,被民進黨籍立委蔡 煌瑯咬出,也收了一百萬,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 說,『檢察官依證據辦案,收受牙醫師公會款項必須與在“立院”推動“口腔健康法”有明顯確實的對價關係,才構成違法。林益世原本就與牙醫公會頗有交情,也 一直接受牙醫公會的捐助,檢方無法查出他所收受一百萬元獻金與推動法案有對價關係,才予以簽結。』(按:我操林益世十九代老祖宗!(笑))
是怎樣?敢問社論,甚麼叫「外界事前未必知道林益世貪污」?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嗎?怎麼還在裝瞎?
『誠如馬總統所說,林案是危機也是轉機。但是,歷史上絕大多數的危機都無法成為轉機,就是因為主事者不能掌握關鍵、切入核心、迎合民意期待、扭轉當前形勢。 其實,台灣人民對於馬總統的清廉堅持應無懷疑,但是對於他解決問題的判斷與能力,卻有揮之不去的陰影。這一次林益世案的處理,究竟是會加深抑或減少人民的疑慮,我們深懷憂懼。』』
再說一遍,我的立場很清楚,馬總統沒有任何解決問題的判斷與能力,我已經說之再三,如果還有不明白的,這裡有一整篇「馬總統像科長?楊力宇錯了」可以參考。我認為,馬總統只有不停製造問題的破壞能力。而且,馬總統對清廉的堅持,一如他在解決問題一樣,
完全都沒有任何清廉。別傻呼呼的相信,這世間真有那種捐出7200萬大水庫的有限清廉這一回事了,那是我在反諷的。
而他的反貪腐,就跟林益世的反貪腐一般,在兩人麻吉時合唱的一齣戲,這一會子戲台子崩了,要快逃,是跑了五十步跟跑一百步的差距(事實上,我認為林益世或其他躲在國營事業細節裡的魔鬼林益世們,全都是馬總統這四年不除,所養出更多的來),馬總統跑得快,家人又都在美國,而林益世阿肥,全家都在台灣,跑得慢。馬總統又不等他:「奇怪ㄟ你,不會自己跑快點嗎?」
要讓馬總統來反貪腐,不啻是請鬼拿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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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昨天有網友留言,林家這幾天,疑似對外放出特殊訊息,很像某種關鍵的密碼,說贓款已經交給"馬桶"了,又說還把美鈔燒給"金爐"的,這讓林案是否能向上發展,在特偵組及人民心中,產生巨大疑慮。我也認為施明德應該再率同紅衫軍起來"倒馬",看能不能讓馬總統在倉皇的時候,掉出幾張要送到美國女兒神秘的戶頭的美鈔露餡,林益世跟陳哲男比,馬總統則是要跟阿扁這樣子比才對。如果施明德也要比,要收了阿扁的錢,才肯倒阿扁的比,那就算了。因為就我所知,馬總統花國家的錢,花得再多都沒再怕,但是就算是施明德的誰又要開刀沒錢,馬總統最多只會像捐給代表台灣價值的嘉邑行善團捐款一樣,去了幾十次,只在選舉前捐一次,捐五百塊,還是代表全家五人,一人捐一百。這錢,可是他扎扎實實從自己口袋掏出來,沒有用到國務機要費的喔。
6樓. 就是熟讀了四書五經的結果嗎2012/07/10 09:59就是熟讀了四書五經的結果嗎
騜上自奉甚儉,一條棉被蓋了三十幾年,皮鞋與泳褲也一補再補,但用起公家的錢毫不手軟,健檢費一年調高到50萬,國務費也調高到5千萬,每個月自己加薪將近1萬5千元……這種講一套做一套的虛偽作法? 馬的清廉根本經不起考驗 清廉的人會去接受魚翅晏招待?更何況在金控合併前後,沒有瓜田李嗎?這篇蘋論是副總編寫的吧?從幾位名人的口中得知,2008年馬接受的政治獻金至少30億以上?卻只申報6.4億,其他的錢A到哪裏去了?到現在綠卡失效證明都拿不出來... 清廉的馬主席 阿扁將三千億預算的3號高速公路 以一半預算完成 並將結餘的一仟五百億繳回國庫! 這種人會去貪汙區區七億? 你們清廉的馬主席卻將15億貓纜追加到57億完工 (使用半年後當機維修了一年) 食髓知味後將250億文湖線追加到670億完工 李敖 : 馬英九 貪污 份子 08年坐視北銀未資產重估,而且增列45億呆帳壓低北銀帳面後下嫁富邦,馬英九接著又不避嫌地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下,於06年下令由富邦擔任代理市庫,將市府四百多個機關學校公款平均月存量高達約6百億元存在富邦,而且60億元以下存款富邦可不付利息,至今沒有簽定契約,違反政府採購法 為什麼馬英九這次反常沒有震怒 為什麼行政院秘書長涉貪馬英九只是輕描淡寫的指示行政團隊以後用人要更嚴謹 清廉不是馬英九騙票的招牌嗎?是不是自己沒有連任問題就不用再使用騙票招牌了 人稱馬是戲子有分到還是要假裝震怒呀 193萬美金要在美國用..誰的親屬在美國?? 林益世只是他的白手套 聽到「林益世」周美青臉色大變,完全不理會也不看記者,假裝沒有聽到 既是螞蝗大愛將,億四打死不吐實,怎麼可能是笨蛋被騙? , 替他打點的一個奴才好已馬英九自己見組頭馬以南見黑道馬以南當門神A錢馬鶴凌在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就會幫人關說不收錢才怪馬家跟李煥一家一樣都是作弊家族 2012.1.16發文 兆豐慈善基金會公告周美青當選副董事長, 是將基金會當私產,貪婪無度,死性不改, 可能成為政治人物利益輸送的白手套? 扁執政時吳淑珍夫人沒任職任何一家基金會董事。兆豐銀統籌主辦南非最大銀行斐商標準銀行(The Standard Bank of South Africa)2.75億美元聯貸案,2008年初中國工商銀行收購該集團20%股權 馬以南涉嫌關說貪腐. 大姊馬以南擔任中化製藥副總經理期間,涉嫌 關說北市仁愛醫院等藥品採購案金額共四千零六十一萬元,馬以南去年居中安排達欣公司副董王人治與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姚江臨密會,談及土地開發案 --廉政署不敢查辦馬以南涉嫌關說貪腐. 馬英九、馬唯中、蔡國強、北美館 從101煙火燒六千萬,變成百年跨年煙火,燒三億! 前年百年祭.將要花超過花博的140億!! 以慶典,文化,藝術,創意為藉口.施行,五鬼搬運! 這也是跟花博一樣, 明的從國庫搬給共產黨蔡 再經蔡的手暗的轉到第一姐妹戶頭裡 。 今年的101元旦煙火,只花三千萬,怎麼差這麼多? 馬唯中在美國曼哈頓登記一間房子 住址是「651 E 14th St New York, NY 10009」。代誌大條了 33.3 million us dollars = 新台幣10億 在這個地方,它的住宅設計以容納美國的超富人。我們應該對馬總統的女兒感到驕傲,可以承受這樣的超級昂貴的住房..
5樓. 勇敢的台灣人2012/07/09 16:58敢做不敢當
林益世認了
陳沒認(此陳有大有小 已被法律判決 但還是依然故我的做~~~勇敢的台灣人)
這就是差別
- 4樓. cjs2012/07/09 13:16.
連林益世跟陳哲男是一樣的罪,卻只幹陳哲男,不幹林益世,跟智障有何分別.
3樓. 綠色賣台倭奴2012/07/09 09:55綠色老C龜說版主全家死光光
陳哲男是阿扁的副祕書長,最後判決定讞,也不是涉貪,而是詐欺,判決定讞後,他已經把騙來的錢都還清了,羈押期扣抵七個月刑期,直接打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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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屁還天天出來哭要說林胖貪污
還要姦19代木乃伊(綠色賣台倭奴有此癖好不奇怪 ! 倭寇的狗當了幾代)
2樓. 吐槽綠色洗版工2012/07/09 09:44連綠色老C龜都說版主這種綠色洗版工全家死光光 噗
林家只是想學民進黨謝七力的老婆布袋枝 拿布袋威震高雄而已
本來法院都判決謝七力高捷搬中鋼幾千億因為中鋼是民營公司所以只算民間請托不算貪污
無罪
才幫林胖喬中鋼賣廢料 (同一個中鋼喔)
而且大法官周占春也說二次金改案子彈扁雖是總統但職掌管不到銀行,所以雖然有收幾百億
但無罪 誰知倒楣碰到最恨貪污的馬 六親不認 辦亂的 ....
拜託 才那麼點錢 連人家零頭都不到耶
真是辦藍不辦綠
- 1樓.2012/07/09 08:49其實,台灣人民對於馬總統的清廉堅持應無懷疑,
看來,我不是台灣人民。我沒有懷疑,只是不敢肯定。











